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00名大學生既不還錢也不應訴,並稱「校園貸借錢不用還」這件事?

夜雨如書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既然沒有早知,那就有了當初,既然這400名大學生被起訴,說明此貸款公司是有合法手續的貸款公司,或許借貸校園大學生,存在一定的問題,但人家現在能拿出來起訴,那就是正規的放貸公司,那麼這四百名大學生即使不應訴,那根據相關規定可以採取相關強制措施還貸。



目前,高利貸公司,貸款公司,都將目光盯向了校園大學生,利用大學生的那種心理,誘惑,宣傳,借貸大學生,使用各種手段,高利貸是國家禁止行為,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還是希望大學生不要染指這些違法放貸,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而這次起訴四百名大學生的放貸公司雖法律手續可能健全,但他們的做法已經觸碰了道德底線,是被所有人不恥的行為,因為大學生多數本不具備貸款還款的能力,沒有抵押,沒有收入,他們卻要放貸大學生,那就說明他們手續齊全,但做過並不受保護,誘騙大學生借貸,他們也有很大一部分責任。

大學生借貸,多數人出於虛榮心態,為了買高檔手機,為了享受所謂的高檔生活,不惜借貸高利貸,借款公司,如今被告上法庭,也算是自作自受,逃避絕對是不能被免責或者不用還款的,必要的時候可能被採取強制措施還款。

貸款公司選擇借貸大學生,其行為不道德,也該受到譴責,這種不擇手段的借貸也該被嚴打,避免更多的大學生參與各種借貸,打擊高利貸,打擊不合法的借貸,淨化校園,是特別需要解決的問題。


珞珈評論社

整個過程真是看的我極其無語,吐槽地方太多。

借錢主要都用來買高檔手機,普通手機就沒法完成學業?

這400多名大學生,通過某金融公司借款,借款不多,金額均7000左右。

這筆錢大多都被學生用來買了高檔手機,手機到手後,他們卻都拒絕還款,被該公司全部告上了法庭。這400多名大學生,並不是來自一個學校,而是來自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集體拒絕應訴,不來調解,本金都不想還,不僅法盲還無恥

最意想不到的是,立案後,

大學生們集體沒有應訴,甚至不少人還直接拒收了應訴材料。


而在法官專門前往高校,企圖調解時,所有大學生都沒有人自願參加調解。

最後法官和金融公司共同商量的方案。只要被告,也就是大學生,肯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那麼金融公司就不再追究利息,手續費和違約金,以上都體現在了合同中。




然而在這樣的方案中,目前四百多名大學生裡,僅僅只有3名主動接受了這個方案,同意還錢,而還錢的原因是,他們馬上要畢業,已經找到了工作,怕欠錢不還影響工作。

而之所以這群大學生集體不還錢最大原因,居然是他們有一個內部的QQ群,他們一致認為,由於國家在打擊高利貸和非法放貸,他們認為他們使用的“校園貸”就屬於非法放貸,因此,他們借的錢根本不用還。




這個觀念是對的嗎?當然是錯的

校園貸並不代表都是高利貸和違法的,合理的利息是被保護的

這麼說吧,並不是所有的校園貸都是高利貸和非法的。並且既然自己強行認定就是違法的,幹嘛一開始要去借,這不是典型的抱著佔便宜的形態去嗎?

並且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合同是自己簽訂的,在我國只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沒超過年利率36%,那麼利息就是有效的,沒效的僅僅是超過的部分。

何況法官還只要求給本金,本金怎麼就不應該還了?

最不可思議的是,作為大學生沒有誠信可言不說,居然還敢直接不前來應訴,如此法盲的讓人瞠目結舌,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徵信和老賴黑名單嗎?不知道有個手段是強制執行嗎?




大學生如此,父母們也如此沒有基本常識和道德?還真以為自己可以把法律當做笑話了。

別把法律當笑話,為了7000徵信都不要了,何必呢?

為了虛榮心,借錢7000元非要用高檔手機,借錢了各種不還,起訴又不去,本金也不肯給。

7000元多嗎?可能每個人感受不一樣,但是

7000就把自己徵信弄毀了,還上黑名單,還真是相當讓人無語了。


長點心吧,儘量不要觸碰校園貸,沒高檔手機你真不會死掉,這麼說吧。你們運氣好,遇見的都是合理的起訴你們,就讓你們還本金而已,真遇見非法的了,你還真以為就是起訴這麼簡單,可以輕易逃脫嗎?你以為放貸款的都是傻子在開公司嗎?

