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裡什麼職位大沒實權?

亞當當183


企業不同於機關單位,以盈利為目的的組織,所有的職位設置和權力利用都是為了企業的效益,而且不同性質的企業,權力與位置的關係是不一樣的。

一、企業職位的設置

企業職位設置一般有兩種依據,一是已發設置,二是根據需求設置。

1.依法設置

依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與監事會,只保留執行董事、總經理、監事人這三個職位。如果設立董事會及監事會,則要設置董事長、董事及監事長等職位。

2.按需設置

公司治理層之外的其他崗位不是法律要求的,可以根據需要老進行設置。一般企業會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管理需求進行職能劃分,形成組織架構。各職位與組織架構進行匹配。按需設立的職位都有對應的職能,職能的行使需要一定的權限和資源配置。

3.職位大小的確定

企業與國家機構不一樣,職務有層級的差別,但是並沒有實際大小的概念。如果按照職級來進行劃分,就有基層、中層和高層的說法。非要以大小來論的話,所有高層的職位是比較大的。最高層是作為股東會的常設機構董事會的相關職位以及與董事會對應的監事機構。通常董事長、監事長職位級別就算比較高的了。

二、職位大小與權力大小的關係

通常來說,職位級別越高,資源掌握的越多,在財務、人事等方面的話語權越大。

1.董事會職務級別最高,在日常經營管理方面具有最高級別的人事、財務決策權力。

A.召集股東會,討論公司的股權、投資、利益分配模式等重大性問題。

B.制定公司的戰略規劃,戰略預算和重大的戰略方案,並監督執行。

C.決定公司組織架構的設置

D.決定公司高層人員的任免

E.審批公司的制度章程

F.對公司日常的經營管理結果負責

2.高層實際是在董事會領導之下的執行層

我們平時所說的高層其實是執行公司決定,通過經營管理的實際工作達成公司目標和業績的團隊。換句話說,就是幹活的。大部分高層與基層員工與陽,都只是公司的普通員工而已。

執行層的日常工作包括:

A.戰略規劃的執行

根據董事會的整體戰略指示進行具體的計劃與工作安排

B.中層及基層人員的任免或者人事決定權

高層一般具有對中層和基層人員的任免權,具有人員調整、績效評價等人事權力。

C.執行預算的權力

在董事會審批通過的前提下,在財務預算的範圍內進行資金支出和使用,保障經營管理的有效進行。

D.公司規章制度的執行權

按照審批通過的規章制度執行,包括職能的行使和激勵、獎罰等工作

一般來說,執行層及以下級別的員工掌握的是具體執行的權力,而執行層以上的監事機構、董事機構是具有全局把握和控制的權力的。所以真正大的權力都在最高層。

三、職位越高權力越大嗎?

按照平常理解,確實職位越高權力越大。但實際並不一定。

A.董事會的權力是股東會授予的,但是董事會是法定的機構,其權力是不可動搖的。

董事會成員職位大,權力也大,而且都是實權。

B.執行層,比如總經理或者執行總裁的權力是董事會授予的。為了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必須授權他們與責任對等的權力。所以執行層在承擔公司整體業績任務的同時,具有公司整體資源的調配權,還有部分的決策權。

執行層是真抓實幹的,他們的權力如果虛了,公司的經營管理就廢了。所以,基本都是實權。

2.有兩個特殊的機構,不一定有實權

在整個公司的組織架構裡,有兩個部門不一定有實權。

A.一個是高高在上的工會組織。

工會組織的最高負責人叫工會主席。其職位級別在公司屬於絕對的高層。但是因為大部分公司公會職能並沒有真正行使,所以這個部門一定程度上起不到大的作用。工會主席就成了“官大權小“的領導了。

一般工會主席既沒有大的人事權力,也沒有決定性的財務權力。只能聽從公司的安排。

B.另外一個就是監事會。

監事會是否有實權與公司緊密相關。在上市公司或者國有企業,監事機構是有實權。

在一般民營企業,監事機構大多沒有實權,與工會組織一樣,形同虛設。但是監事機構的負責人,也就是監事長,職位級別卻是非常高的。

四、存在權力的特殊現象

對於民營企業來說,權力一般掌握在老闆和股東的手裡,其他人基本上算不上實權。但是也要分情況:

