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受賄人不承認,也沒有證據證明受賄人受賄,怎麼處理?

70086076


你這個先入為主的了。

1、很有可能有發出,而沒收到。中途掉包或失包了。這情況現實中比較多,特別是屬於單位行賄方面(如果是私人行賄則不會)。

這樣,你如果嚴刑逼供,他或許被迫承認,但可能是冤假錯案。

受賄會上刑法,但我國同樣禁止有罪推定,疑罪從無。無證據,你能確認這不是冤案?

2、如果對方一口咬定,那麼就需要想法子找證據,讓證據說話。破案並不是讓你坐在空調房子在等人過來向你舉報,餵你吃飯,而且你還要求舉報一定要按規定格式,否則不予受理……自己的飯碗,還是需要你自己主動想法子開飯的。

3、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作為能讓人跳樓的審計人,在這方面我抓過的人不下百人,幾乎是手到擒來。但審計這東東確實不太好辦,抓住證據後,還需要讓他們自己簽名確認,否則上交不了。但鐵證如山,我找到的證據,他們都跑不掉,甚至在簽名時候,往往都會抱怨什麼領導叫我貪,我敢不貪嗎?簽名是死,不簽名是死,怎辦?……

4、如果確實無此本領,還是讓位讓其他人去做吧。這碗飯不好吃的,我不少同事都因能力不足主動退出。每次都交白卷,也不好看的。


皇家師爺


我來回答。首先分析現有證據情況,單位行賄,單位的財務資料,單位會議記錄,有關單位知情人的證言。因為什麼事項去行賄,行賄的項目資料。以上這些證據對於要證明受賄人受賄,都是屬於單邊證據。行受賄需要對合,也就是行受賄雙方證言證據合上。目前而言,受賄人不承認,所以證據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懷疑,達不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另外實際當中,可能有轉賬給受賄人或其家屬可以證明。或者送錢到其家裡,當著其親人面送錢,其親人承認也可以。再有一種情形是,幾個送錢的人送錢到其家裡,一換扣一環,如提著東西進去,空手出來。並且有其他的證據客觀佐證印證,如果能形成證據鏈,勉強可以。所以,賄賂案件關鍵還是要受賄人承認,這也是最難點,只要受賄人不承認,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九,百分之百不能認定。突破賄賂案件當事人,特別是受賄人的口供是辦案中最難點。口供證據為王在賄賂案件中最體現。能否突破,與辦案人員的水平,與當事人的抗審能力相關,也有與辦案所採用的措施手段是否超出法定限度有掛。現實當中肯定有受賄行賄數額巨大結果查不出或只交代少量就過關的。道高一丈魔高一丈,還是道高一丈魔高一尺不好說。法網恢恢疏而有漏,人網恢恢,紕漏百出。


牆角石田


現在的觀點是證據不足就不予認定,放人好了。

作為政府執法人員,應時刻注意自已工作時的言行,因為代表政府形象。

如果放過一個壞人,以後有可能發現證據再度抓獲,但如果冤枉一個好人,就有可能搞垮整個政府公信力,有時候,被冤枉的一旦被判死刑處決後再翻案,其產生的影響力將會動搖國本。

所以,現代形法會依以疑罪從無,是有一定道理的。


勤奮努力的小螞蟻


沒有依據的舉報屬於誣陷,是要

承擔誣陷罪的,在未找到證據之

前就不要輕於打草驚蛇,免得犯

罪人毀滅政據,任何案件都是要

有依據才能真正的把罪犯擊倒,

你就看到他殺人沒有留下犯罪的

相關依據和旁證是很難定案的,

銷燬了證據,就不能依法定罪。

所以說沒有依據的案例是很難勝

訴的。


學者110


你這個人是先入為主了。你有什麼證據說你,單位一把手受賄了,要是有證據直接到紀委舉報。就是不能信口雌黃,無中生有。你自己都說了沒有證據證明一把手受賄,要是再堅持下去,就是犯誣陷罪了你。


小本生意43


有行情,有同行的可以用價格比較還有質量比較都可以的呀!問題是誰是實事求是的人,誰能鑑別出裡面的問題,審計和監督是關鍵再就是後續負責制度,比如使用壽命是否符合質量的要求等等。


用戶張慶臣


要是別人只貪了幾千塊,現金給付,也沒記錄,你怎麼讓別人承認了?


好的了上次不是


哦?受賄人不承認,行賄的也沒找到,你就敢說人家行賄受賄?


傲子86363141


屈打成招的比比皆是,不讓睡覺,不讓坐,刑訊逼供,以家人親人相威脅,讓你生不如死,製造的冤假錯案太多了!!


用戶8830351952143


疑罪從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