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因不满公交车未在站点停靠,男子竟推打司机

去年12月14日,陈某在三明沙县乘坐公交车外出。到站后,司机见无人提示要下车,就没有在站点停靠,继续行驶。陈某见公交车未在自己所到站点停靠,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向其解释公交车已经驶离站点,须到下一站才能停靠。陈某因此不满,走到驾驶座,推打司机头部。经查,事发时公交车上共有6名乘客,司机紧急制动后停车报警,因处置得当,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三明沙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