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情人分手了,大都成為仇人?

指尖上東港


大多數情侶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兩個人明明相愛了在一起了,彼此之間不斷付出,理解,包容對方,有的時候兩個人在一起很久了,你的一起對方都很熟悉了,可最終一系列的原因最終成了你們感情的殺手,你可能在對方身上花費了好多時間,可最終,你卻把自己的大半個青春美好時光都浪費在別的女生老公身上,你可能就會越想越氣,恨他,所以分手了大多數都是做不了朋友了,可能是你會把他當仇人,也可能把他當陌生人





Lady小胖兒


我也是這樣子的,我在離婚後不久的一次聚會上認識了她,當是沒有想太多,因為我還沒有心思去找,去接受另外的女生,可是生活就是這樣,總是在不經意間給你一個驚喜。她漂亮,開朗,大方,有氣質吧,慢慢的交往中我就很喜歡她了,她比較體貼吧,從未有過的那種感覺,我記得很清楚,我是怎麼被她征服的,就是我工作需要去車間,不能帶智能手機,沒有回覆她的微信,我給她說過,如果我沒有及時回覆信息,我一定在車間裡面忙呢,那天下午下班了,我還在忙,她就打電話給我了,關心我之類的話。那個時候是這些年最忙的一段時間了,我可以確定。後面就是就在一起了,其實最喜歡她的還是我們在一起想法一致,有共同語言。然後就是在一起了,上下班,一起出去玩,還有她兒子,我沒有,她家人,感覺很幸福的時光。還有很難忘記的七夕情人節,就是很開心,就感覺我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前後三個月時間,最終還是到了盡頭,他的前任回來了,答應跟她結婚,這是她們交往幾年她的夢想,夢想能在一起結婚生子。她選擇了回頭,提出來跟我結束關係。我選擇了尊重她的選擇,因為我是真心的喜歡她,愛她,我怎麼會傷害我所愛的人。我祝福她們,希望他對她會一心一意,不要再傷害她。她們拍了婚紗照,可是半年過去了也沒有結婚,又恢復到了之前的爭吵不休中。我不知道她們最終會是怎麼樣,但是我希望她能過的開心快樂。

所以對於我來說,我想做真正的朋友有點難,因為彼此在一起過,那麼熟悉,見一次就會放不下她。也不會打擾到她的生活,只是想默默的祝福,也不再細問她過的好不好。就如那首歌所唱:離開體面才沒有辜負那些年愛的熱烈,認真付出的畫面別讓執念毀掉了昨天,我愛過你利落乾脆,才不會辜負遇見。


Larry20160322


情人分手,反目成仇的事例在我們村就有,並且還挺典型的。



事例一,男主人蘭某,村裡一家公司的經理,女主人公範某,一村民。1994年開始,村莊整體規劃,那倆年家家戶戶都忙著建新房。村民範某也開始著手蓋房。但是她手頭並沒攢幾個錢,只好東借西湊。她找到了蘭經理,說明來意。蘭經理瞪著一雙色眼上下打量著範某,就像是在選美呢。暗表一下,範某在村裡論個頭、長相也算過得去的。停頓了一會兒,蘭經理“大氣”發話:“沒問題!借多少?”範某說:“蘭經理,我真不知道怎麼感謝您啊!能借我倆萬嗎?”蘭經理二話沒說,從辦公桌的抽屜裡拿出倆沓錢甩手遞給了範某。蘭經理也是個“熱心腸”,隔三差五的就到範某家一轉,看看房子蓋什麼樣了?還需要幫什麼忙嗎?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他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還真說對了。沒過多久,高挑漂亮的美少婦就被經理大人拿下了。人們經常看到蘭經理開車拉著範這兒那兒的的跑啊,還給範某買了輛摩托車。晚上,範某的對象上夜班了,蘭某總是在範某家呆到很晚才走。



十年後,蘭某從經理的位置上退了下來。有一天,不知是誰說漏了嘴,借錢的事被蘭某的愛人知道了,先是倆口子在家幹了一仗,然後蘭某的愛人又怒氣衝衝的去找範某要錢。範某竟拒不承認,說早就還了。蘭某的愛人氣得發瘋似的回家把蘭某拽了出來。沒想到曾經驕傲放縱的蘭大經理此時默不作聲了。倆個女人,你說借了沒還,她說早就還了。範某明知當時蘭某未讓她寫借條,卻在此時讓蘭某愛人拿出欠條來就認賬。關鍵時刻還是夫妻啊,蘭某也被激怒了,最後倆家大打出手,情人變仇人。


