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物業的年代,小區照樣能過來,為什麼非要物管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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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房產商品化了以後你難道不知道房產是為房產物業而造的?現在小區的格局就是沒物業不行,你當真是為了提升你的居住,是為了斂財,金字塔尖創造的潮流活生生變成大部分百姓的主流


紀念被封的號


提這個問題的人,歲數應該不小吧。是的,在計劃經濟的年代,房子是單位自建的,屬於國有財產,住戶只有使用權,沒有管理權和處分權。樓裡的水電出了問題,打個電話請單位的後勤電工過來修一修,樓梯衛生是業主各自打掃自己的範圍,垃圾拿到樓下由環衛處統一清運,大家其樂融融,也沒有什麼矛盾。但是我們知道那時候的小區,住的都是本單位的員工和退休老人人們彼此熟悉,不需要防備,社會治安良好,也沒有什麼小偷小摸的情況。小區內也沒有什麼設施設備,小區內唯一的電器就是那幾盞路燈和樓梯燈,當然是不需要一個專門電工來管理的。

然而,隨著住房體制的改革,業主們住的是商品房,產權歸自己所有。業主對自己的房屋有佔有權、處分權、收益權,對小區內的共有設施設備有著不可放棄的義務。小區內的業主來自四面八方,人們互不相識,人與人之間都有防備心理。小區內事實設備極為先進複雜,各個系統都必須有專業技能的人員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業主們在小區裡購買房屋,離開這些設施設備的支持是不能工作和生活的,例如沒有電梯系統,業主們出入就不能實現;沒有二次加壓系統,高層業主就沒有水用;沒有消防系統,業主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就無法保障;沒有照明系統,業主在黑夜裡就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沒有排水系統,下雨天小區將變成湖澤同時現代小區裡,乾淨整潔,優美舒適的環境也是需要辛勤的園丁和保潔人員付出,這些都是現代小區離不開物業管理的原因。

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的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對美好生活的不斷追求,小區內的情況與計劃經濟時期完全不同,小區不僅需要保潔工人和園丁的付出,需要具有專業技能的人員對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還需要有高學歷,高智慧具有管理才能的複合型人才進行綜合性管理,所以說在現代的社區裡,是離不開專業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管理的,專業的事情還是讓專業的人去做。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全國整頓物業企業

目前,物業企業良莠不齊,經營混亂,取消物業管理的呼聲較高,應該全面整頓規範,揚長避短,優勝劣汰,不能簡單取消了之。

一、物業企業要有主管部門,加強領導,建立黨支部。

二、物業費標準,一個小區一個價格,由區縣物價部門核定。

三、交物業費採用支付寶形式,先交第三方,由鄉鎮街道社區監管考核物業服務合同實現情況再支付給物業公司。

四、對欠交物業費的業主,由有執法權的部門採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催收。

五、簡化使用大修基金的程序,縮短資金到位時間。

六、小區付費原則:誰受益誰付費,誰投資誰受益。沒有免費的午餐,一分錢一分貨,住鄉村招待所要求享受五星級酒店的服務是不可能的。

電梯樓房需要物業管理

電梯和二次供水24小時運行需要人監管;小區共用場地的清掃和業主的生活垃圾清運;小區的電子監控設備24小時運行;電梯更換零部件需要使用大修基金;二次供水蓄水池需要定期清洗消毒;小區化糞池需要定期清掏,誰去辦理?如此等等得有人去幹、去監管、去辦理?有的小區的保安和清潔工月工資在2000元以內,中青年人願意去幹嗎?物業員工靠勞動掙錢吃飯,他們的勞應得到社會的尊重,他們的權益應受到法律保護。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住鄉村招待所要求享受五星級賓館的服務,有可能嗎?


用戶曦睿


題主拿過去說事,是很荒唐可笑的命題!

住房制度改革已經廿多年了,大多數人有了產權屬於自己的房產。根本不可能用過去的制度管理小區物業事務了,公權不能管理私產,這是違背市場經濟原則的,也是違反《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

公房已經消失,房管所和單位房管科已經撤銷。專業性的市場化的物業服務正在全面推行中。改革趨勢不可逆轉,想回到過去是絕不可能的!

