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揪出炒房客,有人說疫情期買房的就是炒房客,你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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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只要政策合理就不會有人炒房,房價就會穩定。只要把房子增值部分90%用來交稅就會見效,當然還要防止假交易。


知足常樂30600749


什麼是炒房?是伴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而產生的投資行為。由於政策影響,房市攀升,一些人藉機囤積房源,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慫恿大家買房,增大供應,進一步提升房價,轉手獲利,這一類的特殊投資行為被稱為炒房。

此輪疫情對樓市的影響較2003年非典有何不同?

 2003年非典疫情的影響對分析此輪疫情後樓市的演變趨勢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但也須關注 兩輪疫情爆發時房地產市場在發展階段、政策環境、技術條件等方面存在的差異: ►房地產市場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2003年非典時中國房地產市場處於剛剛開啟高速規模擴 張的起步階段,而當前市場已達到規模發展的高位平臺期。2003年房地產業被正式確立為拉動中 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市場化剛剛起步,市場規模和國民住房需求不斷擴大,剛需和投資性需 求均呈旺盛發展勢頭。然而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歷經近20年高速發展後市場規模已到達高位,需 求平穩且以剛需和改善性需求為主,投資性需求佔比較低。 ►樓市政策環境不同:非典時行業政策傾向主要為積極支持、刺激樓市發展,而此輪政策端以 穩為先。2003年樓市政策整體寬鬆,以支持市場擴張、刺激購房需求為主。但此輪樓市政策出發 點為平穩市場,在房住不炒的大基調下實行因城施策的精細化、靈活化調控,政策層面不再出 現“一刀切”式的放鬆或收緊。 ►疫情爆發的時點、疫情信息的傳播速度和應對疫情的經驗不同:此輪疫情集中爆發期為樓市 淡季,公眾認知和響應的速度更快,隔離措施也更充分。非典疫情從2002年11月首例發生到2003 年3月開始集中爆發,歷時5個月才被公眾所重視並開始大規模採取防護隔離措施,而3、4月正值 樓市傳統“小陽春”,房地產銷售、開工、投資也因此顯著放緩。此輪疫情信息從2019年12月發 現首例,只用了1個多月已廣泛被公眾所認知,爆發時尚處於樓市銷售淡季,而全國絕大多數地區 在非典經驗下對此輪疫情的響應速度和針對性更強,隔離措施更得力,疫情持續時間可能更短。 ►房地產銷售渠道、技術條件不同:非典時房地產銷售全部依託售樓處,當前線上銷售、VR 看房、中介1對1服務等銷售渠道和技術條件的完善可一定程度幫助開發商提前蓄客。儘管最終的 房屋成交依然主要依賴於購房人線下實體看房後的決策,但相比於非典時售樓處關閉後購房人與 開發商聯繫的全面切斷,當前中介的存在以及互聯網技術提供的線上虛擬看房場景可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物理空間隔離所帶來的房屋交易障礙,並增強開發商的客戶黏性。

一季度銷售、開工、拿地等指標受疫情影響料承壓。我們認為此輪疫情短期將影響開發商的 推盤意願並提升購房人的觀望情緒,進而導致地產銷售走弱、房企開工、施工節奏放緩、土地市 場趨冷,一季度全國地產銷售、新開工和土地成交均可能出現同比負增長,房地產投資可能僅出 現低個位數增長。

 二季度起各項指標有望逐漸修復,政策面友好窗口期可能更長。考慮到此輪疫情響應和防控 速度更快、各地隔離和延遲復工措施更得力,我們認為此輪疫情的持續時間較非典可能更短。而 在疫情影響逐漸減弱、地產基本面和宏觀經濟相對承壓、地價和房價不存在快速上漲風險的情況 下,我們判斷政策面相對友好的窗口期可能拉長,進而託舉房地產市場平穩修復,前期部分被積 壓的購房需求也將在維穩政策的引導下逐漸釋放。





房地產陳仔


對於“炒房客”一詞,我有自己的理解,首先什麼樣的人才算炒房客,多買幾套房就算炒房客了?還有就是很多網友說的槓槓,可實際情況是,全國各地,請問還有哪裡買房貸款那麼好批的了?我自己這些年,也置辦了一些房產,但是我根本沒有炒房的概念,我買房子更多的時候是為了保值和投資,而且大部分都是全款買了,也都可以租出去了,雖然租金不高,還不如銀行理財呢!但是考慮到通脹因素,需要配比房產,才有可能抵消。我想說,其實現在大部分買房者,還是自住或者長期投資的多了,再者就是好的地段永遠都是搶手的,對於沒有房產又天天噴房價太高的人而言,難道你想住在大城市成熟的社區裡,又想花縣城的錢買!那我只能說你自己太過天真了,時間不會為你的天真買單,起碼對於像我這樣的農村孩子來說,房子是我立足城市的基礎!所以還是那句話,不要管別人炒不炒,你要住,就趁早買,有閒錢,多買幾套也不犯法,如果有善心,便宜點租給那些剛出來創業的人豈不是更好!