下文更新在7.4日

看評論,挺顛覆我三觀的,即使說再多法律知識,插圖是法官在解釋,說再多並不是校園貸就絕對等於違法,並不是校園貸本金就可以不還,但是支持的人永遠處於裝睡的出來。

我其實本可以置之不理,畢竟你們罵我也好,評價我也好,對我其實沒多大意義。

我只是可憐這些學生,在你們的支持下,堅持不還,上了黑名單,後果只有自己承擔,而且調解下來法官讓給本金,可能很多人理解不到法院判決和調解的意義。

除了上黑名單,不履行判決還會面臨刑事責任

我真不希望這樣錯誤的思想蔓延下去,我就只問一句,哪些支持的人,你們認為不還應該的,你們怎麼不去找貸款公司借幾百萬發大財啊,反正不還是應該的?


廖彩琳律師

大學生使用校園貸這種現象,已經是非常普遍也非常嚴峻的問題,這種現象也衍生出很多違法犯罪,甚至導致被脅迫和自殺事件發生,導致這種先現象的發生,到底是學生自身的責任還是各種貸款公司的利益驅使,甚至學校、家庭、社會影響等,問題到底出在哪?責任應該誰來付吶?

校園貸,固然也有合法和不合法兩種類型:

校園高利貸就是專門藉助學生的防範意識差,抓住學生虛榮攀比的心理,誘騙其上當借款,結果卻陷入利滾利根本無法還清的地步,甚至被迫於暴利催貸人的威脅走上歪路,這種高利貸是應該給予嚴厲打擊的,也更應該讓學生提升金融安全意識。


而正規金融公司的一些所謂助學貸款,或其它名義的貸款,它就可以在校園裡隨意發放嗎?或許從法律上沒有責任,但從情理上卻不應被允許,做為放貸企業,首先應該考慮到學生屬於沒有還款能力的群體,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業務員完全為了提升業績,不考慮後果,出現最後大量學生無法償還,我個人就認為純屬活該,自己承擔虧損資金的結果,也算長個教訓。


但對於學生就沒有責任嗎?做為學生,理應以學習為重,卻一味追求物質享受,更在不通過家長的情況下私自使用各種貸款,完全不顧後果,最終因拒絕還款被告上法庭,被告或許是小事,但因失信被列入黑名單,對於還未入社會的年輕人來講,因為幾千元,多說幾萬元,就不值得了吧,必定這個汙點是會影響未來的工作和發展的。



我們在說一下學校的連帶責任,學校做為學生管理方,本應有義務對學生進行這種貸款的嚴重後果進行普及教育,也應該明令禁止校園貸進入校園,盡到管理的義務。

再說下學生家長,再脫離家長進入大學後,或許年齡和身高感覺像個大人了,但必定沒有社會經驗,家長應經常進行危險提示,告知哪些事可以做那些不能碰,輪到出事了,去找學校、找老師、說那些騙子、怨社會影響等等,首先應該檢討的就是自己呀!



這場風波或許就這樣隨著時間而變得無聲無息,但新的問題還會繼續出現,無論是學生、學校、家長、還是各種社會機構,都應多方面考慮問題後果,不要等到出事了互相指責,甚至對簿公堂。


遇我得福

最近也是被704刷屏了,第一次看到704這個平臺還是16年末,當時媒體就已經爆破了這個平臺,都18年了,這個平臺居然還活著,看來也是有背景的。

導火索

16年有一位在校女生聯繫到了當地公安機關,就是這個704平臺,當時這個女生每月要還320元貸款,這個女生在還完五月份的貸款後,於十一月接到了該公司的電話,宣稱女生並沒有還五月的錢,要求女生現在還3300多元,不還就會馬上找人來“對付”這個女生,女生忐忑之下選擇了報警,當然這件事最後就不了了之。

如圖,這個學生明明還清了五月的貸款,卻在數月後接到通知,被告知自己逾期,並要求他還一千元,直接漲了四五倍。


正緊高利貸

這個平臺以原告的身份控訴學生不還錢,並表示只追回本金,看起來放貸公司還有那麼一點“人性”,但事實真的如此?

