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家庭戶分戶、立戶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在本市範圍內(不含島外遷島內)的合法固定住所另立一戶。

辦理材料

分戶材料:

1.分戶書面申請(當事人簽名);

2.戶主及擬分戶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擬分戶成員婚姻關係變更證明;

4.符合立戶條件的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5.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區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僅限於夫妻離婚後有產權分割的申請)。

立戶材料:

(一)書面申請報告(當事人簽名);

(二)家庭成員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及相互關係證明;

(三)以下合法固定住所憑證之一:

1.依法擁有的私有房屋權證;

2.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3.土地使用證或批建手續。

辦理流程

1、由單位指定人員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隸屬思明區的,除大學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辦證大廳申請;

2、隸屬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轄區的到同安區行政服務中心申請)

3、辦理戶口立戶、分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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