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為疫情不發放一月份的工資我們能採取什麼措施?

洳穎隨冰


第一,趕快投簡歷找工作,這是止損。

第二,收集證據,等找好下家後可以向公司討要,這個在法律支持的範圍。如果公司平時對得起員工,這次實在是遇到困難,不是有錢不發,惡意拖欠。可以考慮放公司一馬。


還在路上的程序員


我們公司12月的工資只發了一半,一月份的工資不知道什麼時候發了,做了3年多了一份錢都沒有加過,在公司還有10多年的老員工一個月也才4000多塊錢,現在我已經辭職了重新找一份事做了,希望疫情快點過去,這樣才能好好的去上班做事賺錢養家!



東莞的日記


國家規定的在法定假期內是應該發工資的,疫情期間國家發佈了相關的文件,也是要發的,不過畢竟有些政策落實下來的確困難,可能有的公司不是不想發工資,是真的發不了了,要麼一起撐,要麼離職,現在形式不太好選第一種比較穩妥。話說1月份工資應該不太受疫情影響吧,年前我記得1.22左右爆發的疫情,那個時候基本就放假了呢。


範範525


這樣的事,我遇到了,我差不多12月份:1…2份3個月都沒有發了,也跟公司溝通了,因為我們公司是第三方承包方,都說沒有收到上家的款項,他沒有錢墊出來發工資,我倆個月的房租也沒交,朋友們,你們跟我公司一樣嗎


北漂大吳


你遇到的問題很普遍,因為疫情影響,目前企業開工不了,也導致員工無法上班 ,在實際處理中,的確會遇到你提到的問題。根據中國勞動法,公民的勞動是受法律保護的,因此我們也是要有理有據去爭取自己應得的,但是又需要考慮到疫情影響,對公司的發展問題。

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第一,查找核實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看是否對該類情況有所說明,對不可抗因素如何確認。根據合同 要求公司依法支付薪資。

第二,主動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溝通,瞭解公司情況,也講明自身需要薪資的關鍵之處。共同商量,達成一致 可以採取分批延期等措施。

第三,若以上兩點公司均不採納,建議採取法律手段,可諮詢當地勞動仲裁(如不清楚可12345熱線諮詢)

當然,以上是幾個建議,疫情期間,企業無法開工,損失也大,中小微企業更是比較難生存,僱主跟員工之間儘量和諧溝通,共渡難關,相信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疫情也將馬上過去,企業儘快復工,生產生活正常化。

最後,和諧溝通,共抗疫情,一同發展。


SeeYou2


作為律師解答一下:

第一、和公司溝通,要求告知不發放的具體理由,是沒資金了,還是有錢但因為不可抗力原因無法付款。要求告知公司下一步計劃,比如下個月怎麼處理?這個月工資是延遲發?延遲到什麼時候?定了還是沒確定?這些信息,對於你下一步的決策很重要。

第二、如果是有資金,因為不可抗力而無法付款,那麼這是合法的理由,等不可抗力消除後支付。

第三,如果是經營困難了,停工停產,那麼要保留公司停工停產的通知一類的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停工停產在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一般都是一個月)內,應當照常發放工資,超過一個週期後,按當地規定發放生活費(一般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左右)。雖然公司困難,但是這個工資和生活費依法應當支付,你可以仲裁,但是現在仲裁委都不上班了,沒什麼意義,還可以打電話或者通過網上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不過目前估計政府顧不過來,而且政府也不想把企業逼死。反正你可以嘗試一下。

第四,如果企業和老闆確實困難,不是有資金而故意找藉口,那麼我建議互相體諒,協商一下,特殊時期,這是沒有辦法的,不能盡如人意啊。

第五,要不你開直播,先乾點副業吧,賣不了東西,也先養粉兒。


謝陽律師


因為疫情不發放一月份工資,這其中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暫時不發放。只是推遲發放的時間,一月份工資終究是會發放的。時間早晚問題,這種情況大可不必擔心。

第二種情況是:一直不發放。今後也不會發放。就是取消了一月份的工資。這種情況就需要與企業溝通協商。

不發和不按時發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況!要區別對待。

企業不發或不按時發一月份的工資原因?

1. 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人措手不及,因為疫情的肆意蔓延,導致很多中小企業至今還處在隔離時期,不能復工復產。封閉化的管理不僅封鎖員工出行的步伐,也封鎖了公司的物流、業務流、資金流。很多的中小微企業出現資金緊張、週轉困難,面臨生存的壓力和危機。

2.另一方面從員工角度來說,企業的難處可以理解,但是員工在一月份付出了正常的辛勤勞動,就應該獲得合理的報酬。何況員工也要生活,也有家庭的壓力和負擔,車貸、房貸要還,父母小孩、家人要生活,也是需要💰!這也是正常的,是符合情理的。

企業如何處理員工一、二月份的工資待遇和其他福利呢?

1.企業與員工溝通協商疫情期間的工資和福利發放問題,給員工講清楚公司目前遇到的問題及困境,廣泛徵求聽取員工意見,希望能夠得到員工的理解。企業與員工一起抱團取暖、共渡難關。

2.要讓員工有心理保障,最好做到不減薪、不裁員,免去員工的後顧之憂,讓員工有信心與企業同命運、共進退。萬不得已需要減薪降薪、甚至裁員抵禦經濟“寒冬”,雙方協商達成共識。

3.企業將疫情期間工資福利發放辦法和企業抵禦寒冬方案告知員工,讓員工自己提前規劃,做好生活計劃和安排。工資可以推遲發放,或者先發一部分,但不等於不發放。

這場戰“疫”對企業和員工的影響?

