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眾所周知,警察的職責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然而作為執法者的警察,卻對軍人沒有執法權。那麼,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軍人和警察都是我們國家的武裝力量,二者的區別簡單來說,軍人是對外的,而警察是對內的。軍人和警察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系統,軍人沒有干預地方事務的權利,同樣警察也管不了軍人的事。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就算現役軍人犯法被當場抓獲,警察將其控制後也不能實施逮捕,更不能去審問,只能用類似群眾扭送的方式移交軍方處理。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軍人犯罪由軍隊的保衛部立案調查,涉及較重大刑事犯罪,保衛部會成立專案組,由高級別軍官統籌調查工作。在社會活動中,現役軍人涉嫌刑事犯罪,地方公安必須配合移交工作,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移送和相關證據的移交。調查完成之後,案件就會移送軍事檢察院提起公訴。

警察對軍人沒有執法權,軍人犯罪了又該怎麼辦呢?

軍人犯罪不僅沒有特權,上軍事法庭接受裁決要比在普通法院裁決更嚴重,並且軍事法庭初審即終審,所有案件一次審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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