1.對於不同人,權力的意義不同

董事長的權力很大,但是對於基層員工來說沒有直接關係。基層員工平時都是和自己的直接上級打交道,甚至自己的職場命運都掌握在直接上級手中。

對於他們來說,自己的直接上級就是掌握實權的人,而最高層只是級別高,但基層員工感覺不到他們的權力。

2.對於部分人來說,誰與他的利益關係最密切,誰就有最大的權力。

A.一些國有企業的基層員工,級別不高,但是手裡有公章,有現場的管理權限。

有的時候,拿到領導的審批簽字去辦事,這些人不高興,你一樣沒辦法。上層領導有審批的權力,但是審批之後能不能得到執行就要看這些“實權”人物的臉色了。

所以有時候即使領導同意了,你辦事的時候照樣磨破嘴、跑斷腿。對於求人辦事的人來說,領導就是職位大,但是沒實權的。

職位與權力都是相對而言的,不管在什麼樣的機構,職位的存在都是為了做事,能夠把權力用到工作上,對工作積極開展有正向作用,是好的;拿著雞毛當令箭,把權力當作自己交易的籌碼的,不會長久。單純談職位大小與權力大小沒有意義。



指尖視野


七十年代初我們廠調來了一個周副廠長,那時候他在國務院工作,可是他老婆孩子都在黃石,兩地分居,北京戶口控制很嚴,老婆孩子進不了北京,他只有調到黃石在我廠當了一個副廠長。

他長期在國務院工作,讓他當一個管生產的副廠長的確為難他,好在周副廠長脾氣特別好,與世無爭,見到任何人都是一臉地笑。

其實他工作特別輕鬆,生產有合同,有計劃,只是每個星期開一次生產調度會,佈置一下緊急合同生產調劑計劃,基本上可以高枕無憂。

在很多次廠務會上他發言不多,知道進退,越是這樣歉讓會有更多的人沒有把他當領導。

他工作輕鬆,很多時間在我辦公室渡過,因為我們辦公室有香菸,有茶。供銷科是一個對外窗口,甚至還有飯吃。

由於廠大多數部門不賣他的悵,說話不算數,後來我們送他一個外號點頭不算搖頭算。


王老歪49681976


說個我的經歷吧。我們公司是一家集團公司,總共七千多人,我入職也是集團的直管部門,也經常出差出去各個分公司。先說集團公司吧,集團公司之前的總裁,是公司的創始人之一,公司最早發展的時候,老闆不管公司,公司發展起來了才回來當董事長。一直以來總裁的話就是聖旨,公司所有大事小事都是總裁說了算,就算和董事長意見有分歧,也是他們兩個討論之後拍板。董事長是從來不會也不敢搏了總裁的面子的,就算爭吵,他還要給總裁陪笑。公司老一些的人都是隻認總裁的,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六年。

去年這位總裁離職了,據說是董事長成立了一個研究院,分走了總裁的權利,總裁走的時候集團公司跟著總裁走了好多人,董事長根本不敢公佈這個消息,走了一個多月才說陳總出國留學了,以後隨時回來公司。這位總裁走了以後,隔了幾個月新上了一位總裁,同樣是除了董事長以外的二把手,就只能管所有的分公司和前端,後端的研究院歸董事長直管,董事長經常大會的時候搏了這位總裁的面子。這在以前是不能想象的。

另外一個案例,今年5月份,我外派去廣州分公司,廣分的總經理和總經辦主任。按照集團的規定,總經理是一把手,總經辦主任由集團指派,管理所有的職能和財務。五月份我去的時候,那一位總經辦主任,七月份調回集團當總裁辦主任了,新換了一位總經辦主任。分總對兩位總辦主任態度天差地別,老的主任能夠直接否決分總的決議,下面各個事業部總經常被總辦主任懟,人事任免和財務都牢牢的掌握在總辦主任手上。新上來的主任,除了替集團管著財務權以後,人事任免權也大大的縮水,只能管廣分職能人員的任免,業務線的人事任免尤其是管理者的人事任免,他完全不能插手了。

