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城法院:被執行人“哭窮” 分期還款變一次性結清

  聲稱無償還能力,被執行人唐某要求對欠款實行分期付款。然而,看到駕駛的車輛要被扣押,他趕緊聯繫家人還清了所有債務。3月12日上午,申請人張某成領取執行款35000元。

  因涉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唐某被傳喚到譙城區法院執行局。起初,唐某稱暫時無償還能力。雙方當事人在執行幹警主持調解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唐某自願每月償還申請人5000元,直至欠款還清為止。

  然而,當執行幹警要求唐某繳納439元執行費用時,唐某稱自己沒錢,不願負擔。

  瞭解到唐某是駕車到法院的時候,執行幹警警覺起來,確認其所駕車輛為查封車輛,當場對該車輛進行扣押,並告知唐某如果不履行義務將依法對該車輛進行司法拍賣。

  迫於壓力,唐某趕緊聯繫家人代為履行了還款義務並繳納了執行費用,該案由和解履行轉為當場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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