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患者“復陽”,是因為沒治好就出院了嗎?

編審專家:

近日來,“復陽”已經成為疫情相關的熱點問題。“復陽”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患者經治療符合出院標準出院後,在複檢時核酸呈陽性。2020年2月以來,我國已有多地出現復陽患者的報道,但相比於總的康復人群數量並不多。

一、有關“復陽”的報道

2020年2月24日,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呼吸與危重症醫學科副主任醫師、副教授張旃發文稱,將符合國家指南出院標準的患者共18人延遲出院,繼續複查咽拭子核酸共至5次,發現13名患者第三次出現陽性結果。5名患者繼續5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隨即辦理出院。為持續研究這一問題,張旃對包括前述18人在內的44名兩次陰性結果的醫護人員COVID-19患者進行了多次病毒核酸檢測。在這44人中,有26人第三次核酸結果為陽性。

2020年2月25日廣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感染病中心ICU主任李粵平表示:“在出院病例的隨訪中,發現復陽的病人有13人。”

2020年2月27日,針對患者“復陽”情況,武漢大學附屬中南醫院影像科主任徐海波、檢驗科主任李一榮的研究團隊,在《美國醫學協會雜誌》在線發表研究成果。該研究團隊發現,4名符合出院標準的COVID-19患者在5至13天后核酸檢測呈陽性。懷疑一部分康復患者仍可能是病毒攜帶者。

2020年3月1日,海南首例COVID-19“復陽”患者易某從海南省人民醫院出院。據報道,易某是2月19日出院的,而在隔離觀察期間,其咽拭子檢測呈陽性,於是再次入院治療。

2020年3月2日,天津市衛健委表示,該市第43例確診患者2月11日出院後,27日複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再次入院觀察,隨後兩次核酸檢測陰性,於3月2日出院。此外,該市第20例、121例確診患者出院後,也在隔離觀察期間核酸複檢陽性,3月2日這兩名患者再次轉入醫院觀察。

二、“復陽”的原因探究

有關“復陽”的確切原因還在進一步的探究,尚無統一觀點。目前考慮的方向主要為以下幾點。

1. 試劑盒的質量不統一,檢測技術不統一,有時候採集樣本也會出現誤差。

2. COVID-19的病毒主要感染部位在下呼吸道及肺部,且需要一定的病毒量,才可檢測出核酸陽性,進行咽拭子採上呼吸道樣本時,可能導致檢出結果出現假陰性。

3. 符合出院標準的多數患者處於自限性疾病的恢復階段。在恢復期時,核酸往往呈現低滴度的表現,也就是病毒的量很少,因為目前核酸檢測結果是定性結果而不是定量結果,所以個別病人存在著核酸檢測陽性的現象。

三、有關“復陽”的應對方式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中。根據第六版診療方案,患者解除隔離和出院標準之一,是連續兩次呼吸道標本核酸檢測陰性。但在隨後的診療過程中,有許多臨床醫生對該標準提出了異議,建議提高標準。其中武漢大學人民醫院副教授張旃發表《關於“解除隔離與出院標準”的諫言》。建議將連續2次呼吸道標本核酸檢測陰性,改為連續3次。張旃副教授表示,三次檢測陰性基本上可以確定不會再有陽性的可能。現行診療方案中的出院標準過於寬鬆,兩次陰性後出現陽性的情況很多。上海市新冠肺炎專家治療組組長、華山醫院感染科主任張文宏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上海的患者沒有出現“復陽”情況,“兩次核酸(測試)陰性以後,我們還會給病人做肛拭子。”“肛拭子”是對糞便病原進行檢測的標本採樣。


新冠病毒患者“復陽”,是因為沒治好就出院了嗎?

適當提高出院標準似乎有助於降低“復陽”患者出現的概率,但鍾南山院士表示,各地醫療條件和疫情防控壓力的差異,改變全國性的診療方案需要謹慎。如果將目前的檢測標準進行調整,要求患者的肛拭子檢測結果也完全呈陰性,容易造成病人的積壓,影響後續診療,建議對於這些病人要進行分級管理,密切觀察。隨後,國家衛健委下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調整了原先的出院標準,鑑於有少數出院患者出現核酸檢測複檢陽性的問題,加強對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離。新診療方案將原來的“應繼續進行14天自我健康狀況監測”,改為“應繼續進行14天的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由此看來,提高標準的方法可能有效,但並不容易普及。增加各地對出院患者的管理力度管理是一種折衷的方式。

四、“復陽”對一般人群帶來的影響

目前各地尚無“復陽”患者再次傳染他人的報告。2020年2月28日,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監察專員郭燕紅表示,通過監測發現“復陽”患者沒有再發生傳染別人的現象。暫時來看,“復陽”現象對於一般人群並無明顯影響,而目前的出院標準也會進一步降低“復陽”患者出現的概率。對於“復陽”現象應理性看待,不能盲目地理解為復發或再次感染。而“復陽”的相關問題,其實主要是醫學界需要探討的,現行的治療方式依然可靠。一般人群只需要按此前的標準,做好自身防護即可。

參考文獻

1.《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六版)》[S].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2-19.

2.《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S].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3-3.

3.Lan L, Xu D, Ye G, et al. Positive RT-PCR Test Results in Patients Recovered From COVID-19. JAMA. Published online February 27, 2020. doi:10.1001/jama.2020.2783.


新冠病毒患者“復陽”,是因為沒治好就出院了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