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起湖南省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

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取消或更改

湖南日報10月24日訊(記者 奉永成)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全省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會上獲悉,從11月10日起,我省將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對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按直接取消、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是指對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營業執照、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審批權的改革;採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儘可能減少審批發證,從而解決“准入不準營”問題。今年5月,經省政府批准,我省在14個國家級園區開展了“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成效明顯。

根據國務院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相關指示精神,省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起草了《湖南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決定,從11月10日起,在全省範圍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實現企業開辦時間減少一半以上;同時,大力開展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勵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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