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的夫妻辦理離婚證後卻在一起生活?這樣的人能和他們交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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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絕對不能跟這種人交往,這種離婚不離家的跟沒離婚是一樣的,什麼時候睡在一起了你都不知道,人家天天親如一家人你不知道,這種人還出來禍害人太自私了,一定要遠離,要不然最後受傷的是你自己。切記。


學無止境思無涯


這個不必多想吧,還是可以交往的。他們辦離婚肯定是有原因的,但和他們的人品關係不大。

說實話我有好幾個朋友都和她老公辦了離婚,但還生活在一起,和普通家庭一樣。很多人不知道他們已經辦離婚。

我的表姐都五十多了,也和姐夫辦離婚了。但他們夫妻看起來關係挺好。一家人還在一起生活。孫子都有了,一大家子生活很和睦。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辦離婚,也許是某些地方有需要吧。

還有兩個同事,看起來都是和諧恩愛的,也都生活在一起,根本不像離異家庭。一次填表中發現她們填的婚姻狀況才知道他們已辦離婚。

這幾個朋友人品都不錯,所以一直都交往著。也不敢問他們辦離婚的原因。終究是隱私,咱還是不要問吧。

我猜想,也許和家庭有關係,也許和某種利益有關,也許只是偶爾一次吵架衝動的結果。不管什麼原因,都和我們這些外人無關。


SmileO615


辦理離婚手續,依然生活在一起。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依然生活在一起也沒什麼不可以,我覺得這個問題和人品沒有必然的聯繫。

01

之所以這樣說,因為我之前就做過這樣的事情。

那個時候因為計劃生育,一對夫婦只允許生一個孩子。而我家一直人口不旺,父母和我們夫妻兩個人共同意見,覺得一個孩子真的是太少了。

於是,我們兩個光明正大的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肯定還是生活在一起啊,後來就有了我的二姑娘。

夫妻辦理離婚手續,可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真的和人品沒有多大關係。我的人品貌似還算可以吧,最起碼我的手機號碼從上學到現在十多年了,從沒有換過。

02

我應該屬於假離婚的情況。還有一種是離婚不離家。夫妻之間感情很好,但是為了獲取買房子的資格,只能選擇離婚,這樣可以算作剛需,多買一套房子。給孩子也好,自己留著出租也罷,只是為了增加幸福家庭的收入來源。

這種情況也和人品沒多大關係。

03

第三種應該屬於真的離婚了,但是房子緊張,所以夫妻兩個人暫時還住在一個房子裡。

我覺得這種情況比較多,畢竟儘管離婚了,也不是因為什麼深仇大恨,只是兩個人過不下去了。離婚了,兩個還住在一個家裡,各睡各的,反而可以化解之前的很多矛盾,說不定還能再次複合。

這種情況也和人品沒多大關係。

總之,我覺得無論是那種情況,其實都和人品扯不上多大關係,大可不必糾結這樣的人可不可交的情況。


山之盡頭


這個問題體現了兩個方面,第一,夫妻辦理離婚證後卻在一起生活,也就是離婚不離家;第二,他們的狀態是離婚不離家,那第三方的人能和他們建立男女交往關係嗎?我們分別來討論一下,應該怎麼處理這樣的狀況。

離婚不離家的影響

一般來說,離婚不離家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所謂的“假離婚”,為了獲取某種利益,比如購房資格、拆遷補償等等,去辦理了離婚證,但實際上情感沒有問題,依然以夫妻的方式生活在一起。

另一種情況就是,夫妻情感已經破裂,但由於一些現實原因,比如其中一方暫時沒有居住的條件,或者是為了孩子保持一種婚姻假象,經過雙方協商或默許後,採取生活在一個屋簷下的方式。

離婚不離家肯定是有一定的理由,對於夫妻之間因為情感而離婚的情況,離婚不離家需要面對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如果雙方離婚並非成熟的決定,並且有心複合,那就儘快處理好情感問題,並重新領取結婚證。若是採取離婚不離家的形式生活,心態上對方還是自己的配偶,而行為上卻不受任何限制,這隻會讓共同生活更加糾結和痛苦。

二、如果雙方離婚是成熟的決定,那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會不利於雙方獨立心態的形成,也就會影響到各自追求新的幸福。這時其中一方若已經開始新的戀情,自身離婚不離家的生活狀態,將會引起第三方的不滿。

能否與離婚不離家的人交往?

