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全面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

記者獲悉,廣州市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今天發佈關於全面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按通告要求執行。

南沙:全面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

現就全面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部門、單位和居民個人要按照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不可放鬆警惕、麻痺大意。居民群眾要運用“穗康”微信小程序進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報後生成個人“穗康碼”。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督促各類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在各類經營場所、公共服務機構等入口位置張貼“穗康碼”醒目標識,確保通行人員出示“穗康碼”並測溫正常後方可進入。

二、嚴格居住小區(村)管理。實施居住小區(村)進出人員體溫檢測、通行認證管理措施。在實施期間,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需要出示“穗康碼”,接受查驗並測溫正常後方可進入。老人、兒童以及其他無法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獲取“穗康碼”的人員,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或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安排人員代為線上申報生成“穗康碼”。實施進出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要合理設置出入口和查驗點,對進入車輛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確保全面實施進出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

三、推廣“穗康碼”應用。積極使用“穗康碼”及相關技術手段拓寬、深化其在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中的應用,精準精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因返穗人員集中增多或復工復產引發新的疫情。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知。南沙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以往有關文件的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執行。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 通訊員 南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 耿旭靜 董業衡 通訊員 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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