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二倍工资的赔偿金是多久?

用户9743925649428


这个算起来有点小麻烦。

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报酬的,适用一年的时效规定,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各地适用该条均有所不同。

按照上海劳动仲裁的一般规则,从提起仲裁之日往前推算一年内,该期间内应当支付的二倍工资报酬。同时还要考虑,如果实际工作已超过一年,那么从满一年起则被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则不再支持二倍工资的主张。

举例说明:

小张2017年1月1日进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4月1日离职。2018年5月1日提起劳动仲裁。那么小张只能主张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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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倍赔偿金是针对单位随意违法辞退你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标准,即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所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上述算法,只要你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另外不签订书面合同也是一种违法行为,除了可以要求双倍赔偿金外,还可以根据第八十二条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文秘君主


依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俗的讲就是一年之内。


桃花坞的桃花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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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数额确定。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流浪新疆的东子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情况之日起1年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


应该是当天吧!


16号仓


当日开始追所开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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