改變觀念,適應形勢才是正道。


執中bj1


沒有物業的年代,房屋公有,公家有房管局管理養護所管理養護房屋,由財政承擔全部費用。房改後,房屋產權私有,房管所變身為物業公司,由業主繳納物業管理費。究其根源,道理是一樣的。計劃經濟年代,職工勞動創造的財富全部歸國家所有,國家根據職工生活基本需要提供工資福利。房屋按需有限分配,職工支付福利性低租費,國家承擔管理養護費。市場經濟年代,職工創造的財富國家計提各種稅收和行政事業收費,其餘留給企業,企業支付職工僱傭工資。職工由此收入多了的同時國家貼補福利減少或者取消計入了職工工資支出範疇。買個人產權房,交房屋管理費,就是天經地義的社會經濟循環制度設置。


菩提新客


物業是服務業,顧名思義物業是管理物品,不經業主通意不可把本小區的物品外拿,防止外人進入偷盜本區的東西,管理好自己小區的花樹草木,垃圾外倒衛生,是為業主打雜的。事實上物業是房地產老闆用來為自己看房的,不是為業主和租戶服務的,是為房地產老闆服務的。買房戶租房子戶只有居住權,一切還是物業的。在此居住要尊守物業的規定,一切都是物業當家。物業變成了管理小區一切事物的專門機構。包括管人。權力很大。

在城市對門不相往來,小區住戶各上各班誰不搭理誰,各個小區崗亭林立更是隔斷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整個城市人情世故淡薄。缺乏了互相溝通互相幫助的氣氛,完全不像農村人十里八里只要是老鄉難處見了就上前幫一把,在城市各顧各的多,這與小區物業也有很大關係。不妨放一馬讓社區村委會統一管理,撤銷物業。

如果把物業變成徹徹底底的服務,城市的氣氛就會活潑起來。人與人之間就可能變得更加和諧。


流年似水204840998


時代不同了,現在要是你的小區沒有物業,那你看看,你們小區樓下馬上就會挺滿汽車,不花錢的停車場大把人停。要是小區業主自己安裝地鎖,給自己家車用,那麼馬上全小區的人都會去安裝地鎖,那麼有一家沒有安裝位置的,都會和其他業主打起來。這個僅僅描述了停車一事而已,其他的垃圾問題、路燈問題、佔道問題、噪音問題等等,加到一起你就知道物業的作用了。


旁觀者清


物業是現代居住需求產生的,而以“以前沒有物業管理也同樣生活正常”為由,要取消物業,就是流氓邏輯,現代新小區有很多公共設施和區域需要維護和管理,衛生、安保、綠化,公共走道、門廳、,管道井、走梯電梯,車位車庫等。

所以,頭條一直有人提出取消物業管理是絕對錯誤的,當然,也不是他們真正的意圖,他們也明白是需要物業管理的,只是想取消物業收費,提出了很多不合理方案,業主委員會管理,社區管理,總之一句話,他不會學雷鋒做好事,但要別人學雷鋒做好事。

物業管理費就應該誰居住,誰支付,你不要物業換沒有物業的房子居住,對這個物業不滿義的地方可以提出整改,也可以換房換小區,也可以在絕大多數人同意的情況下更換物業公司,但你無權取消物業,取消全體小區居民共同的“服務需求”。


清逸231799974


這個問題回答過多次了,再回答下,主要說如下幾點:

