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为什么要塑造"孔乙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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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深受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是一个既酸腐,麻木,又懒惰,穷困的旧时代文人,他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糊涂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残忍吞噬了。此文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在文中是这样“出场”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站着喝酒”,说明孔乙己身份卑贱,没有坐的资格,“穿长衫“表现了孔乙己以读书人为荣,死要面子,“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结合下文,说明孔乙己经常被土豪劣绅打骂,衣服十多年没洗,说明了孔乙己的懒惰,“满口之乎者也”则充分表现了孔乙己以“文人墨客”标榜自己,说明他的酸腐不堪。

鲁迅是一代文豪,用聊聊数语,就形象地刻画出了孔乙己的性格特征。“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想附庸读书人的风雅,却被人们当成笑料。请看下文: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被人们嘲笑,却浑然不觉,还一本正经的去辩驳,令读者为其感到悲哀。即便如此,还要找机会卖弄自己的一些毫无价值的学问,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还把他的“知乎者也”总挂在嘴边 ,被人们当做异类,耍猴似的嘲弄,自己却毫无察觉,甚至引以为荣,可见他中毒之深,但强撑的面子不可能持久,孔乙己很快迎来了他的末日:

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迫于生计,只好去偷,被打断了腿,还要维护自己“自嗨”的颜面,这就是孔乙己。精神上被封建礼教深深毒害,肉体又被地主阶级摧残,终于在众人的视野里永远消失了。但没有他,人们还是那样过,只是少了几句笑料而已。

鲁迅塑造“孔乙己”,就是为了突出表现旧社会封建统治阶级和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以及不合理的科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在旧时代,读书人经常数十年如一日的苦读,就为了一个“功名”,但封建政府能录取的名额是极其有限的,很多学子在看完“皇榜”后感觉“无颜见江东父老”,就上吊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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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伟大就在于,其每部作品都会发现人物的生命,不仅仅在行为和语言、思想的冲突之中,而且在人与人感受的部分重合或部分偏离的结构之中亦能感受到人物的生命。

小说《孔乙己》全文不到两千八百字,但却几乎涉及了孔乙己的一生。小说突出了人生的“寂寞、冷漠、麻木”。

全文是从小店员的角度来复活孔乙己的,但是,作为一个小店员,他的漠然麻木,又有不同的错位感受。

这个不同的出发点就是“无聊”、“单调”,所看的都是“凶面孔”,“教人活泼不得”。“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

按说孔乙己是非常不幸,命运是很悲惨的。 然而,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又给小店带来欢乐。

惜墨如金的鲁迅,在渲染孔乙己带来的欢乐的氛围时,很舍得花笔墨:

“所有喝酒人便都看着他笑”,甚至“哄笑起来:店内店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小说错位结构的焦点,显然就在这种“笑”上。

对弱者的连续性的无情嘲弄,不放松的调侃,使得弱者狼狈,越是狼狈越是笑得欢乐,而弱者却笑不出来。

错位的幅度越是大,越是可笑,也越是残酷。这种残酷体现在对人的自尊的摧残。

孔乙已虽然潦倒、沦落,却仍然在维护着残存的自尊。

酒店里众人,居然一个个都沉浸在自己欢乐的“说笑声”中。

人性麻木一至于此,错位的感觉,何等的惨烈。

更有甚者,孔乙己在粉板上,留下了欠十九个铜钱的记录,年关没有再来,第二年端午也没有来。

人们记得的只是“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铜钱呢!”。过了中秋,又到年关,仍然没有再来。小说的最后一句是:“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重温鲁迅先生的佳作《孔乙己》让我们看到孔乙己的一生是既可悲又可怜的,在穷困潦倒的生存状态下他自我安慰,最终在贫困中死去并已是注定的命运。

因为他出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受科举考试制度的残害,心灵被封建思想而固化,并被旁人当作笑料和嘲讽,最终他的死也是最好的解脱。

同时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与冷酷,以及人心麻木淡漠对于不幸者的一种事不关己的自私。因为在人们心中,孔乙己是没有地位可有可无的多余之人,从侧面看到则是社会的病态和腐朽。

对于死亡人们只能选择麻木,无法抒发感受,更不可能呐喊… …除了苟且还能改变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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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弃医从文就是想唤醒中国很多人的意思和觉悟。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物都很有代表性,他塑造的孔乙己也是很典型的旧社会的一事无成的书生形象。

愚腐,做作,无聊,自以为是,也是善良可怜的底层社会的吧。

鲁迅先生是白话文开创的旗手先锋,孔乙己天天咬文嚼字,故意显摆他多有学问,对酒店的伙计来说无聊,对孩子来说愚腐之极,他那么穷还给孩子们吃他的茴香豆,他本性也算是善良。花钱时还排出十文大钱装阔绰。各个方面都显示孔乙己的可笑愚腐却也无聊无趣的人生状态。

