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醫院5點多,晚上1點多做的手術不交錢不救人,醫院有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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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義上講,醫院和醫護人員的天職,就是救死扶傷,只要病人進了醫院,特別是那些需要急救的病人,管有沒有交錢,必須先進行施救。但從實踐中來看,好多醫院就有不成文的規定,沒有交費,是不能施救的。如同很多住院的患者,所預交的住院費不能及時續交的,醫院也會停醫停藥。醫院有醫院的說辭,每年高達百萬甚至更多的醫藥欠費,無人買單,無人問津。甚至不乏欠了鉅額醫藥費而從醫院一走了之的住院患者,這筆討不回來的已經發生的費用,應該由誰來買單?諸如此類的事情不斷的發生,所以醫院的應對措施就是,不交費,不施救。聽起來有些冷血,冷酷,不近人情,不講道義,但對很多醫院來說,也算是無奈之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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