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需注意的法律事項


求職法律事項

驗證招聘單位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每年都有大學生因求職被騙入傳銷或不法組織的新聞,人身財產安全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求職第一步應當驗證招聘單位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可以通過以下兩個政府網站進行查詢:

1、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誠信體系實名制查詢

該網站實現了對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信息數據庫所有組織機構代碼基本信息的管理、查詢、檢索、統計等功能,涵蓋合法在政府登記註冊的企業、事業、政府機構等單位,可查到該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電子版文件,有利於求職者核實相關單位信息。

2、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該網站只能查詢在工商局註冊的企業信息,但可以詳細瞭解目標企業的註冊登記、許可審批、年度報告、行政處罰、抽查結果、經營異常狀態等信息。

大學生求職需注意的法律事項


驗證招聘信息的真實性

社會上會有不法分子假冒某些單位的名義進行招聘,嚴重威脅大學生的求職安全。求職者應通過單位官網、單位辦公電話或網絡搜索招聘聯繫方式等多渠道核查招聘信息的真實性,避免上當受騙。

大學生求職需注意的法律事項


注意保護個人隱私

大學生求職時經常會提交簡歷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若招聘工作人員不注意處理廢棄材料或故意假冒該生名義用作其他用途,將會給大學生本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因此,求職者應做到以下兩點:

1、個人簡歷不要洩露家庭具體住址和家人信息,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辦理求職專用的手機號和電子信箱。

2、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在提交前應做好標註,謹防被盜用。具體標註方法如下:

(1)使用身份證複印件辦理事情時,身份證複印件要做標註,最好使用藍色或黑色的筆書寫。

(2)標註要註明身份證的用途,以及“僅可使用一次,再複印無效”等語句。

(3)標註可以在身份證號上下兩行書寫,每行的最後一個字凸出至身份證與白紙交界處,並劃橫線,防止別人加上其他內容。

(4)書寫的標註最好和身份證的實際內容有接觸的部位,但是不要壓住身份證的關鍵信息。

大學生求職需注意的法律事項


注意保護個人證件和財產安全

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時會對求職者提出“扣押證件”或“交保證金”之類的要求,這些都是不合法的。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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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求職貸”騙局

有些不法分子假借高薪招聘的名義,對求職者提出培訓的要求,在校大學生容易因求職心切和缺乏社會經驗而上當受騙。此類公司的套路如下:

1、先以高薪或者放寬招聘條件等理由吸引求職者前來應聘;

2、隨後以求職者缺乏相關崗位的工作技能為由告訴求職者公司會進行培訓,培訓費用在跟公司籤勞動合同後再分期從工資里扣除;

3、結果公司在勞動者入職前的“實習期”中通過網貸平臺給他們辦理了貸款,貸款理由為“培訓費”,數額高達萬元。

4、部分求職者一開始並不清楚貸款的具體內容,有些公司可能說是免費培訓或公司先墊付,當求職者對培訓內容不滿意或者對安排的工作、薪資不符合招聘時的條件,想退出時,才發現背了高額的貸款。而此貸款是以個人名申請的,不管是否繼續在該公司工作或者培訓,甚至有公司中途“跑路”的,都是需要求職者本人進行償還。

因此,求職者應當擦亮雙眼,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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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不是勞動合同

《關於修訂若干意見的通知》教育部教學司[2009]28號》規定了: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有以下六點:

1、涉及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書涉及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但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勞動合同僅涉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2、簽約內容不同

就業協議書主要涉及畢業生就業和單位接收畢業生的意向,涉及派遣、人事檔案、戶口等政策性事宜;勞動合同主要涉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崗位、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兩者之間也有交叉。已確定福利待遇建議在就業協議書中寫明,作為以後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具體條款的依據。

3、簽約時間不同

就業協議書一般是畢業生在校期間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勞動合同一般是勞動者去企業報到後簽訂,特殊情況除外。

4、法律適用、爭議處理方式不同

就業協議書屬於普通民事協議,受《民法通則》、《合同法》等調整;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調整。

5、法律效力時段不同

就業協議書的效力從簽訂之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終止;勞動合同為合同約定期限內有效。簽訂勞動合同時,原就業協議中約定的崗位、工資待遇等,應作為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若相同事項,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的,以後簽訂的合同為準,所以畢業生在籤勞動合同時要看清條款。

6、違約金範圍不同

就業協議書在不違反民法規定的情況下可自由約定是否有違約金;勞動合同的違約金僅適用於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競業限制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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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就業協議書有風險

因時間、距離等因素,現在許多用人單位要求畢業生將就業協議書郵寄過去,等單位蓋章簽字後,再寄回給畢業生留底和交給學校。而畢業生因缺乏法律意識和社會經驗,郵寄的就業協議書容易發生如下風險:

1、拖延畢業生求職時間

因就業協議書具有唯一性,有單位在雙方尚未達成一致的錄用條件籤要求先上交就業協議書,很大程度上是降低了畢業生再簽約其他單位的可能性。若最後畢業生無法被錄取才退回協議書,則浪費了很多寶貴的求職時間。

2、用人單位不按約定填寫

因大學生容易缺乏社會經驗和證據意識,在與單位協商時往往較少主動保留證據,郵寄過去的就業協議書容易被用人單位填上非約定的內容。畢業生收到寄回的協議書發現有問題後,雙方各執一詞。

3、雙方中途易反悔

郵寄就業協議書給單位後,若單位不想簽約了,畢業生只能等單位寄回再找工作。若是中途畢業生反悔不想簽約了,會比較難辦。因為可能單位已經簽字蓋章準備寄回。很多單位要求學生在寄就業協議前先把自己的字簽好再寄過去,如果再加上單位的簽字蓋章,該協議對雙方即生效。這時畢業生若要簽約新單位,只能先辦原單位的違約手續,再跟學校領取新協議書,交給新單位,耗費不少的時間和精力。

4、郵寄途中易損毀

因為是通過郵政機構進行寄送,信件在途中的遺失、損毀風險較大,若發生此種情況,也會給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帶來一定的麻煩。

大學生求職需注意的法律事項


簽訂就業協議書和勞動合同的建議

為保障就業安全,減少就業矛盾,求職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應做到以下幾點:

1、確定招聘單位的正規性,避免加入非法機構。

2、簽約前,求職者應先學習《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3、具體內容應約定明確,不要有模糊的地方。如要約定違約金,請務必寫清楚數額,而非模糊的“經濟損失”或“待定”,如果單位明確表示沒有違約金,也請註明或者劃掉違約金的空格,其他項目空格同理。

4、儘量做到求職者本人攜帶就業協議書當面簽約,簽約前請與用人單位明確相關內容並保留好相應證據,以免簽約內容與協商不符,產生糾紛。

5、遇到問題,請及時告知父母師長,他們多年累積的經驗可能會有一定的幫助。

6、要誠實守信,有契約精神;簽約前要慎重,簽約後要守信。

來源 中國大學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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