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1人以上疫情確診,視為重大安全事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並依照違反安全生產作業規程的相關信用評價標準

實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規定對所屬人員開展全面排查的;

(二)謊報、瞞報、故意錯報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達到復工復產標準擅自開工的;

(四)復工復產後未按規定開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五)發現疫情後未按規定進行應急處置或處置不合格便擅自復工的。

1人以上疫情確診,為重大安全事故

住建領域從業單位未落實主體責任,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後果,由住建主管部門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實施信用扣分:

  • 造成1人以下疫情確診, 3人以下被隔離的,視為一般安全事故;
  • 造成1人以下疫情確診, 3~10人被隔離的,視為較大安全事故;
  • 造成1人以上疫情確診的,視為重大安全事故。
  • 造成3人以上疫情確診的,依法依規予以一定期限市場禁入。
  •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地1人以上疫情確診,視為重大安全事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