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縣消費者協會、友誼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警示

友誼縣消費者協會、友誼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消費警示

疫情防控期間3.15網購消費警示

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時期,網絡購物成為了廣大消費者日常消費的首選,這種消費方式有效地避免了人員聚集,減少了人與人接觸的次數,降低了疾病傳播的風險和概率。但是,目前這種消費方式所引發的消費侵權問題也有所凸顯。為了保護好廣大消費者在特殊時期的合法權益,友誼縣消費者協會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網絡銷售存在虛擬性、不可預見性、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等問題,消費者要擦亮眼睛,面對繁多的網絡購物渠道,甄選支付方式是第一要務,不要與陌生人直接進行轉賬交易。疫情防控期間要科學、合理、健康消費,做好科學防護,共抗疫情在採用微信等線上消費方式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選擇“靠譜”微商,安全消費。最好選擇在當地既有實體銷售店面又能提供“微商”服務的商家,其所提供的商品要有質量上的保障、有正規的進貨渠道、有合理的價格,可以有效降低因路途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商品損耗。消協不建議採用微信消費方式。因為產生消費糾紛的主要原因在於雙方信息的不對等,對方是否有經營資格、商品的來源是否正規、商品的質量如何等,消費者很難獲得較為全面、客觀、真實的商品信息,而且最大的問題是一但出現了消費糾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常常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保障。

二是保留“有效”證據,科學維權。在採用微信消費方式時,消費者要儘可能多地獲取對方及商品的信息。如微商的微信號或銷售群的微信號,銷售者的聯繫電話、銷售地址、取貨地址、所售商品的有關信息(價格、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保留交易記錄,訂貨、售後(收貨、驗貨、退換貨約定)等聊天記錄的截屏圖片;最好能提供銷售憑證,憑證上所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信息是否與實際產品一致,銷售憑證的抬頭、公章是否與商家名稱一致(此證據對於在實體店消費同樣適用)。擁有這些信息的消費者往往在發生消費糾紛時能夠獲得有效的維權。

三是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消費者購買商品產生消費糾紛時,消費者要及時撥打當地12315舉報電話或通過微信小程序、下載手機APP登錄到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在此友誼縣消協也提醒廣大經營者,無論採用何種經營方式,“誠實守信”始終是不變的經營法則,勇於承擔消費維權社會責任是樹立良好企業形象的有效方式。同時在此也呼籲消費者在遭遇消費侵權問題時要依法維權、科學維權、理性消費、適度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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