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种情况下,禁止“债权转让”

一段债务关系,自然有债务人和债权人,而债权人与债务人也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当遇到债权转让时,就会发生变化。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把原本在债权人名下的债权转给第三人,债务人直接还债给第三人。


这3种情况下,禁止“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全部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将自己名下全部的债权都转给第三人,而这第三人就将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债务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而原债务合同债权人将因此完全丧失债权人权利。二是部分转让,就是指将原合同债权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然后原合同中的债权由原合同债权人和第三人共同拥有。

当然,债权转让不是说转让就转让的,要想转让债权,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就不能进行债权转让。

1、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转让的债权,在原债务合同中债务双方有约定禁止对方转让债权的,则债权不可转让。

而在《合同法》中第80条也规定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转让未经转让方、受让方和债务人三方的同意,若当事三方有对该债权转让不知情的,该转让就无法发生效力。

2、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就是指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禁止债权让与的情况,若遇到这些法律禁止的情况,债权也是不得转让的。

3、根据债务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比如说是因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形成的债务关系,债权就是不能转让的。比如说在《合同法》中第81条就有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也就是说,专属债权就是不能转让的。


这3种情况下,禁止“债权转让”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除了债权可以转让,债务也是可以的,但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转让,都是一种合同形式,是债务的一种处理方式,当债权转让产生纠纷纠纷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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