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已進入二審,我還是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孫淼傑


哎,感情的事情很痛苦,況且解除婚姻還涉及到方方面面。

你這種情況一般是必須判離,除非你在妊娠期或者哺乳期這種法定是由。你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財產方面的主張。對方如果有家暴,虐待出軌等情節,可以主張賠償。共有財產主張分割。孩子撫養費等等吧。

人生路很漫長,婚姻是一份責任,但是也不必強求,短時間的痛苦之後總會進入新的生活,無論是你倆誰的問題,總之還是不太合適,把財產分清楚是當務之急。


Damonshui


無過錯 不會判離的


孰牆孰弱


離婚的法定事由是當事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再合好可能。如果一方執意離婚,雖經多方調解,仍堅持離婚,且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官會依法判決准予離婚,即便上訴有時也無法改變判決結果,除非有證據顯示你們仍有合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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