顯然,他們已經離婚了,在法律層面是屬於單身狀態,是可以自由戀愛的,與之進行男女交往當然也是可以的。但是,由於他(她)還處在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我們在與之交往的時候,需要注意幾個方面。

  • 一、弄清他們的情感狀況,是否還有情感糾結,是否是成熟的離婚。如果在情感上不能與前妻(夫)徹底割裂,甚至還存有複合的念頭,那就不要與他(她)交往。

  • 二、我們自身與之交往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只是處在尋歡作樂的階段,那對方是否離家都是無所謂的。如果與之交往是為了開展新的生活,那就對未來的生活方式提出了要求,離婚不離家顯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 三、在與對方交往之後,對方是否能夠結束離婚不離家的狀況。也就是說,我們與之交往,同時對方也對我們報以同樣的感情,並願意與我們組成新的家庭。我們要做的就是確定他是否願意擺脫原來的家庭。

其實對於這種情況,關鍵是還是要看對方的真實情感狀況,以及對方是否能夠改變離婚不離家的現狀。然後,我們再根據自己的接受程度來決定是否與之交往。



總而言之,離婚不離家的狀況一定會存在問題,無論什麼原因,都不建議長期處於這種狀態。至於能否與之進行男女交往,就需要本著為情感負責的態度去決定。或許一段美好的感情,能夠把人拽出生活的泥澤。(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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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確實,現在很多夫妻辦了離婚證以後依然還生活在一起,這裡面當然也有他們的原因,或者說有他們的痛處,總體上講有以下幾點。

1,為了孩子。兩個人如果離婚受傷害最大的當然就是自己的孩子,有的夫妻為了孩子著想,雖然說離了婚,但也生活在一起,一方面可以更好的照顧孩子,別讓孩子有心理負擔,另一方面,也免得其中一方生活困難,比如其中一方還得出去租房子等等。

2,為了自身。有的夫妻離婚以後,夫妻之間不存在法律約束了,他們可以各行其道,誰也不干涉誰,只不過各住各的而已,所以這樣居住在一起,也沒有什麼,在必要的時候兩個人也可以相互照顧一下,只不過在經濟上分開就是了,甚至有些夫妻還可以解決生理問題。

3,為了父母。夫妻離婚,父母也會受到傷害,為了不讓父母知道他們離婚,他們依然生活在一起,隱瞞父母,避免父母上火,這也是離婚後的夫妻還在一起居住的一個原因。

對於離婚以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應不應該和他們交往,我覺得離不離婚是夫妻之間的事,交不交往是你和他們之間的事,你的交往和離婚沒有任何的關係,離婚之後各行其事,還是居住在一起,是人家的隱私或者說是人家的習慣,與你毫不相干,剛該交往還交往就是了。

個人觀點歡迎評論。


驕然


你好,我是減肥達人——諧和生活!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有的夫妻離婚了,但依舊生活在一起!能不能跟他們交往!

這話問的?

這有什麼問題?

離了婚,就不能重新談戀愛了?

就不能為了,讓愛情充滿平淡的生活,讓愛情起死回生、回到初戀,而有意離婚的?

我就這麼幹的,咋滴?

就要跟老婆離婚,重新跟前妻談戀愛——重新,讓她變自信、美麗、漂亮!

逼著她,放下家務,去健身塑型——再買個房車,帶她和我們的孩子去全國旅遊!

哦,強調一下——我們彼此是,大學同一屆同學,彼此初戀,彼此沒有猜忌!

9元的結婚證,只能證明是合法的睡在一起,但卻不能證明,彼此是否相愛!

我把房子、票子、車子、工資全部交給了前妻,然後跟她離婚,只要求:重新談一次戀愛!

現在,因為沒有結婚證了,所以彼此都特別珍惜——因為,彼此除了用努力、愛、貢獻留住對方的身心,沒有任何強制的約束!

至於,你考慮的——要不要跟我這種人交往?

你會給我錢?還是我靠你養家餬口?

你跟不跟別人交往,是你自己的事情啊!

結婚證不是良民證——只是夫妻之間的,有法律保證的約定!

努力給家庭做貢獻,夫妻彼此信任,互尊互愛,彼此欣賞,才是愛情和婚姻,永不凋謝的基石!

希望你能看的明白,希望對你有幫助!



諧和生活


做朋友可以,做戀人不行。

這種情況就是雙方還是有感情的, 離婚不離家,想給孩子表面一個完整的家庭。

如果感情不好,那肯定不會一起住的,因為看見對方都會有厭煩的感覺,巴不得斷的乾乾淨淨的。跟他們做個朋友還行的,畢竟一家有一家的難,別人也不去探究的。

如果做戀人,你就會很擔心,他們跟前任會不會藕斷絲連,一天擔心這擔心那的,沒意思。

如果對方真心喜歡你,就肯定會搬出來住的,這也是對大家的一個尊重的。

我覺得既然還有感情,不如復婚算了,這樣在辦理家庭事物上也會方便一點。

如果不想復婚,就乾脆有一方搬出去,這樣互不打擾了,才能去發展新的生活。


江海寄餘生ycy


大部分離婚後也分開生活了,有些因為各種原因即使領了離婚證,卻還是在一起生活,那麼這樣的人能不能交往,我認為要搞清楚他們離婚後的感情現狀,以及你交往的最終目標識什麼。