1.疫情期間,中小微企業困難重重壓力山大。建議雙方和諧溝通,老闆與員工多做換位思考,員工與企業同一條心,風雨同舟、共渡難關!試想一下:皮之不存 ,毛將焉附?沒有企業的存在,哪有員工的發展?

2.有事好好說,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儘量不要走到訴諸於法律的地步!非常時期,大家都不容易!

3.這場戰“疫”,沒有誰能置身事外!同心協力,共同努力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大地驚雷LEI


本次疫情,有很多企業和個人深受影響。對於工資發放的問題,我們要分成幾種可能性:

一是因疫情未復工,延遲發放工資。如果是這種情況,就可以耐心等待一段時間,畢竟這是不可抗力,企業也沒有辦法。

二是因疫情拒絕發放工資。一般來說,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都是固定發放工資,這種一般不會出現不發工資的情況。而私企、外企可能深受影響,會存在不放工資的情況。

你可以跟你們公司人資聯繫,詢問清楚到底是哪種情況。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可以耐心等等。如果是自己著急使用,可以跟企業的人資、財務進行溝通,看看有沒有什麼變通的辦法。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你就可以根據合同,走法律途徑,這次疫情屬於“不可抗力”,可以跟本地相關政府部門反應。

再來說說目前湖北這邊的工資發放情況,據我瞭解,一些教師已經按照固定的時間點,發放了工資。像我在的國企,由於企業未復工,財務人員也無法發放工資,所以,我就是耐心等待。

我是武漢小妹,如果大家對武漢疫情有什麼想了解的情況,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第一時間給大家呈現武漢目前的真實狀況!


武漢小妹


作為一名HR,我建議遇到這種情況先私下詢問企業人事部門。一月份的工資先放放,思考下接下去的事情,我覺得更重要。


沒有發工資,存在以下幾種情況,你可以參考以下。

1.城市被管制,大家沒特殊情況不許出門,人事部門未能按時統計員工一月份的考勤與績效。

2.同樣是出門問題,出納無法到辦公室為大家發工資。

3.企業擔心員工復工後不來上班,先扣著工資,等復工後發放。

4.企業有資金壓力,正在想辦法融資。這種情況,要多溝通,來判斷企業會不會資金鍊斷裂,從而影響到自己。

5.因為疫情,可能導致在相對一段時期,該行業不景氣。企業想通過緩發工資,逼一部分員工對企業失去信心,主動離職。主動離職員工,企業不用支付經濟補償。從而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通常情況1、2、3三種情況會多些,特殊時期,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體諒,如果是4、5兩種情況,你就要去權衡了。現在這樣的大環境,找工作很難,一大堆待業的,公司破產的,疫情期間主動離職的,大學要出門實習的,企業減員的。也就是說現在供大於求,是資方市場,即HR壓工資最好的時候。


當然如果你有一定的經濟壓力,需要這筆工資。我建議可以上公司單獨申請,以預支工資的形式來獲得工資。

同時也不要擔心,疫情期間沒有工資,延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算,這是一件有法可依的事情

不上班如何計算?

本次延長假期屬於政府因防控疫情而臨時增加的假期;該延假期間,員工不上班,企業仍需正常支付工資。


上班如何計算:

  1. 標準工時制如何計算?
  2. 綜合工時制如何計算?
  3. 不定時工時制如何計算

a、基於《關於延長 2020 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的規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b、參考 2015 年,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通知,“在 9 月 3 日放假期間,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並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 200%支付工資報酬”。

c、參考 1997 年,香港迴歸時,原勞動部發出《關於“七一”放假期間如何確定加班工資的通知》並規定“凡用人單位在七一放假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也就是: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臨時新增假期,加班,參照法定休息日待遇處理;

具體而言:

標準工時制員工

根據《關於延長 2020 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以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在春節延假期間,公司安排上班的,安排補休或支付 200%加班工資

綜合工時制員工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七條規定,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綜合工時制員工在綜合計算週期內實際工作時間超過該週期法定工作時間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基於本次延長假期應屬於政府因防控疫情而臨時增加的假期,意味著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也相應縮減了。

因此,綜合工時制員工在本計算週期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扣減春節延假後的工作時間)需支付加班工資。

不定時工時制員工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八條規定,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不適用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即不定時員工上班的,無需額外支付加班工資,可根據其工資由企業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工資分配辦法,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和完成勞動定額情況計發。


【補充】由於這段時間是在家裡,沒有上班,企業可以不發該時段的績效、餐補、全勤獎等等,可以只發底薪。


【總結】非常時期,大家都被關在家裡,溝通不暢。有問題多與公司對應的同事溝通,互相理解,一起共度難關。


我是汪Sir,希望我的經驗分享可以幫助你及每一位職場人。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歡迎點贊,評論,轉發。


汪Sir聊HR


一月份工資不發你可以投訴他!二月份不發工資很正常,因為二月份老闆也沒有收入!老闆為什麼叫老闆因為當你給他創造價值創造利益了!他才會拿出來10分之一給你!我之是比喻!現在都沒有人給他創造價值了!他哪來的錢給你發工資!說句心裡話你不做事情可以不要工資!但是他不產生利潤他也要交房租!今年老闆都不容易年後會有很多公司裁員的!年後如果你還能在原單位工作就知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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