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2 件 涉野生动物犯罪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打击和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积极主动介入发生在富宁县辖区的蔡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李某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对县森林公安局在该2案件中遇到追诉时效和侦查取证等办案实际问题给予全面引导,有力地促进了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的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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