事例二,釀成殺人案。

村民魏某男與村民張某女保持情人關係已經七、八年了。張某是個不很本份的女人。在跟了魏某幾年後又暗地裡與外村一個男子溝搭,有明白的人都笑話她,說一、三、五跟這個,二、四、六跟那個,星期六、星期天休息。話是誇張了點,但足以說明張某的作風問題惡劣。話說回來,張某跟外村這個男人好上了,慢慢的就有點忽略了同時的老情人魏某。聯繫少了,去的次數也少了。這一切引起了魏某的懷疑。他開始暗地裡跟蹤張某,終於有一天,張某和那個外村男人正在城裡一洗浴中心情意綿綿、繡恩愛呢,被盯梢的魏某抓個正著。張某非但不認錯認熊,還拿話刺激魏某:“我又不屬於你,這是我的自由,你管不著!再說了,他比你會玩。?”那個外村男人也在一旁幫腔:“你誰呀你?我要娶她。”魏某剎時間熱血狂湧,徹底失去了理智。他拿出事先準備好了的長刀,對著倆人一頓狂砍,最終釀成了張某女死亡,外村男重傷的殘裂悲劇。



從眾多情人分手的事例可以看到,情人相守,特別是那些有家室的人,或為名利,或為色相,或為權勢……一旦這些暗淡逝去了,再去騷擾敘舊,翻舊賬,斤斤計較,勢必會產生矛盾糾紛,造成反目成仇的嚴重後果。





五嶽獨尊王太山




除非是金錢,物質,和氾濫的慾望,導致情人分手成為仇人。

有理性的情人分手不會成為仇人的,他們真心相愛一場,不希望有更多的事端發生,不能牽手,不想在道德上受人歧視,所以選擇放手,不會成仇人的,永遠愛的人,從自己世界消失了,誰都會有撕心裂肺的痛,他們知道經營一段感情,就象經營訐多年的一顆大樹,剛好為你遮陰,瞬間被摧毀了,讓人割捨不掉的痛心。

情人之間,有的雖然刪除了一切聯繫方式,雖不在身邊,卻還在心裡,在生命裡,也許默默關注著你,守侯著你,你們相互尊重,有著心靈深處的欣賞",勝過千言萬語,有著精神的默契,心靈的統一,相互珍藏那道美麗的風景,站在不遠不近的地方,陪著一路前行,心中要互相有個祝福,照顧好自己,都要過的好好的,聯繫不聯繫,我們一起向前行,愛過了,痛過了,放下吧!🙏🙏🙏


沿著小溪走


情人分手了。能成為仇人的那些,應該說都是些渣子。更直接的說,那不是情人。從一開始就不是。

那只是為了自己一點點的私慾吧!請不要褻瀆了人世間最真摯的情。倘若是真的有情有義。是真的不能可能成為仇人的。

我與情人就是那樣的好,我比她大10歲,我叫妹妹,她叫哥哥。不過在外人面前我們從來不這樣的。我們就是因為喜歡,才成為情人的。我曾經問過,你為什麼喜歡我啊?喜歡就是喜歡,沒有為什麼。其實這也正是我想對他說的。應該說,這就是內心最真實的想法。

因為在一起喜歡,在一起快樂高興。是任何人所不能給予的這種快樂,所以在一起,我喜歡看她的美,她的笑容,她的一舉一動我都喜歡。她也特別願意跟我在一起說話,談論一些事情。於是我們也就經常在一起吃個飯什麼的。

也許我們這樣做就太過於招搖了,也就有了很多的風言風語。以至於傳到了她老公的耳朵裡。

妹妹流著淚跟我說。哥哥我們分手吧。我們不能這樣。再這樣的話會出人命的。我能怎樣?也只能痛苦的和他分開了。這真是撕心裂肺的痛。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什麼叫情不自禁?什麼叫撕心裂肺啊!恨,真的是不可能的。只願待來生,我們有緣再相聚,一定會好好待你。








