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男子在菜市场学车,赔了一万四,后悔莫及

3月9日,来永安务工的长汀县涂坊镇村民49岁的范七某和被他撞伤的委托人张某来到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清受伤人遇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合计人民币14000元。


三明一男子在菜市场学车,赔了一万四,后悔莫及


连自行车都不会骑行的范七某,3月6日9时,其弟在外买菜,要求他将停在巴溪市场过道的电动三轮车推到五四路装菜,范七某骑上电动车手按电门向前行,撞到正在市场买鱼的老人59岁的遇某腰部,遇某前扑倒地,范七某一惊手离电门,车子停下,群众报警。


民警姜顺龙出警,将伤者遇某送往医院救治,范七某到交警大队做事故笔录,范七某坦承:“平时看我弟弟骑车那么容易,弟弟说我笨手笨脚不让我学,今天让我推车,正是一个学骑车的好机会,于是上车后就撞伤了人。”范七某说到这里时,陪同他来做笔录的20岁儿子批评范七某:“你真胆大,敢在市场过道学车,不顾别人平安,连累家庭。”


三明一男子在菜市场学车,赔了一万四,后悔莫及


根据范七某的家庭经济困难,躺在医院治伤的遇某通情达理,只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放弃了误工费用,和谐达成赔偿协议。

永安交警提醒市民,吸取范七某的教训,骑车一定要培训驾驶证,更不能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学车,要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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