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上班比較晚,工資只發底薪合適嗎?

藍顏知己德明


關於這個問題,我只想說大家都是在一個鍋裡吃飯,人多的時候換大鍋多放些菜大家吃飽吃好,遇到困難了,自然都少吃些,畢竟給大家飯吃的人也不容易,你們說是吧!共渡難關吧!我是跑腿強以上是我的觀點。



跑腿強


先說下我們公司在疫情期間,薪資發放的安排。對於2月份的工資,公司全額髮放,3月份之後,無條件兜底發放員工工資標準的50%,剩餘50%按績效考核結果發放。

看到這個問題,有些人可能會說,受到疫情影響,公司業務無法正常開展,盈利大大縮減,同時員工上班比較晚,上班時間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少,所以,工資只發底薪,是很合理的安排。

有些人可能會說公司忙的時候,天天讓加班,也沒有說給加班費,多發工資,為什麼上班時間少了,要少發工資呢,所以,不合理。

我認為,如果在你們的工資結構裡包含基本工資+提成,只要你要正常上班,就發基本工資,而提成則需要根據你當月的業績來體現,這樣的話,只發底薪也算合理。因為,在疫情期,員工的個人業績也不會太好。

另外,由於受到疫情影響,很多公司都已經發不出工資,甚至已經倒閉了,能正常發工資的,基本已算作良心公司了。

在這個特殊時期,作為員工,也要有一定的同理心,對公司給予一定理解,和公司共同度過這個難關,以期待在公司有更好的發展。


職場探索者1號


受到這次疫情影響,對各個行業的打擊都很嚴重,公司在業績不好的情況下,是會採取降薪這個方法,開源節流嘛。既然現在開不了源,那就只能截流了。

依我們公司為例,我們是一家電商公司,從3號我就開始在家辦公了,17號正式通知都去公司辦公。這麼算下來除了年假7天,還有國家強制規定的延長的那三天,其他時間我都在上班。但公司兩週前,在訂訂群裡發公告通知,所有經理以上職位人員發底薪的60%、普通員工發底薪的70%。再加上這個月業績不好,績效部分肯定也是發不了了,所以綜合算下來,到手工資大概只有平常的一半,並且2月、3月、4月的工資,都是按降薪之後的發放。即便如此,公司目前應該是也還在想裁員的事情。

我猜應該有不少公司最近都有降薪、裁員的活動,這合理嗎?肯定不合理,但換句話講如果你是老闆,你大概也會這麼做。

公司好比一艘船,大家都在這艘船上,風平浪靜當然沒事兒,可是一旦碰到海浪,現在船翻了,那船上的人肯定是會被波及到。我真的沒有想要為老闆洗滌啊,只是艱難時刻,還是互相理解一下吧!(以上全都是個人觀點)


班阿姨



其實,疫情期間,有很多企業都倒閉了,企業能堅持住屹立不倒就很不錯了,工資只發底薪雖然會讓員工很不爽,但是卻是支撐公司運轉下去的有效方法。


企業優先考慮是怎麼存活,而不是法律風險,雙方都很困難,公司沒有業務,如果停工停產發最低工資其實也是有法律依據的。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我們公司就是與員工商議了之後,採取的發底薪政策)


因為疫情的關係很多行業都受到了衝擊,尤其是服務業,目前像教培機構、餐飲、理髮等行業還是無法正常經營,公司這樣的做法肯定是為了節約成本,但對員工來說就會壓力比較大,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生活也很難,你可以試著找找有沒有網絡兼職的工作,但是也說明了一定要有理財的意識,等工作正常後每個月強制自己進行儲蓄,等到再遇到這樣的情況或者失業後也不至於沒有辦法,如果副業做的不錯堅持下去,給自己帶來一些額外的收入。


雲柒觀點秀


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如果公司長期扣押工資不發給員工可以要求讓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資並支付相當於拖欠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木緣樓


這就要考慮到立場的問題了。

疫情面前人人平等,你有你的困惑,你的老闆也有他的艱難。

如果你接受不了目前的情況,那只有另擇高就了,畢竟很多企業還都已經倒閉破產了;如果你覺得這家公司前景不錯工作氛圍也不錯,那就再堅持一段時間,寒冬會過去的,春天就在不遠的路上。



賣胡桃夾子的小魚


不合適是不合適的了。

只是換個想法,你啥都沒幹還能拿錢合適嗎?

其實說到底是勞資雙方利益問題,另外就是市場對比。

老闆不想給錢,正常。平時想辦法剋扣,現在不用想了。

工人想拿錢,也正常。又不是我故意曠工,這完全是不可抗力,一家老小等著開飯呢,沒工資沒法過。

另外世界上存在一種叫良心企業的別人家的企業,越到這種時候越能對比出差距。導致了員工對公司更加失望。一般這種勞資關係平時就很不穩定,隨時可能破裂。

如果平時這家公司就是良心企業,現在確實經營困難導致不能足額髮放工資,在這種特殊時期員工也許會有怨言,可是員工一般會選擇相信公司,等未來好轉的時候一定不會虧待自己。


上坡右拐


再次感謝


隔壁家的小徐


合適

首先,公司也在承擔疫情帶來的經濟損失。包括人員工資,五險一金,耗材,房租,訂單損失。

公司在,工作崗位才在,這和有雞才有蛋是一個道理。如果工作都沒了,連基本工資都拿不到。

其次,疫情期間如果沒有給公司創造經濟價值,而要求公司給予原來的待遇,公司也不是傻的。

最後,合理規劃個人消費,合理儲蓄,手中有糧,心中不慌。對自己的生活工作也會有更大的自由度。


庚乙木


我認為應該是量為而行的,當然主要是看老闆個人的經濟狀況而定,有實力的老闆可以發全工資給員工,再發個紅包都是可以的。但經濟狀況不好的小老闆如果差點沒破產,那發個保底工資給員工,那也是沒辦法而為之的,像我在國企上班,二月份工資就是發基本工資,企業在疫情期間,沒法運行,造成資金流緊張,所以不管是私人企業還是國企單位,都是按實際情況來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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