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怎麼來的?

皇帝存私房錢這事,並不是從乾隆開始的,早在秦朝,皇帝的小金庫和國庫就是分開的。管理皇室內部財務的叫“少府卿”,少府是幫皇帝打理個人財產的機構,少府卿就是這個機構的負責人。管理國庫的叫“治粟內史”。這個“治”就是治理,“粟”就是小米,在當時是重要的口糧,“內史”是周朝遺留下來的官名,治粟內史字面上的意思是主管糧食的大臣,引申為掌管國庫的官員。

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怎麼來的?


秦朝以後的大多數時期,皇室的財產和國庫的資產也都是嚴格分開的。為什麼要分開呢?主要是為了防止皇帝的揮霍。皇帝用自己的錢,不用跟誰商量;想要動國庫的錢,就需要跟掌管國庫的大臣商量,甚至要跟大臣們開會討論。記錄明朝歷史的《明實錄》裡面有這麼一件事,萬曆皇帝有一次說私房錢不夠花了,想從國庫拿20萬兩白銀貼補一下家用,結果管國庫的大臣一臉不樂意,還價還到10萬兩,萬曆好說歹說又往上加了5萬兩,最後要了15萬兩。皇帝如果大肆揮霍,導致國庫空虛,一旦遇上災荒或者戰爭,國家就危險了,所以,皇室財產和國庫資產分開,皇帝揮霍的慾望就多少可以受到大臣們的制約。而且對皇帝來說,個人財產和國庫分開倒也省得麻煩,花自己的錢,不會有人在旁邊囉嗦。

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怎麼來的?


乾隆年間也是這樣,不過乾隆皇帝比較有意思,他能掙會花,雖然不能伸手找國庫要錢,日子照樣過得滋潤。那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是從哪兒來的?

說起這個問題,首先要說一個官僚機構,叫作“內務府”。你在清宮劇中經常會聽到這個名字。這是清朝設的一個機構,主要負責宮廷的日常事務,也就是皇家的飲食起居,清朝皇帝的收入和支出都通過內務府。內務府最重要的職能之一就是為皇帝創收,主要通過兩個渠道,一是官莊的地租收入,二是當鋪的商業收入。

我們先來看官莊的地租。民間一般把官莊稱為“皇莊”,就是皇家莊園。今天北京十號線上有一站叫作“海淀黃莊”,這個黃字是黃色的黃,其實原本寫成皇帝的皇。海淀黃莊這一帶,原本就是清朝皇帝的一處皇家莊園,辛亥革命以後,為了反封建,就把皇帝的皇改成了黃色的黃,於是就有了今天的海淀黃莊。其實,這些皇家莊園在清朝的官方叫法是官莊。官莊定期把收上來的地租交給皇帝,地租可以是貨幣,比如白銀、銅錢,也可以是糧食、瓜果、蔬菜之類的農產品,這些統統都供應了皇室。但這裡有一個問題,官莊的土地來自哪裡?

官莊土地的第一個來源是圈地。你對這個詞可能有印象,康熙初年的權臣鰲拜,有一項重要的罪名就是圈地。所謂圈地,就是清軍入關以後,王公貴族圈佔土地的行為。一開始,還只是圈佔無主荒地,後來發展到強行圈佔百姓的土地,這就嚴重激化了社會矛盾。終於在康熙八年,朝廷發佈命令,禁止了圈地。圈地雖然後來是禁止了,但在禁止之前,清朝皇室自己也參與了圈地,圈來的土地就成了官莊土地的一部分,清朝皇帝的第一桶金。

第二個來源叫作百姓“投充”。所謂投充,原本的意思是失去土地的農民投靠旗人,給他們做家奴,尋求庇護。但清朝初期,一些漢人地主也主動帶著土地去投靠旗人,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當時朝廷有優惠政策,漢人地主主動帶著土地投靠的,可以保留一些自留地,這些土地不用向旗人交租,於是很多漢人地主就主動投靠。你想啊,當時王公貴族們正忙著圈地,說不定哪天你家的地就被他們圈走了,你要是主動投靠,認某個旗人做主子,他就會給你提供庇護,你多少能自己留點地。

官莊土地的第三個來源是抄家。如果有人犯了罪,皇帝派人去抄家,犯人家裡的田產往往就被皇帝據為己有,變成了官莊的土地。比如,乾隆年間有一個大臣叫承安,他的曾祖父就是康熙年間的名臣納蘭明珠。承安就被乾隆皇帝抄了家,理由是他嗜酒成性,翫忽職守。這個罪名有點莫名其妙,承安的曾祖父納蘭明珠曾經被康熙指責說他結黨營私,揹著這麼大的罪名都沒被抄家,而承安只是愛喝酒,就被乾隆抄了家。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承安的家產非常豐厚,光土地就有四十多萬畝。這是什麼概念?乾隆把承安的土地據為己有以後,官莊的土地總共也不過一百多萬畝,其中來自承安的土地佔到了三分之一。所以很多歷史學家都認為,乾隆就是眼紅承安的家產,才隨便找了個罪名,抄了他的家。

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怎麼來的?