1.農村及小縣城的居民最好謹慎發言,因為多數偏遠或不發達區域的絕大多數住宅都沒物業,甚至封閉小區都極少,住宅區域設施甚本為零,平時也就交個垃圾費,最多修修燈,偶剪剪花草樹木。同時,一些城市的老舊小區沒物業也維持社區管理的模式,基本為幾層的樓梯樓,單位宿舍樓等,居住的多為普通職工或退休員工,由於是歷史遺留問題,為保證居民正常生活,國家財政每年被迫鉅額撥款以保障這些住宅的宜居狀態,這實際上己成為財政巨大的負擔。而現在的城市小區,全為人車分流的高層或超高層,全納入財政進行社區管理,財政是斷然承擔不起的!有人會反駁:我們居民也可交費啊!可是,誰來收這費?收多少?有人不交怎麼辦?收到了有人反對為某事花錢又怎麼辦?日常管理維護誰負責?買設備這家說買我朋友的那家說我朋友也有咋辦?。。。。總之,一通爭吵,解決不了問題,但垃圾成堆,電梯壞了,二次供水不行了,門禁失效了,上億的小區園林開始死了,四個入口車全堵死了,搶車位打起來了。。。。。這些問題,哪個也等不及啊!

2.區域性城市及以上,尤其一二線城市,核心地級市等,必須有物業,否則居民生活將崩潰:衛生誰搞?門禁誰管?各種園林景觀誰維護?電梯誰負責?泳池誰負責?高層二次加壓供水誰保障?水池誰定期消毒清潔?滅蚊滅鼠誰負責?安防監控誰負責?可視門鈴誰負責?地下車庫誰負責?停車管理誰負責?消防設施誰負責?可能的亂搭亂建亂佔誰負責?小區封閉管理誰負責?。。。。。。許多東西,如電梯壞一天,居民吃土啊?停車亂一天,業主不回家啊?凡此種種,上面1所說居民,永不能理解。

3.但我堅決要求消滅差物業爛物業,光收錢不辦事,小區設施一天比一天衰敗,諸如電梯等幾乎天天故障,甚至險情頻出!門崗設置等於零,外人隨便輕鬆混進。。。。

4.建議買樓,除了看樓本身外,選擇優質品牌物業小區,居住品質將極大提升,物業升值也有保障。迴避小物業爛物業的小區,否則欲哭無淚。

5.說取消物業的人需記住:現代大型高層小區,若你小區沒了物業,立馬貶值不說,你還可能砸手裡,降價都難賣出去。小區設施壞了,如電梯故障,或二次供水壞了,你就爬樓並渴著吧,這種小區誰敢買?


中外雜談


個人覺得,業主委員會可以有,但是功能類似於國外的工會組織,起到的是監督的作用,物業有不合理的舉措,可以代表業主與物業協商解決。但如果讓業主委員會接管物業事宜,就相當於工會和企業老闆融為一體,業主委員會失去了監督的職能,同時又兼具了管理的職能,那請問誰來監督業委會呢?

我曾居住過的小區,就存在過業主委員會權利過大導致的問題。本來小區的供暖是一個小熱力公司提供的,冬天一直不咋熱,後來業主委員會出面要換熱力,大家都覺得是件好事,後來也沒有公示,總之其他業主也不知道咋回事,就換了另一家熱力公司。換完之後發現,還TM不如之前那家,再後來才知道,業主委員會里有個委員,他本人就是新換的這家熱力公司的小領導,這件事都是他在積極的推動,如果新熱力公司服務好,無所謂,但是就這爛服務質量,真的說不過去,你說這位委員沒有私心?誰會相信?這不就是業委會權利過大的弊端麼?

說實話,人都是自私的,不排除熱心公益的居民和住戶,但是大部分人還都是自私的,你讓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都是同一群人,你覺得能夠管理好一個小區麼?好多人說小區管理就是僱幾個人打掃個衛生,那你真是太天真了,你們樓內的電路,水管等各種公用設施,如果損壞,沒有物業,你們怎麼修?大家湊錢?肯定有不願意出錢的!為啥,跟我沒關係,沒影響到我,我為啥出錢,這是普通人的心態,業委會還要費力去說服這種人,這種人多了,事情肯定是推動不了的。事情難以推進,業主委員會有可能就會解散,最後小區就會變成物業棄管,業主委員會解散的狀態,哪家物業公司會接手這樣的小區呢?

如果是物業,有物業維修基金,不需要業主出錢,麻煩事情也少。總之,還是讓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情,據我瞭解,物業棄管的小區,業主自治的,沒有一個能算得上是好小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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