鲁迅先生塑造孔乙己形象也是在那新旧文化更迭的时期,唤醒民众极积参与新文化运动,至于八股文,科举制度已经到了该废除革新的时候了,别再学孔乙己那样,自以为咬文嚼字就是有学问,也太落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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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藏在“孔乙己”这三个字里。细细想来,这名字挺有意思。“孔”——孔子,儒家学派创始人,儒家思想代表。本文主人公从皮到骨都已经“纯儒家”了,对儒学追随一生,忠心耿耿。

“乙”——甲、乙、丙、丁,芸芸众生中,泯然一路人,没有身份,没有地位,卑贱穷困,低到尘埃。

“己”——自己,本人。主人公不是一个人,是旧中国封建社会一个阶层缩影,代表着每一位穷苦酸腐至死也要维护文人尊严的“我”。

严格说来,他是一个连名字都不配有的人。“孔乙己”只是他悲剧人生的一个标示,一种注解。

用酒麻醉悲伤,在酒精中寻找寄托,因为他找不到方向,看不到希望。一个新旧社会更替、一个废除科举制的牺牲品,却偏要竭尽全力维护旧社会文人骨子里的酸腐!

孔乙己是个会写四种“回”字的秀才,又怎样呢?不是依然被不会写四种“回”字的丁举人打折腿吗?

鲁讯对他自己笔下的人物,倾注的感情总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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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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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是“五四”时期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人和事:麻木的农民,悲惨的妇女,潦倒的知识分子,平庸的市民。他要进入到他们其实很痛苦的精神世界,“揭示精神病态,以引起疗救的注意。”

《孔乙己》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迂腐不堪,四体不勤,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孔乙己是在咸亨酒店中唯一的一个穿着长衫而站着喝酒的人。他读过书,但没有考中,没有能凭借科举爬上高官厚禄的地位。他迂腐、懒惰,不会营生,又极爱面子,但心地善良,为求取功名,爬上士大夫的地位,他一生旺盛的精力都被科举考试耗尽了,也始终没有进学。反而丧失劳动能力,养成好喝懒做的习性,弄得穷困潦倒,沦为小偷。尽管如此,他却不去正视现实,思想上始终自认是高人一等的读书人,不肯脱下那象征读书人的“长衫”,尽管又破又脏;偷书被揭发,却辩解为“窃书不能算偷”;被人打断了腿,竟说是跌伤的。他一味要保留读书人的“面子”,却又保留不住,更显得迂腐、麻木。但在分豆给孩子们的细节上,却又显示出他作为下层知识分子的纯真和善良。 活动在咸亨酒店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场所中的孔乙己,他的心灵被封建文化的毒汁早已残害致死,对加在自己身上的凌辱,他只有哀求,没有任何一点愤怒和反抗,他带着肉体和精神上的累累伤痕,在周围人们的一片片讥笑声中,离开了那个冷酷的世界,尤其最后用手走路的形象,更令人不敢直视。他是封建文化和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典型性的人物与典型的社会环境自然地融为一体,更增强了悲剧的社会批判力量。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通过“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被扭曲、被虐杀的悲残命运,有力的控诉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残忍与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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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塑造孔乙己,并且一定要让孔乙己死亡,这其实就是鲁迅创作其形象的真实目的。“我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也就可想而知了……今日还能蒙着小说的名……无论如何总不能不说是一件侥幸的事”,鲁迅创作的现实主义不言自明。孔乙己,其实就是鲁迅讽刺当时腐朽社会的一把匕首,鲁迅打着小说人物的幌子,鞭挞现实。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一个人高马大、四肢健全的成人,为了彰显自己是读书人穿长衫的虚伪身份,即使穷困潦倒到靠偷来维持生计,也不愿意主动投入劳苦大众的生活中,靠劳动创造价值,可悲可叹!“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又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了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所有人都可以嘲笑他。喝酒人说到“丁举人”,满脸羡慕,可说到“孔乙己”,则是一脸嘲笑和蔑视——

大众对“科举取士、榜上有名”的丁举人生活的艳羡,对“连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的嘲讽,赤裸裸显示出世人的愚昧和势利——像鲁迅一样的有识之士深感这样的社会,必须推翻。

“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他怎么会来?被打折了腿了。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丁举人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同样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的生活和命运,天壤之别——“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新旧交替的社会,世界观和价值观是畸形的,孔乙己的形象就是那个社会贫困落魄、寒酸清高的旧知识分子的缩影。

《孔乙己》是收录《呐喊》的短篇小说之一,《呐喊》自序中给出了鲁迅创作的来由,“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孔乙己代表腐朽没落的旧社会,他最终的死亡暗示了一个崭新的社会的到来——这就是鲁迅创造孔乙己形象的缘由。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看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希望改变国民精神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鲁迅认为,

像孔乙己这样的“多余人”,“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这就是鲁迅塑造孔乙己并一定要让他死亡的最终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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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笔下的人物个个鲜活典型,比如精神胜利法代表的阿Q,质朴悲惨的劳动妇女祥林嫂,月光下刺猹的闰土,还有迂腐不堪的读书人孔乙己。

