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獎勵“實現穩增長”規上企業 最高獎勵300萬元

記者3月12日從太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獲悉:按照《太原市工業轉型升級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太原市對2019年實現穩增長的規模以上企業進行獎勵。獎勵分為增速獎、上臺階獎。

增速獎具體為:2019年產值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100%以上(含100%),獎勵50萬元;2019年產值1億—10億元(含10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50%以上(含50%),獎勵100萬元;2019年產值10億—50億元(含50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25%以上(含25%),獎勵150萬元;2019年產值50億—100億元(含100億元)的企業,產值增速15%以上(含15%),獎勵200萬元;2019年產值100億元以上的企業,產值增速10%以上(含10%),獎勵300萬元。

上臺階獎具體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產值在2019年首次超過10億元,獎勵50萬元;產值在2019年首次超過50億元,獎勵100萬元;產值在2019年首次超過100億元,獎勵200萬元;年產值超過百億元以上的,2019年增加產值100億元,獎勵300萬元。(記者 李兵)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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