除了經營官莊,內務府還搞商業活動,比如開當鋪。乾隆年間,內務府前後一共開了26家當鋪,這些當鋪有的是皇帝自己出錢開的,有的是抄家抄來的。內務府當鋪的經營很有意思,負責當鋪經營的都是皇帝指派的官員,而且皇帝對他們都有業績上的要求。如果當鋪的年收益率達到了八釐也就是8%以上,負責經營的官員就可以得到獎勵;如果年受益率不到八釐,那麼負責的官員還要自掏腰包把不足的部分給補上。

內務府官莊和當鋪的收入,在乾隆皇帝的私房錢裡其實並不佔大頭。官莊產生的都是農業收入,農業的賺錢效率肯定是比不上工商業的。當鋪在理論上是一樁很賺錢的生意,但內務府當鋪長期面臨一個大問題,那就是官員向當鋪借債不還。

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怎麼來的?


清朝官員的合法收入並不是很高,特別是京城的官員,就更窮了,但官員的開銷卻很大,特別是人情往來,都是錢堆出來的,於是很多官員就找人借錢。你如果看過電視劇《雍正王朝》,應該還記得裡面有一個情節是說,大量官員向國庫借錢造成了國庫虧空,四阿哥胤禛就和十三阿哥胤祥一起,擔負起了追討欠款的工作,結果得罪了很多官員。其實,當時官員們的債主除了國庫,還有一個就是內務府的當鋪。因為當鋪手上有不少流動資金,時間一長,這竟然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官員向內務府當鋪借錢,到還錢的時候就從他們的俸祿裡面扣。但很多官員到死也還是還不上錢,於是內務府當鋪就出現了大量的壞賬。內務府當鋪背上了這麼多壞賬,就很難經營了。乾隆年間內務府就曾有官員上奏,說內務府的當鋪現在除了開在黃金地段的,其他都維持不下去了。可見,對於乾隆皇帝來說,當鋪並不是一隻會下金蛋的母雞。

那麼乾隆皇帝收入的大頭是什麼呢?主要是兩塊,一塊來自國家財政收入,另一塊來自大商人。

說到這裡你可能要問了,前面不是說皇帝的私房錢和國家財政收入是分開的嗎,怎麼國家財政收入又成了乾隆私房錢的大頭了呢?其實這並不矛盾,因為清朝有一個特殊的人群,叫作內務府包衣。包衣這個詞,你可能在清宮劇裡經常聽到,它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啊,包衣的全稱是包衣阿哈,這是一個滿語詞彙。“包衣”就是家裡的,“阿哈”就是奴才,包衣阿哈就是家奴的意思,後來簡化成了包衣。包衣是旗人家裡才有的,他們要替主人做家務,還要幫主人從事各種生產勞動。

皇帝家裡也是有包衣的,這些包衣都在內務府工作,稱作內務府包衣。內務府包衣因為和皇帝關係比較近,如果獲得皇帝的寵信,就可能獲得很高的地位。比如《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他的家族之所以一度非常顯赫,就是因為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璽做過順治皇帝的內務府包衣,曹璽的妻子還做過康熙皇帝小時候的保姆,所以康熙和曹家的關係非同一般。對於曹璽的兒子,也就是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可以說是非常信任,康熙曾經先後六次南巡,有四次都住在曹家。

皇帝對於自己最信任的內務府包衣,經常派出去做官。比如,曹寅就曾經擔任過江寧織造,負責監製宮廷所需的絲綢製品,可以說是一個肥缺。皇帝派包衣出去做官,目的往往是讓他們幫自己創收。比如關稅和鹽政這兩項,就經常被內務府包衣把持著。為什麼是關稅和鹽政?因為這兩項歷來都是國家的重要財源。關稅就是貨物通過稅關時繳納的費用,鹽政就是國家對食鹽製造和銷售的管理。食鹽是重要的生活必需品,鹽業收入在古代長期是國家的重要財政收入。