這個平臺的利息是多少呢?日利率千分之五,年利率大概是國家基準利率4.35%的40倍,四倍就是高利貸了,四十倍什麼概念,大家可以自己想想。

很多人其實已經還完了本金,剩下的利息和所謂的滯納金加起來比本金還多。你還會繼續還嗎?

兼職買電腦

這個平臺原稱704兼職,而不是所謂的704校花,16年就是這個套路貸,他的最初說法就是通過給學生兼職讓學生用工時還錢,而不是通過現金還錢,當時他們推出的就是兼職買電腦,據很多學生反映,這個平臺的兼職很難接,能靠兼職還全款的人其實並不多,而且還會出現剋扣工時的現象,按APP上看你已經完成了工時,月末你就會收到消息,還有未完成的工時要求你現金還款,而且由於利息很高,其實做半年就還夠本金的同學,往往做一年多還還不完。

這是一個學生的兼職經歷。

暴力威脅,故意洩露學生信息

這就已經上升到違法犯罪的層面了,這是當時的一些證據。

媒體應當為正義發聲!為弱勢群體站出來!為他們主持公道公理!而不是學著做惡勢力的走狗,做人做事要講良心!個別媒體為了博取熱度,撇開原因不談,直接指責學生借錢不還,你們的良心呢?正義呢?作為媒體人的操守呢?


夢落楚塵

在以往曝光“校園貸”新聞事件中,公眾幾乎全部都一邊倒的去同情身處於“弱勢群體”一方的學生們,但此次的事件從媒體報道的角度來看學生們無疑成為了目無法律的反面典型。

“校園貸”的放貸者們之所以願意將錢借給學生們並非是他們有多麼善解人意、江湖救急,其目的還是為了獲取高額的利息彙報。他們將資金放貸給那些在校學生,而學生們由於沒有經濟收入來源,以至於貸款到期後很多學生不得不選擇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來獲得一時的喘息,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最終導致高額的利息猶如滾雪球般地越滾越大,甚至遠遠高出了本金的數額。越陷越深的學生們還未走上社會便已親手毀了自己的人生,個別絕望者在走投無路之下甚至會做出一些令人惋惜的極端之舉。

我們譴責“校園貸”的放貸者唯利是圖,但是反觀那些被公眾所同情的學生們,他們的身上就不存在問題嗎?答案顯而易見。

曾幾何時大學生是人們心目中的天之驕子,而如今不少大學生們其心思壓根就不在學習上,不僅荒廢了學業,還盲目攀比、過度消費,入不敷出仍不知收斂,最後只得將手伸向了他們口中萬惡的“校園貸”。

前不久我的一位警察朋友和我閒聊時說到了一起被他半個小時就“破獲”盜竊案。事發當天,有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姑娘到我朋友的單位報案,當天正好是我這位朋友值班,於是乎他接待了那名小姑娘。姑娘自稱在十天前從單位出來到銀行去辦理業務的途中上了一趟廁所,前後幾分鐘的時間她停在廁所外面電瓶車車簍內的6萬元公款被盜,由於害怕被單位領導知道將自己開除於是乎只得自己背鍋。為了背鍋她找人借了高利貸,家裡人知道後幫她還了這筆短期高利貸還主動陪同她一起過來報案,希望能夠追回被盜的6萬元。

按理說被盜6萬不是個小案子,我的朋友聽了事件經過後並沒有急於開展調查,因為有著多年工作經驗的他發現姑娘所講述的“被盜”經歷中間有著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他便深入地追問姑娘很多細節性的問題,而姑娘卻一再含糊其辭。除此之外他還在姑娘的手機上發現了一些網貸的APP,裡面的記錄也頗為可疑。最終在我朋友強大的心理攻勢下,姑娘眼淚汪汪地坦白自己在校期間為了買包包和化妝品開始接觸到了“校園貸”,此後便越陷越深無法自拔。為了騙家人幫其還款於是編造了被盜鉅款的故事。雖然姑娘的行為屬於報假案,但考慮到這樁假案實際上並沒有造成太多的警力浪費,同時也考慮到對姑娘今後人生的影響,我朋友在對姑娘一番法制教育後最終沒有對其處罰。