南方阿澤


一、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應嚴格審查公證申請人的身份,未經證件視讀、單獨談話、交叉印證、身份證識別儀核驗等程序,不得辦理公證。申請人使用臨時身份證,公證員未到公安部門核實的,不得受理公證申請。

二、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在有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公證機構不得辦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融資合同公證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三、不準辦理涉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及不。公證機構、公證員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時,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託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託不可撤銷、受託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

四、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託公證時,應當嚴格審查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審查其與受託人是否具有親屬關係,不得辦理名為委託實為擔保,或者可能存在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

五、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公證機構、公證員應當盡到更高標準的審查注意義務,不得片面依賴書面證據材料而忽視溝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規而輕實體內容審查。

從司法部出臺的“五不準”規定來看,更像是一個補漏措施,這將無疑將更好保護產權人的權益。與此同時,“五不準”中三四條,直接影響到房地產交易,尤其對炒房客異地買房以及借名買房以及賣房產生較大影響。


箐剛竹園林景觀


炒房客、炒蒜客等各種炒客,他們的出現都是利益的驅動,沒有利益就不會有炒客。比如在房屋交易時收取重稅,持有時收取空置稅…說在疫情期間買房的就是炒房客,我感覺有點武斷。疫情的持續性,造成有些房企降價,讓有些人看了利益,一部分人乘機買入,等疫情一過,房價平穩再賣出,這部分人是炒房客。還有一部分是剛需,這次疫情讓很多剛需很受傷,大災面前最考驗人性,有的房東亂漲價,有的小區不讓租房人進入,造成租戶有家不能回,我想在那種情況下,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真的很重要。大疫期間買房,也許為了利益,也許為了心酸,但也算是非常之人了!


秋色情緣


我覺得不好判定,有的是剛需我覺得貸款買房的還是剛需較多,有很多地方出臺政策限制二套房貸款政策,如果全款買房的多有可能存在炒房團,在說回來我感覺現在炒房的最佳時機已過了,應該不會有以前那種炒房的人了。



村裡人寶哥


炒房客並不是樓市的主導者,反而是樓市的附庸。

專業的炒房客對於房價存在更大的助推作用,炒房散戶則只是頂多藉著房價上漲的東風發一筆小財。

炒房客原本就是存在的問題,我們現在應該做到的是,樓市以哪種方法存在,才不會有炒房客。

說來很簡單,當房價失去了上漲的潛質,樓市將幾乎不存在炒房客。房價如何避免上漲,在於城市經濟、在於購房需求,炒房客的作用頂多是房價上漲的催化劑。

當一個城市滿足房價上漲的條件時,人人都會下手買房,無論剛需還是改善。到那時,人人都是有需求的購房者,所有人,也都屬於炒房客。

所以,又何必讓炒房客背這個鍋呢?·


標峰理評論


經濟下滑再炒房無異於在已經蕭條的經濟上雪上加霜。

房地產是資金密集型固定資產,是用來住的。它本身不可能再生任何其它用途,也不能再生出任何產品。作為商品,它只能被折舊、貶值,但它卻吸納了大量資金。如果現有房產閒置,就等於大量資金被閒置。這在經濟下滑,各行各業急需資金的情況下會造成銀行資金短缺,流動性差,各業開工不足,加劇經濟下滑。此時再炒房就會使成倍的資金流向房地產,整個金融市場,整個經濟乃至全社會都會被這個炒房所累。

經濟下滑時期,應該加大流動性,刺激最有利於民生的產業發展,限制資金密集型而且沒有現實意義的企業。現在,首當其衝就要限制房地產,打擊炒房,把資金從他們那裡擠出來,投放到製造業、農業、服務業和其它民生產業,讓人們多收入,進而刺激消費,使經濟復甦。

至於說疫情期間買房的就是炒房客,也不盡然。炒房客看準有利可圖的樓盤會隨時出手,不一定是在疫情期間。同樣,在疫情期間也可能有人買自住房。但是不論何時,只要發現炒房客,都要堅決打擊,予以重罰,徹底剷除這一禍害。


常去海邊散步的人


買不買是人家的權利,反正我不接受房開與地主的剝削壓迫。人的一身很長,必要把後半生都變成鋼筋水泥。



夢遊四維空間


揪?多費力氣。夠住的就不買。太貴就租房,他炒他的[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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