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的全稱是“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或“金融資產交易所”,是省級人民政府機構批准設立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平臺。
成立依據:金交所成立依據主要是《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文件中明確規定金融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省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
市場定位:在整個金融市場中,金交所屬於場外交易市場的一部分。
金交所掛牌優勢
a.時間快,金交所3天,私募最少要1個月
b.流程短,金交所通過關係不用走複雜流程
c.可以走外場,私下設計募集戶,私募必須銀行託管
d.一年內沒人摘牌,還可以第二年繼續掛
e.私募募集4+1
f.金交所出現問題是民事糾紛,私募是刑事案件
g.自己掛準備時間長,需要資料補齊,要有國企或者央企背景條件苛刻
h.融資額度小,金交所幾萬起涉及人群廣,私募要百萬起
i.私募不可以分期,金交所可以分期
J.有些金交所即使掛牌,但是國家不承認,我們找的有保障
h.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科技,商貿......都可以掛
現在是融資難,如果信託不能發,私募不能發,金交所還是不錯的
收益權轉讓,私募債發行,地產,影視......
金交所的業務範圍包羅萬象,主營業務有四類:基礎資產交易、權益資產交易、融資類業務、中介類業務。
金交所交易的金融資產多數屬於非標資產。其他包括應收賬款、股權債權投資、信託受益權、融資租賃收益權、商業票據收益權等。
企業定向融資計劃發行的要求及流程步驟:
(1)完成評級、擔保工作;
(2)簽署各項協議文件;
(3)中介機構撰寫承銷協議、募集說明書、盡職調查報告等;
(4)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5)完成上報文件初稿。
定向融(投)資計劃
定向融(投)資計劃,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註冊的公司、企業及其他商事主體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權性固收產品。
發債主體應當以非公開方式募集債券,每款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
產品優勢
外在優勢
1 形成合法有效的債權債務關係;
2 省去了融資過程的部分中間環節;(不像基金和信託有中間管理人)
3 解決了資質較好企業的融資需求。
內在優勢
1 產品審核相對寬鬆;(相比於私募基金/信託/資管計劃)
2 產品期限,計息方式靈活;
3 交易方式靈活。(可場內/場外進行)
流程:
一:掛牌方,摘牌方先在選定的金交所進行入會
二:產品設計提交相關材料
三:產品掛牌成功,支付金交所通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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