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講清楚了!離婚後,會產生哪些法律後果


終於講清楚了!離婚後,會產生哪些法律後果

離婚就是解除婚姻關係,因為結婚產生的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都會終止。離婚帶來的法律後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財產,子女撫養。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間的配偶身份關係解除

(2)基於夫妻關係而形成的夫妻之間的相互扶養義務和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也隨之消滅

(3)同時雙方的結婚自由的權利又得以恢復

2、子女撫養方面

(1)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對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4)對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財產方面

(1)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男女一方婚前、或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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