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快要破產的耐克公司,為什麼能夠簽下籃球之神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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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喬丹加入NBA的時候,是耐克公司發展的第十二個年頭。那一年的耐克公司面臨著很大的困境,球鞋的銷售業績下滑,股價嚴重受挫。

當時的耐克品牌在NBA中沒有什麼地位,並且在體育用品市場上也面臨著比較嚴峻的競爭環境。

當時的局面是,美國本土的扛把子是匡威。那個年代NBA主力追捧的黑白雙煞,魔術師約翰遜和大鳥伯德,他們兩位都是為匡威代言的。可想而知,匡威品牌在當時的NBA有著怎樣的市場地位。

還有耐克也面臨著國外品牌的競爭,有我們比較熟悉的德國的阿迪,英國的銳步。

在這種四面楚歌的環境下,他們抓住了喬丹這根救命稻草,順利的走出了公司當時陷入的泥潭。並且,其結果影響至今,也使得耐克成為全球最大的體育用品公司。

那麼這裡面有著怎樣的故事呢?

當年剛進NBA的喬丹,他的本意也是要和匡威或者阿迪簽約的。但是,當時呢,這兩家公司沒有太在意喬丹這個首輪的三號秀,所以兩家都是不願意在喬丹身上花比較大的價錢。

而此時,耐克當時的總裁羅伯特·斯特拉塞給了喬丹一份5年1250萬美元的合同,順利的把喬丹納入麾下。

到了1986年的時候,耐克的銷售額突破了10億美元,1990年耐克成為了體育用品製造業的老大。

即使喬丹已經退役多年,但是耐克旗下的喬丹品牌的銷量反而愈發的強勁。在喬丹系列的鞋子衣服帽子上面,這些年的盈利達到了26億美元。

喬丹的出現推動著籃球這項運動大跨步的前進,他把NBA推廣到了世界的每一個角落。自然而然的,依靠著喬丹巨大的個人影響力,耐克取代了阿迪,匡威等品牌成為這個行業的龍頭,

所以,莫欺少年窮,不要小看任何一個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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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一個19歲的錫安會引起耐克、阿迪達斯、安德瑪、李寧、安踏等運動品牌的瘋搶呢?因為一個新秀身材迸發的能力完全和刮刮彩一樣,比如當年喬丹和耐克,如今安德瑪和庫裡。只因為有了這次刮刮彩的機會,這些運動品牌是賺的盆滿缽滿。SO,問題來了,為什麼當年都快要破產的耐克公司能夠簽下籃球之神喬丹呢?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耐克為什麼能夠簽下喬丹?

耐克和喬丹的情緣應該感謝阿迪達斯的傲慢。當年的喬丹雖然在NCAA的決賽上完成過絕殺,雖然代表美國隊拿到了奧運金牌,可是在大多數人的眼中,他只是一個不錯的新秀,一個不錯的得分手,在那個時候,並沒有太多人意識到喬丹會是未來的籃球之神,多年後,當年公牛隊的管理層也承認我們當年只是認為喬丹可能成長為優秀的得分後衛之一。

作為進入NBA的新秀,喬丹必然是要面對選擇和運動品牌簽約,當年的阿迪達斯在NBA是一家獨大,喬丹本人倒是很想加入阿迪達斯,但是阿迪達斯對於喬丹並沒有太多的熱情,甚至可以說是傲慢,這也給耐克留下了絕佳的機會。

耐克的誠意

在喬丹為被阿迪達斯冷落 而生氣的時候,幾乎快破產的耐克找上了門。口袋幾乎沒有什麼錢的耐克為喬丹開出了5年250萬美元的天價代言合同,為了說服喬丹,耐克為喬丹製作了籃球短片打動了喬丹父母。甚至為了得到喬丹,耐克答應以喬丹的形象創建子品牌(AJ),喬丹將終生擁有AJ的銷售分成(這也是耐克為什麼現在每年要分給喬丹上億美元代言費的原因)。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以及成為第一個擁有個人運動鞋品牌的NBA球員,耐克的誠意打動了喬丹,兩者最終走在一起。

