新規:老賴確無財產可執行將刪除失信信息,你怎麼看?

瓶子裡的女人


沒幾個專業的還都長篇大論,呵呵,失信只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你看排名第一那個煞有其事的介紹沒錢還就不應該上失信的,你看看法律規定,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只是發佈失信的一種情形,拒不報告財產的或虛假報告財產的也是失信的法定情形,而且也是構成拒執罪的一種情形,法院發出的報告財產令,有幾個被執行人報告了?他們敢來報告嗎?來了怕被拘留,就這一個財產不報告就可以上失信,還講其他有錢沒錢幹嘛,沒錢就守規矩,沒錢也不守規矩,不是老賴是什麼,還錢是客觀情況,沒錢就不用還了?原告老人生病、孩子上學沒錢誰同情他們?原告有什麼錯


到凌雲處總虛心11


我覺得新規不錯,一個人沒有能力還款的時候,不能把他拉黑名單或上徵信這是正確的做法,如果把他拉黑名單或上徵信這等於給這個人判了死刑,也相當於把這個人直接槍斃了,以後幹啥都受影響,那錢還咋還,那些往外放錢的資本家不也是為了賺錢嗎?

我的建議是當一個人沒能力還款時,不能上徵信,可以根據金額大小給他一個限期來挽救損失,也不要對他有任何懲罰措施,也不要再加違約金及利息,誰還沒有難處嗎?不論做啥行業都會存在風險大家曉得,何必讓他上徵信啊,

希望得到政府的支持


死過一百次的生還者1


確無財產可執行,你可以適當放行其他方面的限制,但是刪除失信信息又有些過分了,畢竟記錄這個信息的主要目的就是讓人知道他的過往有沒有失信行為。

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他本人也沒有辦法改變。但是成為老賴是他的選擇,他必須為此付出代價。最少要讓他倆知道他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

就好比各種違法行為都要留下案底一樣。


我看不慣你我就懟你


完全喪失償債能力者,就該如此。企業有破產製度,個人也應該有。

欠債原因多種,舉一個例子,比如借錢。

一個人開口找我借一萬塊,那麼,我自然要評估此人的信譽以及能力,還有自已承擔損失的能力。

能力不足就不借,既然借了,在心理上就要做好承擔一定風險的準備。一旦對方還不上,窮盡合理合法的手段,對方仍無能力償還,那隻能到此為止。

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是文明社會的文明行為。


秦月照漢關


我覺得分情況比較好。

1,有錢不還,就讓他坐牢,上黑名單。

2,沒錢取得諒解,設置還款計劃。按計劃還錢。

3,沒錢,不諒解。坐牢1到3年懲戒。然後釋放,只要有錢就執行。

也有人欠我錢不還,有些真沒錢的。我都重新籤還款計劃.

有些人就是我就是不給,你想咋滴的這種人。


假日公子


我雙手歡迎,讓那些確實無償還能力的人輕裝上陣繼續奮鬥,多去創業自救,減輕壓力,減輕社會治安壓力,人性化管理社會,社會會更加和諧。再說老賴也是銀行,有錢富豪創造出來地,不調查評估就放貸,為了賺利息去放貸,它們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孫守鋒1


大家一定要以錢為中心,搞到錢就是牛逼,很多現在的有錢人就遊走於法律的邊緣(甚至已超越了),有錢之後他們割韭菜讓你負債成老賴,你想想你每天都在賺錢,但是卻是負債,你的錢去哪裡了?是不是你的錢都跑到富人那裡去了?(社會經濟總量除了每年增加幾個點之外總數基本不變,你沒錢他才能有錢,你負債他才能發財),所以你的貧窮成就了他們,但是他們還要置你於死地,永世不得翻身,你品!你仔細品!




錯覺cdq


我們應當認識老賴是怎樣形成的,他們趁時代變改鑽了空子,發了財的投機倒把分子反正不是靠勞動致富的渣渣們,由於長期闖蕩在社會的方方面面,掌握,熟悉社會上層政策動相,輸送錢財拉弄關係無惡不作,私心極度澎漲根本以法律而不顧壞傢伙。你現在刪除失信信息有什麼用,他幾十年結累的人間關係卻永遠無法割斷。所以那些老賴受到處罰後照樣志高氣揚走在路上談笑風聲。


昂山123456


我堅決不同意,這樣會讓老賴更無法無天,把財產都轉移了,就被認定為無財產可供執行,然後在刪除失信記錄,這樣的話人們都去這樣做了,還用不著動用自己的錢,。


往日重現007


我說了那麼多,只是想說,其實很多債務人甚至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黑名單的債務人,他們心裡面也是很想還錢的,他們並不是想逃避責任不講誠信,只是因為沒有錢。

看留言,感慨萬千。我們在生活中遇到別人欠錢不還,會感覺自己運氣不好,會認為債務人逃避還款的行為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需要受到一定的法律懲罰。但是有些確實沒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上了失信被執行黑名單真的有點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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