離婚而生活在一起。

近幾年的流行詞“離婚不離家”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1. 為了照顧好孩子。父母離婚對孩子影響巨大,很多人離婚後,沒有分居是為了照顧孩子情緒,以及更好的教育和照料孩子的成長。等到時機成熟,就會分居。當然過程中激情重燃復婚也是有可能的。電視劇《我的體育老師》主角就是為了照顧孩子情緒,離婚後也隱瞞了很長一段時間。

  2. 通過離婚獲利。剛好前段時間有個新聞,你們應該有些人看過,大概意思就是:浙江麗水那邊,一個家庭裡面各個角色,男女老少通過相互離婚結婚23次(關係亂的頭疼)來獲得拆遷賠償。這麼誇張的事情,肯定觸犯法律了。這只是一種誇張的情況,但是他們離婚也有可能是為了某些你不知道的利益。

  3. 短暫的過度。很多人離婚是瞞著父母親友的,或者有一些利益關係在裡面,就暫時不對外公佈。


你交往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嗎?

他們已經領取離婚證了,那麼再婚就是自由的,這個當然是沒問題的。主要就是搞清楚他們離婚後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和感情狀況就行了。但是因為他們還生活在一起,你的難度就有可能會變大。

  • 只是為了孩子生活在一起,這樣還是沒問題的,可以大膽的追求。等待將來實際成熟,孩子接受能力差不多的時候就會收穫名分了。

  • 他們為了“獲利”離婚的話,那麼你就不要插手了,你成功機會渺茫。吃力不討好最後被人笑話。

  • 他們只是離婚,感情依舊很好且生活在一起,這種你也不要插手了,自討沒趣啊。

  • 他們只是暫時過度,不想影響親人好友,感情已經沒了。這個你就放心大膽的上吧,不用顧慮太多。


總是,只要確定對方是真實離婚、感情破裂,且確實想擺脫原來的家庭,那麼我覺得你就可以和對方交往。同時積極鼓勵和促成對方離開原來的家,因為他們生活在一起時間久,可能會發生一些你不願意知道的事情。

—end—

點個讚唄


情感看單


大家好,我是莫離。

看題主的提問,應該現在有兩個疑問:

第一個,是不是有領了離婚證之後繼續住在一起的情況?

第二個,能不能和其中的一方或者兩方交往?

而每個疑問又有兩個情況,具體分析幾應對建議如下:

離婚之後同居的情況是存在的嗎?

  • 為了一些特殊情況辦理“假離婚”,比如拆遷、購房、公司股份、超生等。這些情況下的離婚只是權宜之計,達到目的之後會恢復婚姻關係的。這種情況下的雙方還是有感情存在的,隨時會復婚的。
  • 真實離婚,但是“離婚不離家”。這個原因也比較多。比如顧忌孩子,暫時還不想讓他們知道,表面上維持一個家的完整。也可能因為財產分割沒有完善,在爭執中。還有可能是因為面子、社會關係的原因,暫時不能公開離婚。這種情況下的是感情已經破裂,暫時沒有復婚的可能。

能不能和這種狀態中的人交往?

  • 如果是作為普通朋友之間的交往,無論是真離婚假離婚都可以正常交往的。但是第二種情況下有可能會比較尷尬。如果是之前夫妻雙方共同的朋友,離婚之後去找其中一個就可能會見到另外一個。這就涉及到“站隊”的問題。你到底是挺其中哪個呢?所以繼續交往也要考慮現實情況。
  • 作為追求者或者戀人之間的交往。這個就一定要慎重對待了。首先要弄明白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是什麼?然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就比如說是因為孩子而選擇隱瞞,那麼你們的關係以後就一直瞞著嗎?如果是因為財產分割,會不會引起誤會呢?

建議

作為局外人,不瞭解前因後果。不能給出最直接的建議,只能說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後行,不要衝動,也不要盲目。

最後,祝好運,一切順利!



大家好,歡迎關注 ,或者留言評論,謝謝!

莫離情感吧


我覺得沒有感情的夫妻離了婚以後想的最快的就是趕緊離開對方,可不要再看見對方了,自己有嘔吐的感覺。更有一種插翅都要跑開這個環境都要逃出這個虎口的感覺。因此說這樣離婚的夫妻多半都不會再相聚,也不會有複合的結果。

只有那些因為儀器只念離了婚的人,才會有一種不想離開自己的家,不想離開自己離婚的人,所以說仍然有一絲僥倖複合的心裡仍然有牽掛和惦記這個家的想法,可以說是一時意氣用事,只是離了婚完全不走的意思就是還想複合,所以說離婚不離家的人多半都是沒有做好離開的準備。甚至是在給自己留有餘地捲土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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