我們先看關稅。清朝皇帝經常派出內務府包衣去擔任稅關的負責人,也就是稅關監督。這些包衣為了討好皇帝,上交關稅收入時一般分成兩部分,一部分交給戶部,算作國家的財政收入;另一部分交給內務府,成了皇帝的私房錢。比如河北張家口在當時是一處貿易要地,內地和蒙古以及俄羅斯的貿易經常在這裡進行,所以清朝政府就在這裡設了一處稅關,由乾隆派出的包衣擔任監督。乾隆十二年,張家口稅關上交給戶部的稅銀是2萬兩,上交給內務府的稅銀卻達到了21396兩3錢,比交給戶部的還多。你看,關稅收入就這樣流進了乾隆的荷包。

鹽政收入也是一樣的。舉個例子,天津長蘆地區歷來都是重要的產鹽區,今天那裡還有一家國企,叫天津市長蘆鹽業總公司。在乾隆年間,當地的最高鹽務長官叫作長蘆鹽政,這個職位經常由內務府包衣擔任。長蘆鹽政除了管理鹽務,還有一項重要的任務叫作“例貢”,就是定期向皇帝進貢,一年四次,分別是過年、端午、皇上生日、太后生日。進貢的一般是一些奢侈品,比如古玩、玉器等等。例貢是一項很正式的制度,在乾隆三十六年,乾隆皇帝甚至下了一道命令給長蘆鹽政,規定了每年用於例貢的具體金額,11700兩。你看,國家的鹽政收入也充實了乾隆的小金庫。

除了在國家財政收入上打主意,乾隆還從大商人身上賺了不少錢。這裡的商人主要是鹽商,因為販賣食鹽在當時是暴利,鹽商很容易發展成鉅商。清朝並不完全禁止商人參與食鹽的運輸和銷售,但鹽商一定要先獲得朝廷的授權,所以,鹽商從一開始就是依附於朝廷的,對於朝廷的各種要求也很難拒絕,對於皇帝更是要唯唯諾諾,感恩戴德,唯恐得罪了皇帝,自己的生意就保不住了。

那乾隆皇帝是怎麼從鹽商身上賺錢的呢?首先是鹽商的“報效”,這個意思很明顯,就是鹽商受了皇帝的恩德,要出錢報恩。根據作者的考證,在乾隆年間,內務府幾乎每年都會收到商人們的報效,淮揚地區的鹽商佔了其中的大頭。乾隆十三年,內務府收到淮揚鹽商報效的20萬兩白銀,乾隆二十年,這個數字是80萬兩,到了乾隆二十二年,更是達到了100萬兩,數目是相當可觀的。乾隆皇帝曾經六次下江南,所需的費用也經常出自鹽商。前幾年有一部電視劇叫《大清鹽商》,主人公叫汪朝宗,他的原型就是乾隆年間著名的揚州鹽商江春。乾隆第四次出巡時,江春提前把揚州的江園修繕一新,招待乾隆前來遊玩,贏得了乾隆的稱讚。到了第五次南巡時,乾隆更是直接住進了江春家裡,和江春一起閒話家常,被江春視為莫大的榮耀。

乾隆皇帝的“私房錢”怎麼來的?


除了這樣的報效,貸款利息也是乾隆從鹽商身上賺錢的重要手段。鹽商不敢得罪皇帝,皇帝要借錢給他們,他們自然明白皇帝是想賺利息,就算手上不缺錢,也不敢拒絕。而且,皇帝給的貸款利率也不算特別過分,年利率一般是12%,而民間高利貸的年利率都在30%左右。剛才說的大鹽商江春,就曾在乾隆三十七年向皇帝借款30萬兩,後來每年都會繳納36000兩白銀的利息。歷史學家周志初曾經做過統計,在乾隆末年,每年獲得的利息大約在30萬兩左右,這些錢也統統流進了乾隆的荷包。

你看,乾隆賺錢的手段是很多的,內務府的官莊和當鋪、財政收入的挪用、鹽商的報效和貸款利息,共同撐起了乾隆皇帝的荷包。那乾隆究竟賺了多少錢呢?內務府有一個機構叫廣儲司,專門替皇帝負責儲藏和出納。根據廣儲司的記錄,從乾隆十年到乾隆六十年,內務府銀庫的總收入達到了6880萬兩,花出去的也不少,高達6770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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