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本色》修復上映,舊事如潮,故人重逢。
當熒幕上的“宋子傑”大笑著向我們奔來時,我們才突然想起來,這個30歲的大男孩,倘若還在世,如今,應該是個60來歲的大人了。
只是,年華老去仍可追憶,斯人已逝難再見。
假設2003年4月1日18時43分能夠倒帶,哥哥現在應該會和唐先生一起,去劉嘉玲家裡串門,和梁朝偉一起吞雲吐霧組麻將吧。
但他臉上一定沒什麼皺紋。世人皆恐美人之遲暮,唯憾未及張生之白頭。
哥哥的美,不是長虹破空的凌厲,不是稜角分明的硬朗,也不是粉頰朱唇般的嬌柔,而是源於自信、睿智、無畏糅合而成的矜貴,最重要的,是足夠真摯。
這份真摯,讓他成為紅塵深景裡最可愛的男子,時常發亮。
當1986年吳宇森還是個鬱郁不得志的小導演,當《英雄本色》只是一本簡單粗暴的待定劇本,誰也未曾想到,這部演員配置詭譎的電影,竟讓一群主創從此扶搖直上。
那時狄龍剛被邵氏炒魷魚,周潤發還是“票房毒藥”,影片唯一讓投資方滿意的,就是“當紅炸子雞”張國榮。
80年代的哥哥,毫不誇張地講,擁有一整座城市的喜愛,也代表著香港的黃金時代。
香港娛樂圈盛行一句話:“連張國榮都要熬十年。 ”
沒有人生來就是巨星,成為天皇之前,誰都要踽踽獨行。
香港,以及城市,愛慘了這份拼勁。這是貧瘠歲月裡的號角,也是長歌。
反觀如今的明星圈,皮囊成了眾人追逐之唯一,那些真正努力,值得被捧在手心的,卻被漫天的胭粉蒙了塵。
所以很多年後,我們與其說是懷念哥哥,倒不如說是藉以瞻仰上個世紀的美好。
《英雄本色》成就了吳宇森,成就了周潤發,成就了狄龍,卻獨獨蓋住了哥哥的光芒。
一個炙手可熱的大明星,在一部本該胎死腹中的影片中擔當配角,放在今天想想,怎麼可能?更別提哥哥那認真演戲的樣子,實在甘之如飴。
我甚至不願意把他和如今摳圖瞪眼拿著高片酬的所謂演員放在一起比較,他們不配。
再沒有幾個人會像哥哥一樣,為一群名不經傳的新人,毫不計較地散發自己的熱量。
也許垂頭喪氣的吳宇森讓哥哥想到了初出道時的自己,留著列儂長髮,為了一條命,一場夢,奔赴一次又一次幾可預見的絕望,然後才有了一點底氣,去做真正熱愛的事情。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所以每次吳宇森對哥哥感到抱歉時,哥哥都說不介意,還誇讚其他人做得好。那種無意識流露出的真心幫持,總是讓受其恩惠的人難以忘懷。
前段時間看到一位歌迷的微博,說的是《英雄本色》修復版首映會時的一件事:
哥哥走了,他依然年輕,我們,依然熱淚盈眶。
但真正熱愛哥哥的人,不會只知道他的矜貴,他的才氣,或是他的憂鬱,而是更歡喜他天真的孩子氣。
1998年,哥哥接了一個香奈兒的臨時通告,回答關於世界末日那一天應該做什麼。
一般的套路,大抵應該是和親人愛人相守,相擁至死,直到灰飛煙滅之類的場面話。
可當時哥哥揚起一張天真可愛的小面孔,認真嚴肅地雙手合十做祈禱狀,對著鏡頭慢悠悠地說: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祈禱上帝他老人家一定要提前一點通知我,讓我有時間把嘉玲和王菲都叫到我家來,然後加上唐先生,我們四個人一塊兒開一桌麻將。一直搓啊搓啊,管他世界末日不末日。最重要的是要在世界末日的時候剛好胡一把大三元,這樣人生才比較過癮。 ”
很多人閉口不提的“俗事”,他卻將其列為人生最後一件要做的事,真的好傻。
可大家愛的,就是哥哥的這份真性情:有缺點,有愛憎,有時候嘴比腦子來得快,不夠深思熟慮,怕受傷,介意誹謗,會暴躁會跺腳,但還是自我任性地往前衝。
與其爭得空蕩蕩的體面,不如自在地流露真情。
他和唐先生的愛情,世人至今仍多有欽羨。
作為旁人,本無權置咄任何感情,只是我實在感嘆於哥哥的敢愛敢恨真性情。
有人問哥哥,為什麼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和唐先生在一起,他回答了四個字:
因為他好。
好到和唐先生在一起10多年之後,還能在訪談中提到他時就掩飾不住笑意。
甚至後來直接說:“你們不要問了,我不能再說了,我要忍不住笑了,謝謝,我真的很幸福。”
簡單到不行的一個理由,卻讓一個繁華到極致的絕色,願意在另一個男人的淡定中安穩居住。
哥哥離世那天,有個記者問唐先生這一刻是不是特別愛張國榮,向來好脾氣的他定定看著記者,反問:“這一刻?你問我這一刻?”
兩個人的感情,旁人不會懂,也不需要懂。
因為愛了就是愛了,哪有那麼多花哨的理由,那麼多的遮遮掩掩。
當哥哥和唐先生的愛情成了世間隱約的耳語,他在光影世界裡的愛情卻歷久彌新。
1997年,哥哥出演《春光乍洩》,和梁朝偉飾演一對同性戀人,一個張揚天真,一個隱忍深沉,和現實中的兩人如出一轍。
起初梁朝偉不知影片是同性題材,所以接了這部戲。等到真正開機後,他才察覺自己被王家衛忽悠了,感到惱怒,一組親吻的鏡頭拍攝了二十多條才堪堪通過。
然而起初的不彆扭,在和哥哥的對戲中竟慢慢消失,甚至不由自主地投入其中。
哥哥,從來都有讓人沉淪的魅力,無關性別。
一個人有多美好,就看他對別人而言有多重要。
哥哥死後,有一次梁朝偉到內地演出,有一個女榮迷守在他出門的必經之路,等看到他和一群人走來,她便大聲地哭喊道:
“黎耀輝,你還記不記得何寶榮?”
梁朝偉聽到她的喊叫,停下來,朝她這個方向看來,然後點了點頭,急匆匆地走了。
正如在哥哥的十週年演唱會上,梁朝偉那段讓無數歌迷泣淚的獨白:
“要記得的始終都記得,雖然3000多天聽不到你的聲音,但我們都試著抬頭看天空,看看你這位一分鐘朋友。十年沒見,我最想知道的是,你,還記得我們嗎?”
福克納在得知海明威自殺後,說:“我不喜歡一個走捷徑回家的人。”
我們也不喜歡。我們拿到的,都是單程車票,本應一起坐到終點,誰也不該中途下車。
只是,如果在人間還有別的路可走,又怎麼會選擇從捷徑回家。
很多人說,哥哥之所以被人銘記至今,是因為死去,所以成了傳說。
但死去的人何其多,為什麼偏偏哥哥一人令人始終記掛?
因為他活得赤誠,帶著三分洞察世情,三分驕傲,三分調侃,外滲半點嫵媚,半點不羈。
來去由心者,或謂之癲狂,或稱之傳奇。
這個皎如月色的傳奇,從來不曾真的離去。
對他的懷念,亦沒有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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