或許連耐克都沒有想到,一個喬丹,單單一個喬丹,讓他們迅速完成發家致富,甚至他們在籃球場上幾乎已經把阿迪達斯擠了出去,耐克和喬丹的簽約,也被認為是運動屆歷史上最經典的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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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時喬丹最喜歡的球鞋品牌是阿迪達斯,當時他自己主動找到阿迪達斯,想要讓品牌方簽下他,但是阿迪達斯當時拒絕了他,後來心灰意冷的喬丹遇上了Nike,耐克為其奉上5年250萬美元的合同,這在當時可以算上是一筆鉅額代言合同了。因為魔術師當時和湖人簽訂的合同年薪也只有每年一百萬美元。此後,1985年,耐克推出了air Jordan1,從此開啟了喬丹品牌的傳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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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在美國霸佔球鞋市場的是世界巨頭阿迪達斯和本土品牌匡威,Nike因為宣傳失敗年年虧損,並傳出要被阿迪收購的消息,老闆菲兒奈特傾其所有,準備每年拿出250萬美元簽約4-5名頂級運動員,做最後一搏,當時的市場總監好像叫大衛法爾克(真記不清了)之前是個球探兼賭徒,他看過一次喬丹NCAA的比賽(當時還沒進NBA),他建議菲兒奈特用所有的宣傳費用只簽約喬丹,菲兒奈特以為他瘋了,但他非常堅決並拿自己的飯碗做擔保,最終菲兒奈特還是不情願的簽了喬丹,而且是有條件的,如果三年內喬丹無法進入最佳陣容,或者全明星陣容,合同將立即中止。而喬丹也並不買賬,他把合同發給了阿迪達斯並聲稱只要開出和耐克同樣的金額,他會選擇阿迪,但阿迪當時最大牌的代言人一年才50萬,所以阿迪並沒有給予回覆。就這樣,喬丹第一年就拿到最佳新秀,最佳二陣和全明星首發,耐克在他的五年合同期內市值翻了十多倍,成為世界最大球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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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和喬丹的情緣應該感謝阿迪達斯的傲慢。當年的喬丹雖然在NCAA的決賽上完成過絕殺,雖然代表美國隊拿到了奧運金牌,可是在大多數人的眼中,他只是一個不錯的新秀,一個不錯的得分手,在那個時候,並沒有太多人意識到喬丹會是未來的籃球之神,多年後,當年公牛隊的管理層也承認我們當年只是認為喬丹可能成長為優秀的得分後衛之一。

作為進入NBA的新秀,喬丹必然是要面對選擇和運動品牌簽約,當年的阿迪達斯在NBA是一家獨大,喬丹本人倒是很想加入阿迪達斯,但是阿迪達斯對於喬丹並沒有太多的熱情,甚至可以說是傲慢,這也給耐克留下了絕佳的機會。

在喬丹為被阿迪達斯冷落 而生氣的時候,幾乎快破產的耐克找上了門。口袋幾乎沒有什麼錢的耐克為喬丹開出了5年250萬美元的天價代言合同,為了說服喬丹,耐克為喬丹製作了籃球短片打動了喬丹父母。甚至為了得到喬丹,耐克答應以喬丹的形象創建子品牌(AJ),喬丹將終生擁有AJ的銷售分成(這也是耐克為什麼現在每年要分給喬丹上億美元代言費的原因)。25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以及成為第一個擁有個人運動鞋品牌的NBA球員,耐克的誠意打動了喬丹,兩者最終走在一起。

或許連耐克都沒有想到,一個喬丹,單單一個喬丹,讓他們迅速完成發家致富,甚至他們在籃球場上幾乎已經把阿迪達斯擠了出去,耐克和喬丹的簽約,也被認為是運動屆歷史上最經典的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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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耐克公司混的風生水起,壟斷了北美甚至影響整個歐洲的體育市場,可當初的耐克公司差點就破產倒閉,喬丹的出現與合作,讓耐克公司重新看到了生機,當初兩個不起眼的傢伙聯手,現如今一個成為了萬人敬仰的籃球之神,一個則是打進了全球500強公司。
當時的耐克相比較於其他運動品牌來說,不過是一個後起之秀,國內要面臨著老大哥匡威的打壓,國外要面臨著當時的球鞋巨頭阿迪達斯競爭,用夾縫中求生存這句話來形容最好不過了,當時的耐克籤不到人,賣不出去產品,差一點兒就破產倒閉轉賣了,偏偏這個時候他們遇到了還是新秀的喬丹,命運也就是發生了變化。


耐克能夠成功簽約喬丹和阿迪達斯的疏忽有很大的關係,此時的阿迪重點主要是在足球上,對於籃球並不是太多的重視,況且當時的喬丹不過是一個菜鳥新秀,長著一對招風耳,也看不出有什麼特別的潛力,也沒有後來的那種王者之氣,阿迪達斯根本就看不上喬丹,給他開出了一年10萬美金的合約,並且拒絕了喬丹簽名球鞋的要求,這等於白白送喬丹到耐克陣營中去。
當時的耐克公司已經沒有任何退路可言,他們選擇孤注一擲,將所有的寶壓在喬丹身上,滿足喬丹的一切要求,不僅給他開出了5年250萬美金的高薪代言合同,還給他出簽名鞋,並且以他的名字開創耐克的子產品AJ,如今的AJ可以說已經火遍全球,這就是喬丹所帶來的影響力,事實也證明他們的確壓對了。