我舉例中的這位姑娘被“校園貸”禍害不淺值得同情,但是很明顯我們可以看出她自己也是存在很大問題的。

400名大學生借了“校園貸”既不還錢也不應訴,其理由竟然是校園貸是非法的高利貸不需要償還,對於他們這種見解我覺得實在可笑。

大學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雖然不一定每一個大學生就讀的專業是法律系,但是最最起碼的法律常識應當具備吧,遺憾的是這400名大學生很明顯就不具備。

我們不能排除“校園貸”有涉及高利貸的可能,高利貸在我國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但關於具體不受保護的部分法律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也就是說所謂的非法部分是指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但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合法利息以及本金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這部分錢大學生們是必須歸還的。

法官給出的調解方案是學生方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金融公司則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等訴訟請求並同意結案,我認為這份方案體現了法官保護在校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的良苦用心。而這份良苦用心,身為法盲的大學生們顯然不能領會。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在調解不成的基礎上法院必定會依法判決,其結果必然是學生們一一敗訴。

法院判決後假若學生們依舊不還錢,法院還會將他們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也就俗稱老賴名單,作為即將走上社會的學生們將無法乘飛機坐高鐵,無法買車買房高消費,生活將受到諸多不利的影響。

為了7000塊錢而選擇當“老賴”我覺得實在有些不值,諸君又怎麼看呢?


通城丹妹

校園貸有問題,但這樣的學生更是腦殘,後果可能無法承受!

很多校園貸確實因經營資質等問題可能不規範,甚至違法,有些甚至屬於“套路貸”,使用“裸貸”等方式在運作。即使不存在上述違法行,針對沒有收入能力的大學生進行借款,助學貸也就罷了,這種針對學生買高檔手機的需求,根本就不該放貸。

本案放貸的公司是否有資質、此次活動是否完全合法,缺乏足夠資料,我們還無法判斷。但本文不想多說這方面的問題, 因為,這400名大學生實在讓人看不下去了!大學生雖然還是學生,但畢竟已經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要有點兒基本的法律常識,否則吃虧的只能是自己!


1、作為成年人,不該脫離自己的消費能力進行支出!

從資料來看,這些學生借校園貸大部分本金都在7000元左右,用途是購買高檔手機。這當然比賣腎買手機要強,但大學生真的有必要追風買高檔手機嗎?尤其是在自己沒有這方面資金的情況下,要借款用於高消費,這顯然是不明智的行為!最後又沒有償還能力,得虧這次碰到的不是那些真下套路的“黑貸”!

這些學生認為“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可如果真是傳說中的“非法放貸”估計他們就這種狀況了。這種事兒,違法放貸的人通常用這樣幾個手段:

一、砍頭息。借條寫一萬,實際給六千,利息先扣。這種情況,法律上的規則是按實際給付數額算本金。

二、到期後以貸還貸,不斷累加。原借款到期,放貸者會施加壓力的同時找其它放貸人再借錢給學生用於還之前的本息,幾次倒手下來的本金可能是最初本金的十倍甚至幾十倍。可從最後一筆借貸,你還看不出毛病來了。被逼死的學生,大多是中了這套路。

三、以非法手段催債,施加壓力。不管是威脅、暴力、裸照、騷擾。

要是這家放貸公司不起訴,而是採取那些非法手威逼,也許這幫巨嬰就沒這麼勇敢地、理直氣壯地應對了。

2、作為成年人,借錢要還是基本道理!

“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國家打擊“高利貸”,借的錢不用還。這相想法完全是法盲的表現。這家公司有無資質我們還不清楚,即使這家公司沒有資質,也是違反行政管理法規,銀監等政府管理部門可以處以取締、罰款等行政處罰措施。並不能直接得出借了錢不用還的結論。

也不是說所有的校園貸都是違法的高利貸,從法律上講,對民間借貸的利息確實有約束,法律上年24%以內利息是絕對受保護的,24到36之間的如果自動給付也是受保護的。即使利息超過國家標準,如果沒有其它違法行為,其實也不過是超過合法部分的利率不支持罷了。不代表連本帶息都不用還了。要知道即使是賭博這類違法犯罪行為,從法律上處理賭資也是國家沒收,而不是讓一方留下獲得益。即使這個校園貸有問題,也不可能讓學生們連本金都白拿了。想得太美了!


