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有人奪司機方向盤,你上去把他一腳踹開算見義勇為嗎?

俊哥的新縱深


這種行為值得點贊,但會不會授予見義勇為稱號,那就不一定了!

打開新聞,發現有很多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的新聞,大多數時候都是司機一個人在戰鬥,或者車子失控與其他車輛發生刮蹭,或者司機被打了一頓,或者司機緊急停車……到目前為止,筆者也只看到了發生在湖南境內的那起搶奪方向盤事件中,有乘客挺身而出。

那是今年4月,一輛大巴車開往長沙,走到半路,一名年約50左右的男乘客提出要下車,說自己沒錢去長沙看病。司機說車在高速路上,不能停車,如果要下車,也只能到前面的服務區讓其下車。男子不聽,越說越激動,衝到駕駛室與駕駛員發生衝突,並搶奪方向盤,當時車輛在高速上歪歪扭扭,情況很危急,這時一個年輕的男乘客衝出來,先是打了兩拳,後來突然一腳飛踹出去,直接把那個搶奪方向盤的男子踢蒙了。還好有驚無險,那個男子一路上再也沒有吭聲。

可能知道自己理虧,所以被打的男子也沒有索要賠償之類的,事情也就這麼過去了。

就筆者理解,當此危急時刻,乘客這種勸阻之舉,是一種正當防衛之舉,是為了保護全車人的安全,即便因為這一腳發生什麼人員傷亡,那也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說實話,很多人不是沒那個阻止的能力,關鍵是害怕惹上麻煩,如果能有權威部門出來解答,給個明確說法,讓他們吃顆定心丸,估計衝上前的人會越來越多。


打虎拍蠅


這一腳踢的好!把肇事者踢倒,全車人就安全了!我們每一個坐公交車人就應該有這種勇氣,應該有這種擔當,應該有這種責任與違反法律,違反道德的行為作堅決的鬥爭!

1,這一腳,是正當防衛!

當肇事者在搶奪方向盤時,他的行為已經嚴重"危害了社會公共安全",是一項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所以你這一腳踢的是犯罪分子,目的就是為了阻止繼續犯罪!當汽車在行駛時,有人搶奪汽車的方向盤,它的後果就會導致危害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也包括你的生命安全。所以當你給肇事者踢一腳的時候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犯!這就是正當防衛!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如果哪個律師還要唧唧歪歪認為你是故意傷害?那麼它就是對法律的褻瀆,他根本沒有資格擔當律師!

2,如果你坐在公交車上發現有人搶奪方向盤,你踢了搶奪者一腳。我還是要說"大哥,你這一腳踢的好"!你是在制止犯罪,你是在保衛全車人的生命安全,你是在踢犯罪分子,你的行為沒錯。你是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為你的挺身而出,使全車人的生命得到了安全,打擊了犯罪氣陷!你就是見義勇為的英雄,有關部門應當給你表彰,公交公司應當給你經濟獎勵!

我們每個人不能再沉默了,我們應該果斷的站出來,堅決的制止犯罪!如果我們不制止,我們就會像重慶萬州墜江事件的15個死者一樣,死的不明不白!大家認為我這樣講對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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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大實話:是不是見義勇為,關鍵要看這一腳下去踹得有多嚴重。

重慶大巴車墜江事件曝光以後,網上出現了一些言論稱車上的其他乘客沒有人去上前制止這種不文明行為,所以才導致慘劇的發生。確實,如果當這位女乘客毆打謾罵司機的時候,後邊有乘客上前給這位潑婦一腳,估計這個慘劇也有可能不會發生。畢竟,司機當時應該也就是一時憤怒,所以才一把方向盤直接將車開入江中。

但是,如果說是從見義勇為的角度來說,通過暴力去制止不文明行為的做法確實是一個很難把握的度。對方沒有受傷,那叫見義勇為,對方受傷了,可能就是故意傷害。這就好比是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有證據證明老人摔倒跟你無關的,那麼就不用擔心被訛,但是,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老人摔倒跟自己無關的,只要老人訛詐,基本就必須負責。

所以,這就回到了一個見義勇為的成本和效果的問題。我相信,當時在車上雖然沒有人說是上前給這個女潑婦一腳,但是,車上一定有人通過言語去勸架的。這是人之常情,畢竟,現實情況下,就算是見義勇為,那也得是先禮後兵,必須先在語言上佔理,然後才會付諸行動。現實中也很少有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是打的吧。

