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可以说是余华少有的充满家庭温情的作品了,整本书
烟火气十足,饱含了底层人民家庭中的爱与温情,可读性很强。整本书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丝厂送茧工许三观由于种种原因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但是每次的卖血却都有着不同的意义,表现出了在不同时期小人物许三观的不同想法,在特定的背景下通过一次次卖血去解决人生路上不断遇到的难题。
许三观,是一个被生活折腾了接近一生的艰难的人。他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只想娶妻生子安稳度过一生,能吃炒猪肝,有黄酒喝,大概就是那个时代的享受了。
但是他在家中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他一个家的的顶梁柱。
大时代下的小人物在小家庭中却是顶天立地的撑起一个家的英雄。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行为暴露了他的三观。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好奇,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他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
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的那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的金句,伴随许三观的一生。
从那以后许三观便开启了他的卖血之路。许三观靠着这第一次卖血来的钱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儿子许一乐。
许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满意。
对于一乐,许三观可谓爱恨交织,他爱一乐是因为一乐的性格与他如此相像,他恨一乐是因为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
第三次卖血为了自己一直喜欢的林芬芳。
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心怀不轨、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让全家人不饿肚子。
在大饥荒的环境之下,连着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了家人再次走进了医院。
老实说,我很佩服许三观。他的身上有许多现代男人早已缺失的责任与担当。
婚姻里,许三观和许玉兰总是吵吵闹闹,平平淡淡,但他们也是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中的真实的样貌。
在特殊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被批斗。许三观并没有抛弃妻子,而是一直守护在妻子的身边,为她端水送饭,为她按摩已经麻木的双脚。
家庭里,许三观无疑是一个好父亲。
有个片段让我倍感温情。
一乐想吃面条,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一乐不是他亲生,他待一乐却不是一般的好。
为了一乐,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
直到三个孩子长大成人,许三观也没停下卖血救家的脚步。
许三观先后为了得肝炎病的一乐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而去卖血。
为了治一乐的病许三观又从林甫到长宁奔波,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遇到了不少路人,也感受到了别样的温暖与感动。
书的结局,医院的血头早已换成了一个小伙子,他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让许三观难受不已。
承载着他一生风雨的宝贵的血,能够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到头来却被人说成一文不值。
这彻底触动了我的情感神经。
我不禁潸然泪下:生活中每个看似平凡的人其实都是不凡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普通的生命去谱写独特的人生剧本,演绎着人生百态。
不同的年代,人们有不同的活法,那时的困难我们无法想象,可是许三观却并不遗憾而是非常满足。
结语:每个人都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或许,我们也该去会会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个许三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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