兩個案例,其實很清楚,我看了評論,很多人說沒實權的是工會主席,很多人說沒實權的是紀檢書記。我想說的是,真的主要是看人,而不是看職位。任何職位既然存在就是合理的,上去的人能夠拿的下來這個局面,就是實權,拿不下來那就是虛位


百聞不如一貼


看是什麼樣體制下的企業吧。

在國有企業裡面,有兩種職位樣子很大而沒有實權的。一是不怎麼懂業務的書記;二是掛空檔的監事會主席或者工會主席。

在民營企業裡面,前面說的兩種職位沒有實權的也有的。民營企業還有一種有職無權的職位,就是辦公室主任。

為什麼是書記、工會主席、監事會主席、辦公室主任這些職位有職無權呢?

改革開放以來,強調的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原本堅持了很多年的、參照政府系列的黨委、支部決定大局的做法,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徹底改變了。絕大部分企業實行的是行政一把手負責制了,當時就叫做廠長(經理)負責制了,從這個時候開始,黨的一元化領導開始削弱了,一些不太懂業務、做思想政治工作開始變得不怎麼吃香的黨務幹部就開始在企業裡面位高而不權重、有職而卻無權了。行政級別上,黨的書記和廠長(經理)是一個級別的,但是因為企業不再實行的是黨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了,所以,書記就大權旁落了,企業一切事物就有廠長、經理說了算了。

監事會主席是企業開始實現現代企業制度以後的產物,就是企業建立了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用來監督董事長、總經理工作的一個職位,本來應該是很有權利的,應該是對股東負責的、可以控制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濫用職權、違背股東利益和員工權益的一個有職有權的職位的。但是,在很多企業,這個職位也是可有可無的,真正能夠規範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的企業其實並不是很多的,什麼事情也都是董事長、總經理在把持著,真正可以制約董事長、總經理行使職權的有的企業其實是財務和審計部門,監事會監事長或者監事會主席,如果把審計部、財務部管好了,其實也就把董事長、總經理也給管好了。但是往往事與願違、南轅北轍。大多數企業的審計部、財務部負責人大多是聽董事長特別是聽負責日常工作的總經理的更多一點。

至於工會主席,不管國企、民企,這個職位弱化的程度就更高了,行政待遇上有的配備的是同級副職待遇和職權的,有的民企乾脆就讓書記或者基層的一個什麼職位的負責人兼任了,這樣的情況下,工會主席要想發揮什麼大的作用,基本不大可能了。

辦公室主任呢?看似神經中樞的主管,但是很多企業的辦公室主任是事務性的、是不管部部長、是沒有什麼硬的指標考核的,很多民企裡面,都把把辦公室主任看成一個可有可無、什麼人都可以乾的職位的。


坐看雲起於此時


職位大有沒有實權主要是看公司的崗位設置的,我見過的公司職位大但是沒有實權的有以下崗位:

1、監事,大部分的公司,尤其是中小企業,這個監視就是個擺設,幾乎沒有什麼具體的工作,自然沒有什麼實權了。

2、董事會秘書長,名義上和其他董事平級,可以召開主持董事會,可以監督董事會決議實行!實際上基本都是董事長說了算,沒啥用處!

3、普通董事:名義上高於總裁和總經理,實際上如果手上的表決權不夠,並且不在公司任職,幾乎沒有實權,就是一個擺設,以及關鍵時候出來為公司或者背後的利益集團講兩句好話的。萬科事件的獨董就是這麼幹,平時沒有什麼實權。

4、其他的,例如榮譽董事、顧問等。

本人從事企業培訓和管理諮詢,專注於小微企業健康成長!

如果您有企業管理相關問題,請轉發評論+關注後私信“諮詢”

如果您對個人所發文配圖有興趣,請轉發評論+關注後私信“美圖”

歡迎您關注本人頭條號“微企業彭醫生”查看更多文章或者問答!



