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未來“能源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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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未来“能源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探析

北極星售電網訊:摘要:

本文結合我國能源金融的發展現狀,對“能源互聯網+金融”模式中,金融對能源產業、能源互聯網發展的作用以及金融與能源行業的關聯機制進行了解析,並對互聯網時代下的能源金融領域具有創新性公司的運營模式進行案例分析。最後,對“能源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模式進行了研究總結,為未來的能源金融發展指明方向。

引言

目前,我國能源產業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能源與金融的融合也在不斷加速。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能源產業過於依賴國有銀行的支持,這種銀企關係存在諸多不足之處,已無法滿足我國能源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作為市場經濟的主要推動力,已滲透到諸多行業領域,而能源作為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力量,憑藉其基礎戰略地位和政治意義,與金融的聯繫日益密切。能源改革發展對金融的需求會隨著改革的不斷加深而發生變化,而能源金融模式的創新也會進一步推動能源產業的升級與變革。

現階段,隨著能源互聯網的發展和區塊鏈等技術的出現,能源金融出現了一些值得人們關注的新契機。如何在能源互聯網和區塊鏈等技術不斷髮展的背景下,創新性地提出能源金融的運營模式,為互聯網時代能源金融的發展指明方向,已成為發展能源產業的重要問題。

我國能源金融發展現狀分析

我國是世界主要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之一,能源產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金融作為市場經濟的主要推動力量,已滲透到能源產業的各個環節。從我國現實情況來看,能源產業貸款佔總債務和總投資的比例較高,一些能源企業的債券市場融資規模不斷擴大,能源企業“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戰略也取得了明顯成效,金融機構在能源進出口貿易中可提供多種多樣的金融服務,如匯率結算、利率和匯率風險管理等。

雖然我國能源金融發展已取得一些成績,但總體而言,能源金融的發展仍存在許多問題。第一,能源產業技術升級和可持續發展需投入大量資金,由於金融體系與能源體系相互滲透不足,導致產業技術升級與轉型進度緩慢;第二,能源金融服務發展過程中的創新力不足,目前仍對銀行信貸依賴較高;第三,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仍處於起步階段,市場規模小、交易品種單一等問題制約了市場功能的發揮,導致政府和企業無法有效地進行能源資產風險管理。

金融在能源領域作用機制分析

要解決我國目前能源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首先要對金融在能源領域的作用機制進行研究和分析。同時,隨著能源互聯網的發展,需明確金融在其發展過程中的作用,以及其中的關聯機制,為“能源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模式提供理論支撐。

金融在能源產業中的作用分析

金融機構在能源領域中的投資包括產權投資和期貨投資。對於金融機構來說,能源行業本身規模巨大,蘊含的發展空間以及市場機遇極具吸引力,在投資過程中不僅能夠享有資源“稀缺”、戰爭和意外事件帶來的能源溢價收益,還能夠在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特點的細分領域(如能源勘探開發和技術研發)獲得巨大的收益。對於能源產業來說,一方面金融能夠解決能源行業的巨大資金缺口問題,實現實體經濟與金融的良性互動,另一方面能源企業能夠通過金融工具有效控制能源生產或交易的成本波動。

在能源產業中,資金需求方與資金供給方均能夠在產權、期貨的投融資過程中實現自己的目標,並且過程中不僅以實物資源為標的物,還有大量的資本已經進入能源虛擬資產領域,既能在商品期貨市場套利,又能在期貨與股票市場之間進行跨市場套利。金融投資者資本的逐利性驅動著鉅額資金快速流動於不同市場之間,推動了能源市場與金融市場的融合。

在能源和金融關聯機制的探究中,學者們已在能源和金融的契合方面得出結論,即傳統能源結構調整、新能源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升級需要大額資本支持,金融市場融資功能可以對發展能源產業產生促進作用,如發行證券、債權等直接融資,通過開發性政策貸款和銀行信貸等間接融資;同時,金融市場上的資金會根據自身利潤需求,通過各種投資方式流向更有發展潛力的行業。