當然,如果說,看到類似的現象,我們可以直接使用暴力制止,並且,無論對方受傷多麼嚴重,都不關見義勇為者的責任,那麼,我相信是會有很多人敢站出來的。但是,現實往往不是這樣。

現實就是,還會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這個女潑婦反咬一口,去訛詐見義勇為者,讓他賠錢。客觀來說,只要這個被打的人確實被打出問題了,基本上見義勇者都要賠錢。就算是沒有被打出問題,那麼只要報警了,也會耽誤時間,這個成本是很多普通人不願意承受的。有人可能會說,那總比丟掉命好吧。但是,你要知道,你這種想法是建立在知道這次結果之後的,說白了就是馬後炮。當時車上我估計沒有一個人會想到會因為這事丟了命。畢竟,這種事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並且,我也可以這麼說,下次有這種事發生了,依然會有很多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而無動於衷。這其實不能怪誰,只能是怪對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懲罰太輕了。所以,還是希望制度能夠健全,而不是指望通過道德去約束。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已經過去數日,留給我們思考的問題太多。

            一個潑婦的任性就帶走十五人的性命;一個老司機的無視就帶走無辜的人的性命;十三個人的麻木也把自己葬送。

            倘若參與這個事件的人,任何一個人理智一點、任何一個旁觀者站出來規勸或制止,都可能避免這場災難的發生。但是就這麼任性和麻木,一切都這樣悄然過去,留給我們太多的警示。人生沒有後悔的藥,假如這幫人重新來過,絕對不會發生如此慘烈的事件。想說的話太多,就這一點就夠了。後悔永遠莫及。

            再談談當下人的心態、道德、安全都如此的蒼白。動者就無底線,良知和善良都到哪裡去了。現實的社會問題太多,諸如修養、道義、安全都拋之腦後。其實性格好是自己健康的表現,對人厚道善良是自己心裡的慰藉,樂觀的面對是健康的原由,多記住中華民族的傳承是民族偉大復興。積德就是積福。


成都羅先生


這不好說,如碰到象南京那法官你就死定了,他會說,你肯定看這人不爽,不然車上這麼多人都沒動手,就你動手了。賠償拘留跑不了的。當年那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不知害了多少好心人被訛詐?碰瓷業空前火爆。


手機用戶5500333067


踹了,你就要賠錢,給人家看病,還要被拘留!所以,不能管!


水岸青青2


踹得好!踹出了人間正義,保住了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當然是見義勇為!

有人擔心,如果把奪方向盤的踹了,自己不僅沒有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反而可能被判故意傷人。有沒有這種可能?有,坦白說。

這就好比,好心扶老反被訛,這種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為了避免出現同樣的情況,應該在法律層面上明確,腳踹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阻止搶司機方向盤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一律視為見義勇為,即便發生人員傷亡情況,也視為正當防衛,不追究法律責任。

而且,還要表彰,獎勵,讓天下人都來學習,這樣才能保證公交安全。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我覺得分時間情況吧,幾年前,我拉扯過一個搶方向盤的醉酒老頭,司機報案後,警察瞭解了一下情況,隔離開糾纏我的老頭,還好,那老頭沒死沒傷,不了了之了

回到本次問答中,如果踹了搶方向盤的人,車子在行進途中,甚至高速,應該是認定為見義勇為,如果速度慢,情況不危急,就值得商討了,這個事情過後,相信法律會偏向制止者,我不是事後諸葛亮,我以前就說過,搶方向盤遲早會出大事,應該刑罰,而不是沒什麼事就說兩句,算了,

再說點相關的題外話,我覺得,為杜絕此類事發生,第一,法律上重罰,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

第二,司機安隔離欄,


改變253419820


現在的執法環境下,如果司機停下車,與乘客互毆,那麼他肯定會被公司罰款,賠償乘客的醫藥費,嚴重的還會去局子裡待幾天。而乘客最多就是擾亂治安,行政拘留幾天,然後找公交公司索賠……如果有其他乘客去制止,很有可能轉變為倆乘客之間的爭鬥,然後各自都被公安局處罰。所以乘客一般沒有去制止的動力。假如去制止的乘客被認為是見義勇為,正當防衛,滋事的乘客會被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麼,以後你很難再發現有人這樣去以身試法的!


littlefishare


我會像這樣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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