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自秦漢伊始,到明清滅亡,縣就一直是我國封建帝制時期的基層統治機構,所以一個政權如果想要得到穩定的發展,光有上層精明的決策是不行的,更需要身為基層政權的具體實施,所以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縣的重要性也就凸顯出來,而縣級官員又包括縣令、縣丞、主薄、縣尉、佐史等。

看現在的電視劇,一個縣令在審理案子的時候看起來耀武揚威的,覺得在他統治之下他就是無敵的存在,很多人都是被這種影視劇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實一個政權之下縣官並不好做,他們每天負責的工作可能遠超你想象的多。咱們就拿大唐的縣令來看吧。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其一:縣令日常繁重的工作

可能很多人覺得一個品階不高的縣令也就稀裡糊塗的給別人斷斷案就行了,其實不然,唐王朝為了確保所有的官吏有其正常的職能,頒佈了國家行政法典《唐六典》,這部法典對官僚體系中所有的官職都做了詳細的解說和記載,以達到對所有官職實現有法可依。以下這幾個方面是對縣令職責的記載。

一、維護良好社會風氣

古代百姓最希望的是什麼?肯定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大同社會,而要想營造如此良好的社會氛圍,一個地方政權的縣令就需要付出努力,對百姓日常生活的深入瞭解,宣揚等級制度,教導優秀的儒家尊卑文化等,這些容易促進百姓和諧的都成了縣令等需要切身負責的事務。

二、確立戶口、準備服役人員名冊

古代徭役賦稅是很繁雜的,包括人頭稅、土地稅、兵役等,而要想確保有正常的服役法則就需要縣級政權對每一戶家庭進行統計,所以

縣級人員會根據每家每戶的財產狀況分為九個等級,這樣按照當朝法律把各家各戶需要上交的戶稅就一目瞭然了,而且此工作三年進行一次,雖然次數沒有過於頻繁,但在整體統計和稅收時卻是一項不小的任務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而且在唐朝推行的是均田制,意思就是把所有的土地平均分給百姓,定期收回和分配,以實現對全國土地的所有權,而如何貫徹執行這一制度就落在了縣令的頭上。每年的十月到十二月是全國土地重新分配的時期,在這個特殊時候縣令需要在里正編撰好的名冊上進行修改和整理,以實現土地的完整合理分配。

三、審理司法訴訟案件、管理其它雜事

對於縣令審理案子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一個縣級政權難免會發生偷盜、命案、糾紛等,而如何正確的審理就需要衙門各級人員的通力協作和縣令的正確審判了。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另外平時縣官還要負責起對糧倉修建、河堤防護、籍帳編撰等的統領工作,雖然在縣級政權內部有明確的分工,但作為一縣之長,還是要有統領之責的,畢竟各項基礎設施的建造關乎國家的發展,也是上層統治階級尤為重視的方面,所以縣官既需要向上級彙報已落實的政策,又要切身負責起相關的任務。

其二:統治階級對高壓態勢下的縣級官僚體系正常運作的把控

一個縣級政權,看似是很不起眼的地方機構,但是任何腐敗皆是由小到大,如果沒有嚴格的審核和選任制度是無法保證整個官僚體系的純潔性和務實性的,所以為了更好的讓縣官做到自己該盡的責任,就有了考課制度。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針對於唐朝的縣官一般有兩種選任方式,一是由權臣舉薦,二是通過科舉考試走上仕途。

說起舉薦可不是那麼輕鬆就能當上縣官的,最初太宗規定官階達到五品以上的官員才有權力去舉薦他人,後來這一制度又提升了等級,由五品上升到權臣,當然為了寧缺毋濫,確保舉薦法下的縣令都是值得重用之人,縣官的任期也和舉薦之人掛了鉤,一個高品階的官員如果隨便推薦他人擔任縣令,在政務上沒有成績,甚至出現貪贓枉法之徒,這時候舉薦官員要被追責,有失察之罪。

開元四年(716),盧從願、李朝隱擔任禮部侍郎,一次性選任縣令200餘人,因過多過濫被貶官為刺史。

另外一種的科舉入仕也是對官僚體系很有必要的,它不像明清時期的八股取士,

此時的科舉考試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完善,所以它更多是為實際需求而存在,如果一個學子想要成為縣官,不單單要掌握封建等級和尊卑、儒家經典,更需要了解一整套完備的法律體系,以及自身對現階段實行政策的見解,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個人的思考能力和經驗。

所以一個縣官也是經過層層選拔加上自身獨特的辦事能力才能夠脫穎而出的,如果自身政績不佳不但自己的仕途到頭了,還可能會連累舉薦自己的官員,所以此時的官方選任措施也加大了縣令的工作壓力,每個人都在為突出的政績而努力。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其三:有了官方的選拔還不夠,考課制度更是直接決定著縣官的命運

唐朝作為一個極其興盛的時代,其官員數量是非常龐大的,而為了更好的保證整個官僚體系的健全發展,唐朝統治階級對所有官員實行“凡居官,以年為考”,而縣令作為底層政權的統領者,如果沒有詳細的考核政策是很難確保國家決策的正常推行。

所以唐統治階級為了考核官員的能力和品行,考課方式有常考和巡考。常考也就是一年一次和四年一次,一年一次評定的是該年度的個人成績,而四年一次考核的是一個官員能否留任,(有些地區有偏差,任期可多可少)所以無論是一年也好,四年也罷,它們都決定著一個官員的仕途。

在考課時,先由官員由下至上的自我反省,袒露一年當中自己所做的各項政務是否合格,最後由上層長官經自我評定內容和實際考察的縣內政績情況決議評出九個等級,上交給吏部,統一存檔為四年後的去留做參考,而且在實際考察時多會對比人口增長和經濟實力提升兩個方面。

唐朝時代,直接負責官吏考課的是考功司隸屬中央尚書省吏部,設置致考功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此外,還有主事三人。令史十三人,書令史二十五人,掌固四人,分管考課的具體事宜。而且又分內考和外考。內考是皇帝直接對親王級中書門下與京官三品以上。外官五大都督的考課。外考是由吏部考功郎中和員外郎對四品以下的官員的考核。四品以下又分為京官和外官兩類,分別進行考課。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為了保證考課制度如期進行,唐統治者嚴厲要求巡查和考課的官員背景一定要清明,對其實行嚴格的審查和監督,而且還會把各官員考核後的成績公佈於眾,以實現互相監督的目的。

統治階級為何要如此嚴格又頻繁的執行考課程序

一方面,歷代統治政權在建立之初都深刻體會到了前朝覆滅的原因,特別是一整套官僚體系如果做不到清正廉潔是很難穩定發展的,所以如何加強對官員的考核也就逐漸成為當權者尤為重視的區域。另一方面,有了嚴格的考課制度,不但會加強官員自身的集體榮辱感,更容易落實他們的行政責任,確保官為民做主,官為君謀事。

唐朝縣令很輕鬆?先看看來自不同領域的三大因素對其有多大壓力

結語

在歷代王朝當中,縣級政權都是最容易實施政策和貪汙腐敗的階層,所以無論是來自於上級統治階級對他們的管控和審查,還是來自下屬對其的連累,都成為其盡職盡責的壓力,當然這也是封建王朝特有的互相牽制的手段。

唐朝的縣令,既要承受本職工作帶來的各方繁瑣事務,又要切實履行上層決策,確保政績優質,還要嚴格要求下屬,不可違紀不作為,所以從這三個方面來看,在唐朝想做一個好的合格的縣令真的不容易,如果讓你穿越回唐朝,你能忍受這麼多的壓制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