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淞法院:雲上法庭+微信支付,線上成功調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3月2日,蘆淞法院通過雲上法庭和微信支付相結合的方式對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進行了開庭、調解,最終通過當事人線上支付後實現了當庭兌現。


蘆淞法院:雲上法庭+微信支付,線上成功調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蘆淞法院:雲上法庭+微信支付,線上成功調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2019年7月,張某在其開設的某保健按摩店內為患病的唐某用拔罐、按摩的方法治療,並拍下原告的治療照片,之後將原告的治療照片私自印發在宣傳單上並進行了散發。原告發現後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張某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名譽損失費等費用共計3萬元。

受疫情影響,且唐某患病在身不便出門,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承辦法官張凌通過雲上法庭的方式組織雙方進行了網絡庭審。庭審中,張法官發現雙方均有調解意願,在電話聯繫原告確定調解方案後,安排書記員組織原被告雙方共同建立一個微信群,通過在群內發消息的方式對調解方案進行了線上確認。之後,張某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唐某在線支付了3000元損害賠償款,唐某在微信中同步確認收到該款項,由此實現案結事了。

蘆淞法院:雲上法庭+微信支付,線上成功調解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

在疫情期間,蘆淞法院立足審執工作,通過網絡開庭、電話溝通、微信交流等方式對案件進行處理,為不便出門的當事人提供了疫情防控與案件審理兩不誤的訴訟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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