3、作為成年人不但不尊重法律,甚至缺乏基本法律常識,是腦殘行為!

拋開校園貸是否合法的事兒不談,人家是到法院去起訴了,是法院在發傳票,甚至人家法官異地到學校來做工作,最後讓原告妥協同意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就放棄利息、違約金。應該說這已經是一個很有利的結果了。

可這些學生們什麼反應呢?法院發傳票不理、法院開庭不來。法官上學校去做調解,學生們還是不理。形成只還本金、承擔訴訟費的最優惠調解結果後也就3名學生找法官辦了和解手續。

就算你覺得校園貸違法,你也得依法維權呀,被人訴到法院不認可,應該是及時應訴、答辯提出自己的證據和理由,爭取推翻對方的訴求。躲著法官不去開庭,法律上視為放棄抗辯,既是對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不負責。

法院上門做調解還不接受,非逼著法院判決,那本金肯定是要判的,訴訟費肯定也是要承擔的,利息只要不超過24%以的部分肯定也會判的。等判決下來後果是什麼?

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確實沒什麼強制力,所以審理期間你把傳票當廢紙可以,你不開庭可以,可一旦等法院判決生效,原告申請強制執行,你就可能上失信名單,法院也可以採取強制手段查封賬戶、拘留被執行人等等,即使你作為學生真沒有償還能力,光是上黑名單就夠受了。有人說我不考公務員,去一般公司上班不查失信吧?可公司要安排你出差,別人坐飛機你坐不了?別人坐高鐵,你不讓上,你這工作還怎麼做?社會上確實有老賴不怕上黑名單,那一般是上了年紀,不太乾正事兒,或者確實沒有能力還錢的。年輕人,為萬把塊錢上黑名單,你還真扛不住!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楊律說法

看到這一則信息,就想起了十幾年前,我和我的同學校園借貸的事情,在我和我的老鄉(同一個地方,一所大學不同系)都借學校的錢了,但我們走的是兩條路,我每個月生省吃儉用,堅持還錢,直到兩年後還完。我同學+老鄉卻大吃大喝,一分錢都不換,我問他為何不還,他說,反正有學校擔保,怕什麼,有這錢,可以乾點其他事情,那麼急還幹嘛?從那時候起,我才知道,這個社會還存在大量這種不講信用的人,毫無誠信的人。



我們都是來自西南的山區裡,家裡都非常困難,99年考上的大學,學費基本都是借的,2002年到2003年之間大四時,剛好國家開始推行大學生助學貸款,就是學校給你做擔保,向銀行借貸,用於你的生活費和學費,主要幫助家庭困難的大學生,當時我和我的老鄉都是學校貧困生,第一批列入助學貸款對象,學校擔保向銀行貸款,給每個人借貸5000元,畢業後,兩年還清,每個月下來是250元,這個還款數目,並不大,畢業後,基本有這個還款能力,當時我們還簽訂了還款協議。

我畢業後,分擔一家大型國有企業,但工資只有1100元,最為主要的是,企業效益不好,已經拖欠職工6個月工資了,每個月都沒法按時發工資,沒辦法,我只好每個月向公司提前預支600元作為生活費,每個月找公司黨委副書記簽字,就這樣,每個月堅持還250元的助學貸款,剩下350元作為自己的生活費,堅持兩年,還完。

我的那個老鄉+同學,畢業後分配到我們縣城當老師,一個月也有1500元,在我們小縣城,在那個時候,這個工資,日子算是比較滋潤的,但後來我才發現,他從來沒有還過助學貸款,我問他為啥?他說,有學校擔保,怕什麼?你把這個錢用作其他投資,或者存到銀行,還有利息呢。

我真的是無語了,竟然還有這樣的人,當時這個助學貸款是無息貸款,學校幫忙做擔保,不管是銀行還是學校,都是自己的恩人啊,也是他們對學生的信任,才給予無息貸款的,但竟然還有這樣的人,不按時還款(主要不是沒有還款能力,而是沒把這個當回事,不講信用),這陷學校不義,也會讓學校心寒啊!

不知道後來我這個老鄉還款了沒,反正是知道他是這樣不講信用的人後,基本沒啥往來了,也不過問他的事情了。

在給銀行還款過程中,唯一讓我至今內疚的是,有一個月,我忘記了還款,超過了一天(每個月10號還),11號才想起來,趕緊去打款,但最後聽說學校公佈的不講信用黑名單裡,有我,我也認了,因為我晚了還款一天。


烏魯木齊我的家

借錢買高檔手機?難道信用比不過高檔手機?



