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法規監察科工作人員江明被提起公訴

常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法規監察科工作人員江明被提起公訴
2020年3月5日,常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常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法規監察科工作人員江明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值班律師的意見。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江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務,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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