在當前階段,基於上述兩方面的進化動力學已成為被廣泛認可的解釋機制,該機制認為能源金融相關產業發展和資本收益之間能起到相互促進作用,並形成能源行業和金融市場彼此需要的關係。在二者相互依賴關係深化的過程中,通過資本流動與信息傳遞實現了更高的效率,同時也影響著兩個行業的發展。能源發展投資規模龐大,能源企業一直是金融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能源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金融支持能源產業發展的同時也獲取了鉅額利潤,實現能源、金融共同發展的目標。在二者長期互動發展的過程中,能源產業通過不斷創新發展,也促進了金融業的創新併產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能源互聯網的發展對金融需求的升級

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資本市場的不斷擴張,能源互聯網迎來了高速發展期。能源互聯網最早是由美國學者傑里米·裡夫金(Jeremy Rifkin)於2011年在其著作《第三次工業革命》中提出。通過研究,本文將能源互聯網定義為“基於互聯網思維,利用前沿信息通信技術(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與電力電子技術和智能管理技術,以電力系統為核心,對能源全產業鏈環節(源—網—荷—儲—用)、能源產業結構、設備以及控制形態進行深度升級,將能源與信息進行高度融合(基礎設施一體化),在能源傳統企業與新參與者共同的參與下,打造‘以大電網為主幹、微網與分佈式能源為局域’‘集中式與分佈式相結合’的‘廣域網’,最終形成按需傳輸、動態平衡、多系統耦合、多源互補、安全、低碳的互聯共享網絡,具備扁平化、平臺化、商業化特徵,以用戶需求為核心的能源體系”。

能源互聯網是能源行業供需模式改革的產物。傳統能源金融中的融資問題,在互聯網時代被賦予了新的形式和活力。例如,股權眾籌、供應鏈金融等形式在能源行業與金融行業之間架起了一座新的橋樑。能源互聯網需要足夠的資金流和金融工具來打造一個全新的生態系統。這個生態系統能提供最好的金融解決方案,實現能源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優化聚合、良性互動與協調發展。

“能源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研究

“能源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是基於能源互聯網的發展背景以及雲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對能源領域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的創新升級,包括但不限於能源資產證券化的重構創新、供應鏈金融創新、能源金融衍生品開發創新等,旨在為能源行業和能源互聯網的建設發展提供種類更多、效率更快、效果更好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也為金融機構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提供思路。基於對各類能源金融模式創新分析,本文認為能源資產證券化的重構創新、供應鏈金融創新、能源金融衍生品開發創新可成為未來“能源互聯網+金融”的主要發展方向。

能源資產證券化的重構創新

能源資產證券化重構創新包括兩重含義:一是面向能源互聯網的建設需求進行創新,二是基於能源互聯網以及其他新技術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模式重構與創新。在能源互聯網的建設發展過程中,由於投資資金量大、回收期較長,依賴傳統金融工具以及政府補貼等方式無法滿足其對資本法人的需求。能源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的融資模式,具備諸多優點,符合能源互聯網發展的需求,為能源資產項目融資提供了新的思路。

能源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能源資產證券化業務,將能源收費權、新能源發電收益權等具有穩定現金流支撐的權益,作為基礎資產發行能源資產證券化產品,同時通過數據智能進行風險控制,充分利用各項新技術以及數據資源,開發更多創新金融產品種類,提升各類優質資產的流動性。

能源資產證券化首先關注的是能源資產未來現金流的穩定性;其次,通過信用加強和風險隔離,提高對投資者的吸引力,提高企業的融資能力,降低融資成本,通過再投資,有效利用籌集的資金迅速改善資產質量。而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應用,恰好能對能源資產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實時監控與預測,準確評估其中的收益與風險,既能夠實現金融產品的有效風險控制,還能夠提高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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