每個學生的借款在7000元左右,多數是為了買高檔手機,他們通過“704校花”業務借貸,絕大部分同學都用來買高檔手機,手機到了自己手後,找各種理由逃避還錢,進而成為被告,借貸的大學生,涵蓋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等各地高校。




“704校花”是什麼?


“704校花”是一個兼職換購業務,在網絡上籤訂一個“兼職換購合同”,就可以拿到自己想要的產品,例如手機,平板之類,簽訂完“合同”後,“704”官方人員會把你拉到一個兼職群裡,群裡會發放兼職單子,做滿一定的時間後,你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電子產品。



請叫我“鴕鳥”


為了瞭解大學生的心態和保護權益,主辦法官和原告專門來到貴州省貴陽市的兩所高校,找到了20名被告大學生,希望和這些大學生協商還錢一事,讓人感到吃驚的是竟然沒有一個大學生願意參加。


未果後主辦法官只能和高校老師進行溝通,“704校花”給出的協商條件是,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原告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並同意結案。



法官准備離開貴陽時,3名大學生找到了原告選擇了和解,說是家裡並不希望因此事而“影響”到工作,所以“主動”來還錢。




教育部通知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發布通知“任何網絡貸款機構,都不允許向大學生髮放貸款”涉事的“校園貸”,正好“迎風趕上”,屬於違規高利貸,但即使是非法,也並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大學生想不用還款,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鐵律如山”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如果雙方約定的年利率未超過24%,法律是給予支持的;如果年利率超過36%,那麼也只是超過部分的利息無效,是超過的利息無效!並不是說本金和利息不用還了,法規面前,人人平等!



免費吃餅,老闆你還要錢?


大學生的行為讓人啼笑皆非!這就好比一個賣煎餅果子的,她在馬路上擺賣,但是她這是屬於佔道違規,結果你剛好路過,拿起煎餅果子就吃!並對老闆說:“你這是違規佔道,我吃你的煎餅可以免費”,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竟然連這個道理都不懂,真讓人無話可說!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行政審批限制你、政府扶持的項目你沒有、融資信貸、資質認定、徵信系統記錄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限制,公務員考不了,企業沒人要你...等等,只要你被加入這個“黑名單”

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你將舉步維艱!






最近幾年的貸款“平臺”如雨後春筍一般冒了出來,讓人目不暇接,有許多不法分子從中謀取暴利,希望朋友們謹慎對待。


“貸款血淚史”


1.一個小女孩為買手機貸款才幾千元,最後竟然滾利高達四萬。




2.2018年1月份,長沙19歲女孩陷入現金貸泥潭,半年中向18家公司借款,母親壓力太大 喝農藥自殺。




3.20歲大學生深陷校園貸,溺亡前留遺書稱“承受不住了”8月17日下午,收到104條催債短信。


友情提示:貸款請通過正規渠道辦理!


江湖百曉生l

哈哈哈,這個新聞怎麼看得這麼有喜感呢?放貸公司居然混成這樣了,真是網貸界的恥辱啊。

大學生們組團結夥,對抗網貸公司,打起官司來,當然律師們是會支持放貸公司的。但這事有趣的是,平時不可一世、坑害學生、劣跡斑斑的網貸公司,居然一時拿學生們沒什麼辦法。網貸公司居然放低姿態到了“只用還本金“,可見學生們組織起來後,真不好對付了。

學生們敢於出手借7000元並集體不還,也是因為網貸這個行業過去出了太多的惡事,名聲太差。確實有新聞說,有關部門表態說要規範行業,不支持違法放貸追債行為之類的說法。那麼學生們結夥出手,也算是校園貸這個行業裡的一種實踐,不能光借錢的學生有風險,放貸的公司卻沒風險吧?

