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法院:云上法庭+微信支付,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3月2日,芦淞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和微信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对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开庭、调解,最终通过当事人线上支付后实现了当庭兑现。


芦淞法院:云上法庭+微信支付,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芦淞法院:云上法庭+微信支付,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7月,张某在其开设的某保健按摩店内为患病的唐某用拔罐、按摩的方法治疗,并拍下原告的治疗照片,之后将原告的治疗照片私自印发在宣传单上并进行了散发。原告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名誉损失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

受疫情影响,且唐某患病在身不便出门,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张凌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网络庭审。庭审中,张法官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在电话联系原告确定调解方案后,安排书记员组织原被告双方共同建立一个微信群,通过在群内发消息的方式对调解方案进行了线上确认。之后,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唐某在线支付了3000元损害赔偿款,唐某在微信中同步确认收到该款项,由此实现案结事了。

芦淞法院:云上法庭+微信支付,线上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在疫情期间,芦淞法院立足审执工作,通过网络开庭、电话沟通、微信交流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处理,为不便出门的当事人提供了疫情防控与案件审理两不误的诉讼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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