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錦衣衛、東廠、刑部、大理寺,提刑按察使司是管什麼的

明朝終其二百多年,對於刑獄,掌控的非常嚴格,光是與其相關的機構就有好幾個,最典型的就是明朝的三法司: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在地位上沒有高下之分。

在後來,明朝皇帝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在其基礎上增加了錦衣衛、東廠、西廠等機構,同樣擁有部分刑獄的職權。

明朝有錦衣衛、東廠、刑部、大理寺,提刑按察使司是管什麼的

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在明朝,刑部是必不可少的司法機構,更是六部之一,掌管著天下刑獄,當然作為封建統治者,不可能讓一個刑部完全掌握著完全的司法職權,大理寺和都察院就部分削弱了其職權,但他還是相當於今天的司法部、最高法院、檢察院和公安部,而刑部的監獄更是關押著地方重大案犯的場所,地方上的砍頭必須上報刑部和大理寺。

而大理寺,是最大的刑獄機構,在分化刑部職權的基礎上,對地方上的司法職權進行削弱,目的是為了分化地方的司法權,防止權力過大,要知道如果地方上擁有的司法權利過大,可以自行處決死刑犯人,很容易產生大量的錯判、冤判,其主要是審核天下刑名,維持司法公正,防止產生冤假錯案,並對其進行復審。

明朝有錦衣衛、東廠、刑部、大理寺,提刑按察使司是管什麼的

而都察院主要是監察、彈劾和建議,如果碰到重大的案件,刑部和大理寺都難以單獨審理時,會同兩個機構,三司會審,但其主要作用還是監察作用。

錦衣衛

然後這都是針對地方上的機構,明朝皇帝需要一支只需要聽從自己命令,監察百官的機構怎麼辦,於是錦衣衛就這樣出現了。

作為皇帝侍衛的機構,錦衣衛“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不需要得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的流程,就可以參與偵查,逮捕、審問一系列的刑獄手段。”因為它是皇帝委派的,也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的。

最典型的一個例子就是,當時朱元璋想知道自己的大臣在家裡做什麼,於是讓錦衣衛去看看,到了第二天那個大臣來上朝,朱元璋把這個大臣在家裡說了什麼話,吃的什麼菜都說的清清楚楚,把那個大臣嚇得一頭汗。

如果那個大臣當時真的說了什麼大逆不道的話,錦衣衛其實也可以在稟告皇上之後,對其進行抓捕,並關進其獨有的詔獄之中。

明朝有錦衣衛、東廠、刑部、大理寺,提刑按察使司是管什麼的

這個詔獄到了明熹宗年間,已經是臭名昭著了,人人聞之色變,關押著大量的忠臣義士和無辜之人,在當時進了詔獄,基本上就不可能完整的出來。

其實一開始朱元璋也發現錦衣衛的權利,所以朱元璋在洪武二十六年就強調過“錦衣衛不能審判案件,大小案件都要由刑部處理。”然而到了朱元璋死了以後,錦衣衛的權利節節攀升。

錦衣衛設南北鎮撫司,南鎮府司掌管錦衣衛的軍紀和法紀,而北鎮撫司掌管刑獄,巡察緝捕之權,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

東西廠

而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在明朝時出了名的特務機構和秘密警察機構,相當於民國時期的軍統,也是隻對皇帝負責,一般都是太監作為首領,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到了後期也是後期也是臭名昭著,跟錦衣衛並稱廠衛。

明朝有錦衣衛、東廠、刑部、大理寺,提刑按察使司是管什麼的

西廠其實跟東廠性質差不多,但是存在時間很短,也是由太監主管,最興盛的時候,便是成化年間,雖然存在的時候,但危害卻不小,百年過去,臣民聞之也是膽戰心驚。

提刑按察使

提刑按察使是我無意中看到的,也是明清時獨有的官職,職權並沒有三法司和東西廠,錦衣衛職權那麼大,只是主管一省的司法官職,掌管提刑按察使司,正三品。

其主要職權就是勘察刑名,掌管案卷文書,檢查監獄事務。所以很多人分不清三法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的關係,一個是掌管全國的刑名,一個是掌管一省的刑名,在地位上肯定是比不上的,只是三法司中的都察院分支下屬部門,但是在地方上屬於最高長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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