如果能等到這個網貸公司倒掉,例如員工發不出工資了,沒法運營了,沒錢請律師要債了,要債成本太高了。那學生們可能會很爽,真的7000塊不用還了,討債主體都不存在了,什麼事也沒有就過來了。

實在是不行,如果這個公司一直追,要上徵信,那就還7000元,就當沒佔這個便宜了。

除非說這個公司一直追,不接受還款,就是要學生們徵信留下不良記錄。那這事就鬧大了,操作起來並不那麼容易。

從經濟學現象看,賴賬行為其實很常見。只不過這回是一堆人賴賬,常見的是一堆人被騙。

很多公司會起個名,叫”XX有限公司“,這個”有限”,其實就是為了賴賬,說責任是有限的。公司用各種歪招找銀行或者其它公司、個人借到了錢,然後說,沒錢了,破產關門!債主其實也沒什麼辦法的。公司經營者把資產轉移走,自己跑路,或者光棍一條變老賴,別人也沒什麼辦法。

現在是學生們賴公司的賬,如果不管道德,應該是和公司賴賬對稱的一種現象,出現並不奇怪。既然公司賴賬,別人沒有辦法,那麼也很可能學生們集體賴賬,公司也沒啥好辦法。


風雲學會陳經

最近總被“校園貸”刷屏。

前幾天在某地,一個大學生被逼自殺。從一方面看出,網貸確實很猖獗和囂張,能把人逼死。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大學生也是成年人,應該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知道那麼高的利息,卻還要去借,為什麼有膽借,卻沒錢還?

我覺得,他們可能壓根也不覺得這個錢是需要去還的。在他們心裡可能覺得:網貸本身就是非法的,我借非法的,他們又不受法律保護。

心寒啊,一個個貌似對法律瞭如指掌。

前陣子南寧400多大學生借了高利貸,竟然集體不還錢。在他們心裡,借來的錢,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不借白不借,白來的錢,誰不要?據說這批大學生,是通過廣西某投資金融公司的某品牌業務借貸,借來了錢,全部用在了買手機等奢侈品上面,平均金額在七千元左右。借到錢以後他們還達成了默契不還錢,借貸公司沒招,把他們集體告上了法庭。法院也是處於保護大學生的考慮,跟借貸公司談了好多的挑揀,最後借貸公司方表示:同意調解,免除利息,違約金,手續費等等,秩序把本金歸還就可以,但是這幫學生仍然表示:不還。估計借貸公司的老闆,行走江湖這麼多年,從來沒想到有朝一日會栽在一幫孩子手裡,最後弄得法院和借貸公司束手無策。

後來,經過法院從中的折騰,其中三個學生把錢還了,原因竟然是要找工作,怕打官司把工作給折騰沒了,而並不是良心發現!

作為吃瓜群眾,本應該幸災樂禍才對,因為大家印象中的借貸公司,都是流氓公司。流氓與騙子之間的過節,你說該維護稅?讓他們自己解決吧,要麼拿命要麼拿錢,半斤八兩,繼續鬥吧。很多的校園貸流氓公司,利用未踏出校園的學生禁不住金錢的誘惑的特點,在大學裡肆無忌憚,利用不合法的利息,甚至不合法的渠道,比如說“裸貸”。有的人現在居然有一點點理解裸貸, 為什麼?因為就憑藉一張紙,還沒有一張張裸體照片更有威脅力,說照片上的人士大學生,其實有幾個是真正懂法的?真正懂得法律常識的人,要麼就不會去借,就算是借了,也會按時歸還。就算你不懂法,你總不是傻子吧?有一個東西你起碼該知道吧?這個叫“徵信”。我的大學同學讀書的時候,信用卡有10塊錢沒有還清,結果上了徵信名單。幾年後他要買房子了,突然傻了眼,沒有一家銀行願意貸款,折騰了好久,最後交通銀行願意擔保借款,但是要收高額的利息。現在這個年月,不守信用規則的人,到時候別說房車貸款,就是你想出國旅遊簽證,都辦不下來。

現在也有很多校園貸,是合法的,一些小額貸款,校園貸,app等等都是控制年化在百分之36以內的,就是為的合法。這次被400壯士“戲弄”了的公司,就是在合法的範圍之內進行運營的。如果這些大學生不接受執行調解,那麼肯定就會上老賴名單,信用系統也會受到影響,如果你現在覺得借錢不還沒事,那等你以後出國旅遊,旅遊局就會跟你說:對不起,你的徵信不合格,無法辦理。”你想貸款買房,銀行會跟你說“對不起,徵信不合格,無法擔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