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已審查起訴涉疫刑事犯罪1166件1394人

中新網3月12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截至2020年3月11日,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1907件2361人,審查批准逮捕1658件200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5件178人;受理審查起訴1528件1892人,審查提起公訴1166件1394人,依法不起訴22件27人。

  其中,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傳播類犯罪(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10件12人,起訴17件20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務罪362件451人,起訴334件404人;依法批准逮捕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115件137人,起訴78件88人;依法批准逮捕製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120件236人,起訴51件100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經營罪(哄抬物價)10件23人,起訴7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詐騙罪869件917人,起訴516件545人;依法批准逮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8件8人,起訴8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營罪)106件156人,起訴90件140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82件106人,起訴64件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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