綠色小萆


大家好,我是深山小文,情人是什麼?情人就是慾望。

情人這個關係大多數出現在已婚男女身上,沒結婚的基本上很少有情人,就算有,到最後不是情投意合就是分道揚鑣,那麼問題就顯而易見了,既然已經結婚了,為什麼還要有情人,在我的眼裡,純潔的情人沒有幾個,多多少少都是有目地性的交往,哪有什麼一清二白的情人,說出來有人相信嗎?我結婚以後也有情人,其實說白了就是給自己換個口味,但是對她沒有愛只有性,後來被老婆發現了,鬧得差點離婚,我也就和情人恩斷義絕了,這種畸形的產物,錯綜複雜的關係,剪不斷理還亂,真的很揪心,要說情人分手了為什麼會變成仇人,道理很簡單,因為她想佔有你,而你對她沒有愛,不成仇人難不成交朋友啊!

情人這個關係很微妙,稍有不慎就會越界,所以很大程度上都是為了一己之私,沒有真愛可言,但是不管怎樣,我都希望每一對情人走到盡頭都能笑著放手。




深山小文


情人相愛的時候心都是粘在一起的,

一旦要分開,撕心裂肺就在所難免。

這也是一個由愛生恨的過程。

無論愛恨情仇,都源於放不下,

即便能放下情,也未必能放下恨。

兩者之間,都出於本性中的弱點,

恨可以比愛更加根深蒂固。

路過回答,謝謝。

歡迎朋友們關注【逢春破繭】,一起交流、共同成長。


逢春破繭


我感覺情人分手成為仇人的原因大部分是單方面的分手就是所謂的強制分手;雙方達不到和平分手的期望;然後因愛生恨所產生的報復心理!

前幾年在我們鄰村就發生了一件事,當時影響極大!村裡的一男一女搞婚外情,後來女的不想繼續了男的不同意;男的在一個夜黑風高夜殺了那個女的一家(女的老公在外面打工),後來警察去抓捕那個男的時候,那個男的喝農藥自盡了!

感情的這個事不能強求,好聚好散給自己留下最後的尊嚴;你要記得你們曾經愛過!


安逸的夢想


愛的有多深,分手時就有多痛!

不聯繫成為陌路是最好的

不管情人還是戀人,情人更是如此,還是深深地埋藏在自己的心裡最好!只有自己和自己的情人知道!

分開的原因無非就是不能在一起,不能結婚!不能給予更多!分手時勢必有很多的痛苦,愛的有多深,分手時就有多痛!這種痛,甚至會激發出極大的矛盾,這種矛盾,會讓雙方傷痕累累!

分手後,再次遇到了,真不知道說什麼好,剩下的就是極度的尷尬!

聯繫你也不知道說什麼好,還是不聯繫的好!老死不相往來是最好的歸宿!

分手了就成為陌路是最好的選擇!

否則太尷尬,引起更多的傷心回憶,兩個人都不痛快!何必呢?

把這段感情埋藏起來,放在自己的心底最深處,偶爾回憶一下美好也是不錯!讓它成為一段封藏的回憶!

就像黛玉葬花一樣!多好!

互不影響,互不尷尬!


鵬程日誌


愛之深,責之切,一段感情裡的兩個人只要是真心相愛,就很難全身而退,輕則彼此成為陌生人,重則心存恨意。愛過,就退不回去了,因為再看見彼此,愛恨情仇印象深刻,不可能再有純粹的交往。愛過的人,不想成為仇人,是要有幾個特定的條件,第一,兩個人同時想結束,否則單方不願放手,必有怨恨。第二,兩個人都沒有那麼愛對方,只是利益關係,或者新鮮感作祟,沒有感情基礎,一旦不能滿足彼此,自然勞燕分飛,各奔前程。第三,兩個人有很深的感情,因外力不能走到一起,對於彼此的陪伴心懷感恩,願意放手成全對方。

可即便如此,兩個人也不可能再有聯繫了,還需要斷的乾淨,否則很容易藕斷絲連,陷入更深的痛苦。

愛是甜蜜的,可以讓人身心愉悅,煥發神采與活力。愛也是偉大的,可以創造種種奇蹟。但一切事物都有兩面性,愛也會存在痛苦,也有一定的殺傷力,面對愛情,我們自己的思維模式決定情感走向,也決定放手或是成全。一切唯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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