微企業彭醫生


通常董事長都是有實權的,至於其他的職位,包括總經理在內,有沒有實權,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所以,實權跟職位有關係,但關係不大。

什麼叫實權?簡單點來說就是第一說話能算數,第二能批下來錢,第三能用得了人,第四能控制住局面,第五能指揮動下屬,第六能影響到同級。在企業裡,只要是能做到以上六點,就算是有實權了。否則就是沒有多大實權。

通常而言,企業裡的高級職位,有沒有實權,跟兩個因素有關:

1、組織架構

就是這個職位在企業裡彙報給誰,分配給他的職能是怎樣的。比如我公司,一開始HR總監是彙報給中國區經理的,基本上沒有任何權力,因為所有的事都要中國區經理說了算,根本不下放給他用人權。搞的HR總監形同虛設。

後來組織架構調整,HR總監的老闆由中國區經理變成了全球HR總監,人家HR根本不歸你中國管了,權力直接大得不得了,你中國區所有用人考核都是他說了算,你中國區經理幾乎無權干涉。HR總監直接成為實權人物。

2、背景靠山

職位有沒有實權,和誰來做這個職位有很大關係,同樣一個職位,A來做可能就沒有任何影響力,但是換成B來做,可能直接就成為實權職位,因為B背景靠山太厲害。就這麼簡單。

舉個例子,我司原來有個渠道經理,既不帶團隊也不直接管理客戶,職位雖然高,根本沒人鳥他。後來換了一個人做這個職位,中國區經理對他格外看重,他也頻頻發號施令,整個銷售部市場部的人沒有敢不聽的,直接成為實權人物。

所以,企業裡通常而言的實權人物,都是一把手,管人的(HR老大)、管財的(財務老大)、管直接創造利潤的(銷售老大),管核心競爭力的(可能是供應鏈老大或者技術老大或者市場老大,看情況)。其他都是邊緣部門。但是,這一切還是要看你們企業的具體組織架構,以及是誰在做這些職位上。

企業實權一把手把他的心腹小弟安排到哪個職位上,不管那個職位以前是多麼的沒有實權,一瞬間都可能成為強大的實權部門。

世界500強經理,資深管理與培訓專家,分享職場乾貨,攜手共同成長!請點擊【關注】,歡迎留言交流討論。


職場再出發


企業裡什麼職位大沒實權?

企業不是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的崗位設置,都是有統一套路的,都是依據職能設立的,因此,確實存在著有的部門權力大些,有些部門權力小些,有的部門聽起來很大,權力不大,有的則部門不大,權力很大的現象。

而隨著行政體制改革力度的不斷加大,機構設置也呈現出與職能、作用越來越匹配的格局。過去那種機構與權力、責任不匹配的現象也越來越少,所有機構,都有一定的權力,了心臟病一定的責任,且權力越大、責任越小。

對企業來說,設立什麼機構、什麼職位,雖然了心臟病一定的套路,一定的要求,但總體上是從企業的需要出發,設立相應的機構。譬如剛剛設立的企業,一般都是技術、市場和資金三大部門的要求最高、地位最高、權力最大,要求也最高、責任最大。在這樣的情況下,擔任這些部門的領導和分管這些部門的領導,權力就相對大些,職位和權力也更匹配一些。其他一些部門,則看起來職位一樣,權力就要小得多,責任也要輕得多。自然,可能給予的薪酬等也要相對低一些。

而隨著企業不斷做大,管理的要求會越來越高,內部監督的責任也會越來越大,人力資源、財務審計等機構的地位會逐步提高,權力也會逐步擴大。如果發展到可以對外投資和擴張了,投資部門、規劃部門的權力也會隨之擴大。‘

總之,職位高低、權力大小,是需要依據企業的發展來確定的,而沒有完全統一的模式。


譚浩俊


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共青團團委書記,國企裡這些權利都不大,因為國企和地方不一樣一般都是一把手說了算也就是主抓生產的,


清風df


所謂實權,就是能夠合法代表企業做一些決定,這樣導致實權有三種

第一,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黨委書記(依據各企業不同而異)

第三,雖然沒有簽署權,但是深得領導信任,一般他簽完字領導就閉眼籤的人


肥奇一百歲


工會、吃飽喝足就睡、屁事管來了醒來一張報紙看一天喝一懷茶水下班回家吃完飯、看一看電視睡著了、屁事不頂、老闆發工資、管什麼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