要说他的哪个人物最出名,还真是不好选,因为每一个都太典型了,不过要说其中最发达的,估计孔乙己要排老大了。

众所周知,孔乙己是鲁迅创造的一个文学形象,鲁迅的这本小说发表于1919年,小说中交代说“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因此,可以推断出,孔乙己是个生活在距今差不多120年前的人物。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不走运的人,他一直生活在穷困潦倒之中,直到死去。

出场的时候,也还算体面,能够穿着长衫站着喝酒,虽然那长衫是又脏又破的。尽管总被别人嘲笑,但他还能排出九文铜钱,要两碗酒,一碟茴香豆。

经典的桥段之一,便是他很有兴致地教酒店伙计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分给围观的孩子一人一颗茴香豆。

后来,孔乙己因为生计所迫,替人抄书时偷了人家的书,被打折了腿,这时还有一个经典桥段,就是他向别人的辩解,‘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

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喝酒时,孔乙己的情况是“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

再后来,就再也不见他到酒店喝酒,从不拖欠酒钱的孔乙己,到年关还欠着酒店十九个铜钱没有还。很显然,孔乙己已经死了。

鲁迅的这篇小说极具深刻意义,旨在揭露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以及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

孔乙己鲜明的形象塑造,却也带火了一些其它方面的事物。

比如因他而闻名中外的绍兴咸亨酒店,还有一众标着“孔乙己特产”的店铺、小说。

一到绍兴,你肯定能看到写着“孔乙己土特产”的店铺,当然不止在绍兴,北京、上海或其它地方,也能看到不少“孔乙己酒楼”和“孔乙己酒店”,没想到当年孔乙己落魄潦倒,如今倒是“发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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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已的穷酸及被弱读书人的身份,是对封建科举制度的鞭挞和揭露。孔乙已低下的社会地位及无关轻重的处境,是沒落社会的必然。遭人戏弄又不被人重视,说明世情的冷暖,揭露了封建社会对群众的摧残没冷酷的现实。孔乙己是哪时期的一个典形代表人物,是鲁迅对反封建的强有力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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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第1—3段),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社会环境—鲁镇的咸亨酒店。

第一层(第4—9段),写孔乙己的身份、地位、经历、言行、性格,是小说情节的开端和发展。

第四段首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承接上文,开始具体描写主人公孔乙己。这句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意义含蓄而深长。“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

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含蓄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文化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文章接着细致描写孔乙己的肖像。逐步刻画他的性格特征。“身材很高大”,表明他原本具有谋生的条件;“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表明他生活状况不好,时常遭受生活的折磨和别人的凌辱;接着,写孔乙己到店后,酒客们揭他的短取笑他。

第五段,描叙人们背地里对孔乙己的议论,交代孔乙己的身世和经历。这是前面情节的补充。孔乙己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不拖欠酒店的钱。这说明他的诚实。

第六段,紧接第四段短衣帮酒客嘲笑孔乙己的话题,层层推进,波澜起伏。人们先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人们接着又说“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时,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些灰色”。

这几句生动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孔乙己的内心活动:先是表现出读书人的高傲,后来却是反映他难以掩饰的、不可名状的苦痛。

第七段,用对比方法进一步描写孔乙己的性格和不幸。孔乙己知道不能和那些酒客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次,孔乙己问十二岁的酒店小伙计“我”:“你读过书么?”“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孔乙己越说越高兴,还显出“极高兴的样子”。

后见“我”“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时,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段一老一少、一冷一热的精彩的对比描写中,反映了孔乙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低,更说明了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寂寞与善良。

第八段,写有好几回,孔乙己给来酒店赶热闹围住了他的邻舍孩子分茴香豆吃,和上文教小伙计“我”写茴字,都说明孔乙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和难找“知音”的孤苦、寂寞心情。

第九段,用一句话来小结上文引起下文:孔乙己的存在只是作为供人取笑的对象,别人的生活也是无聊的,靠从取笑孔乙己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是,没有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

第二层(第10—11段),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是小说情节的高潮。

第十段,由掌柜结帐引出还欠十九个钱的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又从掌柜和酒客的对话中侧面交代孔乙己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是孔乙己不幸遭遇的发展。

一连串的问答中,既反映了人们对这一不幸事件的无比冷漠,也凸现了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丁举人的凶狠残暴。科举时代爬了上去的丁举人把连秀才也未考中的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打断了腿,欲置他于死地。这事实本身也是对科举制度罪恶的深刻揭露。

第十一段,先写环境气候,渲染一种悲凉的气氛,接着引出长久没有来的孔乙己。这一段写孔乙己出场,是通过“我”忽然听见“温一碗酒”这虽然很低,却很耳熟的声音开始的,未见其人,先见其声。

此时的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这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连肉体也遭到摧残。

即便如此,掌柜和酒客们仍不忘对他进行取笑。面对这种取笑,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去争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之后又低声说“跌断,跌,跌”,脸上现出很像恳求不要再提的眼色。最后,孔乙己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在“旁人的笑声中”可见世态炎凉。

第12—13段,描写孔乙己的悲惨结局。

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茴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

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

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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