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兩車道,車速已120,後車不斷閃燈喇叭似乎超車,給讓嗎?

長樂常安


高速公路行駛時速高於一百公里,不用讓後面的車輛,除非你在第一車道且旁邊車道的還有和你一樣速度的車。


夏天168夏日


後車有明顯超車意圖,應在安全前提下讓行,這是基本禮儀,你以為你是幫他不超速,實際是影響他人通行,當然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至於他有什麼急事,是否違章,不是你考慮的事。


佳軒41060371


這事我遇到過,兩條車道我在右道,巡航速度100,前面有貨車距離大約100米我準備變道超車,左道來車不停閃燈,距離200米開外。我沒理他繼續超車,完成後我變右道,後車上來和我並行一段後突然甩我方向,然後加速想離開,呵呵,一臺奧拓你能跑過我?一腳油就追上他還他一甩然後減速,奧拓老老實實的走了,一個小屁孩在高速上簡直不知天高地厚。


厚載1221


讓唄有些人喜歡高速開快車,千萬別賭氣在高速上,平時開車我也讓,從來不滯氣,我家哪個經常不讓,我說你讓他有怎麼樣了!你能慢多少掛上多麻煩😡他說反正他的錯,他給修車,我說簡直是有病,又當午時間,又弄個破車,一定要良好心態


健康天使—馨宜


我是一個有三十年駕齡的老司機,開車時間長了,有點心得分享給你,首先在高速公路上開車,無論什麼時候都不開鬥氣車,要氣定神閒,誰都可以超我;其次在雙向四排道高速開車,進入快車道超車後習慣性的併入行車道;再次,我不管在什麼樣的高速上,也不管我的速度是多少,後邊車只要打喇叭,我在確認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會讓道給後方車輛!不要認為這樣是軟弱,這是對生命的尊重!


紅桃A152458076


這麼說吧,我家裡孕婦7個多月了,我不止一次幻想過如果孕婦羊水突然破了我應該用哪種開車方式把她送醫院。

回到樓主這個問題,不排除後車路怒症或者願意飆車逞能。但是如果換種方式考慮,他車上可能有一個即將生產的孕婦、一個垂危的病人、一場事故中的倖存者、一個鮮活等待被移植的器官、一個可能被蘋果卡主嗓子的兒童,甚至可能是被汽車撞的奄奄一息的寵物狗……我寧可相信每個司機開快車都有迫不得已的理由,他們寧可違規,也要拯救生命。而且,你所認為的他們,總有一天會變成我們,記住是總有一天,你一定會遇到讓你迫不得已寧可違法也要快開快車的情況。所以我建議大家相互理解,不逞一時之能,那些說堅決不讓道,還要踩剎車或者點剎的人,送句古話給你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你永遠不知道後車裡坐的是不是陌生的好心司機拉著晨練突發心梗倒在路邊的你爹!


把三觀扶正


高速上不能一直佔用超車道,即使你正常跑120邁,也應該回到右車道,這種情況下你應該讓,但如果你右車道前有車,那麼你超車後也應該馬上再回右車道,總之不能一直佔壓快車道行駛。


一樹05051818


告訴你!首先前車違章了,如前車"超完車″即變更到"行車道″讓了後車,這後車不變回"行車道″?也違章了!

你首先要清楚高速公路上的幾條道是什麼道?什麼用處?有什麼交規又適應什麼交規!

我就囉嗦一下吧!

高速路一般有"四車道″!

最左道為:"超車道″,交規規定:是"超車專用道″,超完前車即應迴轉到"行車道″,按正常"行車道″限速行駛,一般為:90-120/時之間的速度,或視路況行車。

左第二道為"行車道″(小型車專用)功能是:正常行駛車道,一般速度在90-110公里內,如需超車即提速至120/時後,變更到"超車道″上行駛,並按:"白天轉向燈光和嗚滴提示前車″,"夜間遠近燈光變換提示,當然轉向燈也應開,喇叭可不嗚″!

雖然各自在各道上,但這些提示不可缺失!否則都是高速行駛,安全第一。

在超車完成後,如"行車道″前後無障礙,即可立即"打轉向燈提示″變道回到"行車道″,以便後車超車!

切記!超完車,本車不得一路佔用"超車道″進行行車!這是"違章行為″!

行車道"大客車″也可正常行車。

大貨車不得長期佔用"小客″車道!

第三道為:客貨車道專用。

第四道為:應急車道。

所以講:佔用"超車道″變成"行車道″用?!你就違章!如遇攝錄點即會被"攝錄″記分。

明白嗎?

如不明白?你可去讀一下"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操作規範"中第四大條第五款中123456小條裡關於"高速公路超車"交通規則與操作要點!

即:"科目一″的考試大綱!你質疑我?只能說明你"科目一″交規知識不全面!"科目一″考試(ABCD四卷)抽卷你抽中的可能是"B卷″!沒有這類考試題!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根據你的提問前提條件,我首先直接了當的回答:肯定要讓,為什麼要讓,怎麼讓的理由和具體措施如下:

一:問的前提條件是兩車道,車速120,後面要超車,就說明兩車是並排的,要不然是不存在要閃燈,按喇叭提醒需要超車,兩車並排以120的速度行駛,不管後面有沒有人超車,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就算後面沒有車,提醒你要超車,自己也需錯開,不能並排行駛。

二:如果你是在超車道,後車提醒了,你是需要加油提速,打右轉向燈,超過右邊的車,併入右車道讓後車超過去。

三:如果你是在右車道行駛,則不要理會後車的燈光及喇叭,千萬不要突然加速或減速,但可以輕點剎車,一是提醒後車不要跟得太近,二是可以把速度降低一點,與並排的車錯開位置,讓後車機會超車。

四:以上只是個人看法和經驗,對於有的網友認定的,高速限速120,不管後車怎麼提醒都不讓,或者說,變道有風險,反正一句話就是,我有理就不讓,你能奈我何!這種思想去開車是有隱患的,其實高速是開車,雖然,速度越快,風險越大,但並不是說速度慢了就一定比速度快安全,特殊情況,特殊處理,既然都120了,還有人想超車,那就不要抓住死理不放,我始終認為高速並排高速行駛的行為,比我130超車要危險很多。


曰理萬機


按照道理說,你已經車速120了,再快,就違法超速了,不應該支持違法行為,不應該讓路。你要讓路,你就要變道,右側大型車輛又比較多,這對你來說是有一定的危險性的。

但我還是要主張讓路。因為你已經知道了它在後方,要準備超車,你不讓,它可能要強行超車,這樣危險性同樣特別大!

再說,它要超車,可能也有超車的道理。車速已經120了,還要超,肯定是有特殊情況。比如,趕飛機,趕火車,有病人,有重大物質損失,有性命攸關的急事,還有可能是追捕逃犯,急著送什麼東西等等。有一次,我就碰見過,警察沒有開警車,而是“便衣便車”,執行任務。聽說還有用普通車輛送“人體器官”去外地醫院供病人移植的情況,這都是我們應該理解和配合的。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在特殊情況下,我們就不能斤斤計較了。還是要以安全第一,儘量幫助別人,給別人提供方便為上策。

最後忠告大家,讓路可以,要看好前後左右你再讓。不要緊張,慌不擇路,不管它如何閃燈和按喇叭!

切記,不能,它要超你,你不讓路,而是在它前面也加速,那等於是你在給它開路,領跑。那你就成了“開路先鋒”了,既違法又危險!

一個老司機的話。駕齡46年,年齡6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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