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公安“四零”措施嚴打刑事犯罪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隆德縣公安局堅持“疫情防控"與“刑事打擊"並舉,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用實際行動築起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層層防線,有力維護了全縣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隆德公安“四零”措施严打刑事犯罪

01

偵查辦案“零接觸”。

嚴格落實依法辦案與依規防控要求,與甘肅天水、平涼、西吉等地密切協作,調取系列婚姻詐騙案、系列入室盜竊案相關資料,不斷收集完善證據,為移送起訴工作收集材料,做好前期準備。紮實開展信息研判,深挖擴線,通過各類信息整合,分析串並傳統盜搶騙案件13起。

02

嚴懲犯罪“零容忍”。

1月27日,李某某(居住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由武漢返回隆德後,拒不執行居家隔離措施,外出飲酒後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毆打,致工作人員不同程度受傷。隆德縣公安局在做好民警自身防護的同時,進村入戶調查走訪群眾、調取傷情證明材料、往返固原辦理關押事宜,多次協調衛健、鄉政府落實居家隔離管控及核酸檢驗措施,積極與檢察院、法院對接提請逮捕及移送起訴工作,並將工作情況形成報告,為後續的移送起訴、服刑工作奠定基礎。

03

技術支撐“零疏忽”。

刑事技術人員一邊奮戰一線,一邊不畏疫情風險,奔波在各案發現場之間,細緻開展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等工作,為打擊疫情期間違法犯罪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支撐。通過對現場、報案人及調查走訪情況綜合研判,識破王某某謊報大量現金被盜的違法事實,對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識破柳某某謊報出租房內電視、冰箱等價值一萬元的物品被盜案,對柳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近期,共勘查非正常死亡案件現場3起,進行屍體檢驗4具,勘查各類現場30餘起,提取痕跡物證10餘件。

04

成功止付“零懈怠”。

疫情在即,有人選擇“逆行”而上,有人挖空心思來詐騙,隆德公安防“疫”防詐並舉,加強宣傳防範工作,利用微信公眾號發佈預警信息7次,宣傳疫情期間新型的詐騙方式、典型的詐騙案例;通過手機短信向全縣居民發佈反電詐宣傳信息1萬餘條,告知群眾如何防範和識別這些詐騙方式,全面提升轄區人民群眾防範意識。同時,積極利用科信手段快速止付,制止涉案資金外流,避免群眾經濟損失。以羅某某網貸被詐騙案為切入點,在第一時間掌握涉案賬戶的開戶銀行、開戶人姓名、銀行卡號等涉案信息後,迅速擴線關聯信息,利用電信詐騙案件偵辦平臺,緊急止付、凍結涉案賬戶資金7.14萬元,為受害人挽回經濟損失。

隆德公安“四零”措施严打刑事犯罪

值班主任:王雅霏 編 輯:張浩亮(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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