隨著喬丹越發穩重的成熟,以及連續兩個三連冠的榮譽,徹底讓喬丹坐穩了聯盟第一人的稱號,正所謂樹大乘涼,有喬丹這棵大樹,耐克公司也成功翻起身,成功擠掉了其他競爭對手,並且在以後的球員簽約中總是能夠拿下聯盟第一人的代言合同,這讓耐克公司不斷的增強,阿迪達斯贊助的球衣也被他們給成功擠掉,而耐克和喬丹的故事也成為了NBA的一段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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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在一篇報道中,球鞋行業的傳奇人物桑尼.瓦卡羅曾預測“小詹皇”錫安將獲得1億美元的球鞋代言合同,他認為,以錫安的人氣,包括耐克,阿迪達斯,新百倫,安德瑪,彪馬和安踏在內的六家運動大牌都將為其報價。為什麼那麼多運動大牌願意出那麼高的價格簽約錫安呢?

我們都知道,知名運動品牌都需要一個好的運動員為其品牌代言,因為一個好的運動員將會給運動品牌的銷量帶來不可估計的影響。運動員的球風,社交媒體上的粉絲都會為運動品牌的營銷帶來好處。所以,品牌在選擇運動員的時候十分認真謹慎,都想要挑知名球星,但也不是他們想籤哪個運動員就籤哪個,這也需要和運動員互相協商,達成合作關係。

那為什麼當年快要破產的耐克公司能夠簽下籃球之神喬丹作為它的品牌代言人呢?或者說,籃球之神喬丹為什麼不簽約其他如日沖天的運動品牌,反而選擇了快要破產的耐克呢?

首先,當時的喬丹還不是籃球之神,還沒有今天那麼大的名氣。當年的喬丹只是在NCAA的決賽上表現突出,完成了絕殺,代表美國隊拿到了金牌。在那時的人們看來,他只是一個比較厲害的新秀而已,認為他將來可能成為比較優秀的後衛,誰也沒有想到當時的小小新秀會是未來的籃球之神。當時的阿迪達斯很有名氣,是許多球星球迷的心頭好,也是運動員們最想簽約代言的品牌,當然喬丹也不例外,但是阿迪達斯已經是一個知名品牌了,有傲氣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情理之中,阿迪達斯並沒有看上喬丹,這就為耐克提供了機會。

其次,耐克請喬丹做品牌代言人的誠意足夠大。雖然當時的耐克公司資金有限,已經處於即將破產的狀態,但因為看好新秀喬丹,認為他前途無量,未來會給自己的品牌帶來巨大的收益。所以為了體現自己的誠意,也為了能夠順利簽約喬丹,還是給喬丹開出了5年250萬美元天價的代言費。除了金錢上的誠意外,耐克還給出了情感上的誠意,他們為喬丹製作了籃球短片,更是答應以喬丹的形象創造子品牌(AJ),而喬丹終身將擁有AJ的銷售分成。耐克的誠意打動了喬丹,雙方也就達成了合作。

合作是雙方的,耐克看上了喬丹的潛力,喬丹被耐克的誠意所打動,雙方對彼此都很滿意,所以就達成共識,完成合作。也就有了當年快破產的耐克公司簽下今天籃球之神喬丹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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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和喬丹的情緣應該感謝阿迪達斯的傲慢。當年的喬丹雖然在NCAA的決賽上完成過絕殺,雖然代表美國隊拿到了奧運金牌,可是在大多數人的眼中,他只是一個不錯的新秀,一個不錯的得分手,在那個時候,並沒有太多人意識到喬丹會是未來的籃球之神,多年後,當年公牛隊的管理層也承認我們當年只是認為喬丹可能成長為優秀的得分後衛之一。


作為進入NBA的新秀,喬丹必然是要面對選擇和運動品牌簽約,當年的阿迪達斯在NBA是一家獨大,喬丹本人倒是很想加入阿迪達斯,但是阿迪達斯對於喬丹並沒有太多的熱情,甚至可以說是傲慢,這也給耐克留下了絕佳的機會。


耐克砸出了5年250萬的球鞋合同,要知道那個時候的大牌,像魔術師、賈巴爾他們的球鞋合同一年連10萬都沒有的,為什麼會給一個新秀這麼高的球鞋合同呢?


顯然耐克是想豪賭,賭他能夠成為超級巨星,當然耐克也不傻,他在這份合同裡添加了3個條件:“1入選全明星、2拿下最佳新秀、3場均20分。”如果完成1項這份合同就會保持下去,如果不能完成那麼這份合同將會只有3年,另外喬丹代言的簽名鞋如果在三個賽季賣出400萬的收益,那麼合同仍舊生效。當然耐克賭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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