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質量管理2020”專項工作啟動

國家新聞出版署日前開展圖書“質量管理2020”專項工作。

此次專項工作的目標是進一步加大圖書質量監督檢查力度,健全完善出版單位、省級出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國家新聞出版署三級圖書質量監督管理機制,解決出版產品同質化、編校質量低劣等突出問題,推動出版單位提質增效、打造更多精品力作,促進全行業質量意識和圖書出版整體水平提升,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精神食糧。

此次檢查主要對2019年以來出版的社科、文藝、少兒、教材、教輔和科普類圖書進行內容質量和編校質量檢查,加大對引進版、公版圖書內容和編校質量的檢查力度,以“三審三校”制度的執行情況為檢查重點,進一步加強圖書質量保障制度建設,加強出版物質量全流程管理。

據瞭解,專項工作從3月啟動,分3個層面開展。在出版單位自查自糾階段,各出版單位根據《圖書質量保障體系》要求,對相關質量保障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自查;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對本單位2019年以來出版的圖書進行內容質量、編校質量自查;對照存在的問題採取整改措施。在省級出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督查整改階段,對所轄、所屬出版單位的圖書質量保障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等進行檢查,並採取隨機抽查方式,對每個出版單位不少於5種圖書的內容和編校質量進行檢查;對近年來圖書質量合格率較低的出版單位加大檢查力度;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出版單位,出版管理部門要予以行政處罰,督促其限期整改並及時做好備案和上報工作。在國家新聞出版署抽查處罰階段,將隨機開展圖書內容和編校質量、相關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的抽查工作,對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出版單位進行處罰並予以曝光。

國家新聞出版署將對出版編校質量不合格圖書的出版單位依法依規作出處罰,同時要求自檢查結果公佈之日起30日內全部收回不合格圖書。連續2年在抽查中有不合格圖書或同一批次抽查有2種及以上不合格圖書的出版單位,不得參加當屆中國出版政府獎評獎。對不合格圖書的責任編輯,2年內不得晉升出版方面職稱;對1年內造成3種及以上圖書不合格或連續2年造成圖書不合格的直接責任者,由出版管理部門註銷其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3年內不得從事編輯出版工作。對相關類別圖書連續2年檢查不合格的出版單位,複核其相關類別出版行政許可的法定條件,對不再具備行政許可法定條件的,依照《出版管理條例》撤銷其相關出版資質。對未經備案出版屬於重大選題範圍內圖書的違規出版行為,由省級出版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對出版單位主要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根據要求,各省級出版管理部門、中央在京出版單位主管部門和各出版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自身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單位要把質量檢查情況納入圖書出版單位社會效益評價考核範圍。

國家新聞出版署指導出版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開展具體抽查工作。相關檢查材料和圖書樣本須於9月底前寄送至質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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