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對2.27號最新外國人永久定居第十九條你如何解讀?

風花劫


提個意見:把永居改為長期居留,獲得長期居留的外國人必須有省級以上科技文學,軍工,等獎項並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核簽證,外國女性在中國結婚的,可放寬至縣級主管部門審批,但需實行嚴格的五年審核制,即:外國女性在中國結婚五年的,要進行一次居住審核,離婚的,即時取消其居住權,連續審核滿二十年的,可以批准中國長期居住權!這樣既可招進高端人才,又可有效彌補女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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