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故障行驶六万多公里出保修期?消协:4S店说法

发动机故障行驶六万多公里出保修期?消协:4S店说法

2019年11月9日,消费者魏先生拨打12345济南莱芜区热线反映在莱芜区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某品牌车一辆,4S店告知可以维修,但不能免费,说车已行驶6万多公里,超出了包修期,认为不合理。并且据魏先生介绍,该车维修时间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维修好,要求包修并给于经济赔偿。

莱芜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工单,迅速派消协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现场听取了双方的意见,认为解决问题的关健在于该车主要部件动力系统是否在包修期,按照该车使用说明书动力系统包修期是5年或15万公里。经和4S店经理协调沟通,讲解《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条款,店经理认识到错误后,经请示厂家请示沟通,经过3次调解,最后决定将该车发动机给予免费维修,消费者对调解结果满意。

在此提醒消费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本规定的三包责任要求。第十六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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