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以優先購買權要買我的房子,我已經賣了,要告我,會怎麼罰?

初風繞紅欄


具體要看你們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合同有約定:租戶有優先權購買或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等此類條款,你應該違約。如果沒有,就不用理他!


耗子嘴裡的貓


什麼是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又稱先買權,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標的物於第三人時,享有的在同等條件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所謂“優先”主要是指時間上的優先,這種優先在時間上一般規定為3個月。在條件等同時,只有享有優先權的承租人、共有人放棄購買之後,房屋所有權人才可以將房屋出賣給他人。

也就是說,你想要賣房子要先告知租戶,在租戶放棄優先購買的情況下可以賣給其他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共有產權人要優先承租人。

你和你朋友的合同是無效的

涉及優先購買權的法律規定中,都涉及到“同等條件““有優先購買權”。其實同等條件包括以下幾種因素:總價款、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交房時間等各種因素。所以,在不滿足其中一種條件的情況下,優先購買權是不能執行的。

也就是說,在租戶和你朋友的總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交房時間等各種因素相同的情況下,如果你未告知租戶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應。

總結來說,你的這種情況不算是犯法。只能算是民事糾紛,不會有什麼處罰,只是你和你朋友簽訂的合同無法生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王之煥


別被嚇住了!

新房東承認買賣不破租賃合同,原租客一點利益沒損失,在租賃合同上誰也沒損失,誰也沒得利!

至於賣房租客有優先權,這個也不一定,你先看看之前租賃合同,看看條款中是否有明確寫明租客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有優先購買權,這點你就不對了,事先因該通知一下租客,如果他不買,就等於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果沒事先告訴租客,你也不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讓租客到法院起訴你,該怎麼賠就怎麼賠

如果租賃合同內並沒有寫明租客有優先購買權,你別鳥他,直接告訴他租賃合同內沒有寫租客有優先購買權,租客沒這個權利,若他說要去起訴你,這時千萬別被嚇住了,就讓他去起訴你

上法院起訴不是開玩笑的,他要起訴就讓他去,讓他自己花錢請律師,讓他去起訴,咱該吃就吃,該睡就睡,你怕也沒用,平時若收到律師函也別鳥律師,直接丟垃圾桶去

若對方真到法院起訴,你也別怕,等收到法院傳票時,你再去諮詢律師,先不要請律師,因為開庭前會先有個庭外調解,這時你也別怕,直接說合同裡沒有寫租客有優先購買權,租客沒這個權利,不服就開庭

若對方真想開庭,這時你在花錢請律師,只要對方沒想在法庭上見分曉,平常的律師函及司法調解,你都別怕,也別花錢請律師,就讓對方去“玩″吧!

其實租客就是嚇唬你,能嚇住你搞點小錢花,若嚇不住你,他就不了了知了,不是特別重大利益損失,一般人不會輕易上法院起訴,再說租客一點利益沒損失,他起訴個毛!

兄弟別被嚇住了,我見過租客多了去了,沒見過房賣房去起訴房東的租客!


大疆無界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 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風雨無阻就是我的現狀


租客是有優先購買權的。根據《合同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屋租賃期間房東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租客,租客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但是您現在如果已籤合同,那基本是要繼續履行下去的,否則可能承擔高額違約金。法院也不會判你的買賣合同無效。至於租客是否具備優先購買的條件,要具體分析情況而定。

如有疑問,可私信我聯繫。

附加一句:優先購買權並非不可破,主要看技巧。


肥龍飛不動


優先購買權是法定的權利,是也受法律保護的。作為房東(出售方)在進行賣房時要向承租人履行告知義務,你賣房時是否履行了感知義務,比如有沒有通知承租人,說我要賣房了,你再找新的住處吧等一些告知的行為,又或者,你賣房,買家肯定要去房屋住處實地看房吧,這動靜很大,承租人是否在場提供了看房便利,若承租人提供了看房便利,就足以說明承租人是知情你賣房,在這一系列過程中,承租人是否表示過向你購買此房屋的意思表示,若至始至終沒有表示過,可以推定他放棄優先購買權了。既然對方已經告你了,你準備應訴吧,收集好以上我說的一些關鍵證據,做應訴準備。


代律師【法律諮詢】


一句話:買賣不破租賃!

什麼意思嘞?就是你賣之前得告訴買家這房子正租著,且租期未到。買家堅決要買的話,可能得續租。

至於租客的優先購買權?這個不先得看租客想不想買、買不買得起麼。想買的話,房東賣之前,難道不跟租客說一聲?

所以,一般來說,房東打算賣房子了,租客應該會提前知道。那麼租客想買,直接說就是了。如果租客不想買,房東賣給別的人了,那麼租客在租賃協議期內,繼續住著就是。


FUU


別聽租客瞎說,瞎說,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這一條的,你先看看之前租賃合同,看看條款中是否有明確寫明租客有優先購買權,看你都不知道,估計上面就沒有寫這條。

它估計就是想詐錢的,從這瞎掰的。


童童716


2、這個問題牽涉到法律和訴訟不是我的專業領域,您可以邀請一些律師來專業回答。

3、建議您找一個專業律師來諮詢。

4、建議先進行私下協商,交談的過程注意錄音,收集證據,實在不行就請律師應訴。


睡醒的兔子


沒事的,你是在賣完後,李才提出要買,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讓他去告,反正他告不贏的,還會費錢又費時間,正好給他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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