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小孩偷鄰居家的稻子,縣令:立即處死!一個回答讓人啞口無言

如果要投票對文人士大夫待遇最好的朝代,宋朝當然不讓要位居榜首。宋朝提倡

“君王與士大夫共天下”,所以文人士大夫即便是犯了罪也很少有被處死的。就比如蔡京這樣的鉅奸,最後的下場也僅僅是被流放而已。宋朝的文化和經濟繁榮,也離不開知識分子的貢獻。但除了宋朝,還有一個歷史時期對為官之人的待遇也非常好,因為不僅僅只有一個朝代,所以這個時期被稱為魏晉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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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是對漢末歷史有點了解的,都知道魏國是來源於東漢獻帝的“禪讓”,而西晉又是來源於曹魏元帝的“禪讓”。因為得國不正,所以統治階級必須要拉攏一切能夠拉攏的對象,那些自西漢就延續至今的世家大族自然是首選。無論是曹丕代漢、還是司馬炎代魏,都必須得到世家大族的支持。同樣,曹魏和晉室也不得不給予他們一些特權,其中自然就包括選官的特權,這便是自魏文帝曹丕時代便出臺的“九品中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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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將選官的權“送”給了支持皇室的世家大族,因為有了這一層關係,所以魏晉時期通常會出現皇室與大門閥共治天下的局面。比如描述東晉的那句“王與馬,共天下”,甚至東晉政權差點被琅琊王氏的王敦顛覆。正因為“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所以整個魏晉南北朝的官員幾乎都是出自世家大族的。因此在他們的治下,出現“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的情況再常見不過了。一把稻草判人死刑也是“常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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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縣是盛產水稻的地區,一個11的小男孩因為貪玩,把鄰居田裡的水稻扯了一把。這本身就是一件無關痛癢的事情,最多讓孩子的家長批評教育幾句就完事了,大不了再賠償鄰居的經濟損失。早知道當時的水稻產量低,即便是收成好,一把水稻產的穀子最多就賣幾文錢。話說回來,遠親不如近鄰,鄰居自然也不會跟一個看著長大的孩子計較這些。但這件事好巧不巧,被吳縣的縣太爺知道了,他二話不說就把這個11的孩子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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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家長和鄰居都覺得這太過分了,一個不懂事的11歲孩童,教育一番就是,而是鄰居也沒有追究責任的想法,於是他們便質問縣太爺為何下如此恨手。接下來縣太爺的一番解釋讓人啞口無言,他說:“這孩子11歲就會偷雞摸狗,這種人長大了什麼事做不出來?”縣太爺的意思就是“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的意思。無獨有偶,北魏有一位李洪之的刺史,為了要抓社會治安出臺一項規定:“行人不能隨身攜帶刀具,如果攜帶,就按搶劫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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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管制刀具可以極大的限制犯罪的發生,特別是冷兵器時代刀具就相當於現在的槍械。但這條規定並沒有考慮到老百姓的生活需要,無論是上山打獵還是砍柴,沒有刀具是無法完成的。但李刺史解釋道:不限制打獵和砍柴,只是不讓帶刀出門罷了。這種奇葩的規定讓當地民風異常的“淳樸”,犯罪成本高不說,“被犯罪”的成本更高。相比於老百姓小罪重罰,當官的往往重罪都是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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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謀逆這樣的大罪,一般來說都可以憑藉自己的出身和家族勢力被無罪釋放,最多就寫個檢討貶一下官職。所以說,魏晉南北朝官員的幸福生活都是建立在老百姓的苦難之上的。像這種11歲孩子因為偷一把水稻被殺的例子,數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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