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間因老家交通隔離不能趕去上班而被公司開除怎麼辦?

湘永藍天


1國家明確規定疫情下企業不能隨意開除員工,這點你可以直接告訴企業,如果開除可以到社保局維權

2你不能復工,需要提供證據,例如,政府出臺文件不讓出門復工的文件,村裡的道路阻斷的照片,以及沒有交通工具的照片等等,是客觀問題導致

3可以跟公司申請事假方式來降低公司損失




企業優化師


因疫情期間因老家交通隔斷不能及時趕去上班,我估計老闆不會直接說開除你。但你的工作位置或許會保不住。譬如我現在的情況,我去年在浙江湖州打工,廠裡已開工二十天了,大部分都是雲南貴州人,湖北人就我們三個,現在我縣也在辦理健康證明,廠裡接收函也發過來了,可路上一直封著,沒車怎麼走。因廠裡等著要人你又不能去,他只有招別人了,今天廠裡就招了幾個,位置已被別人代替了,就是將來能出去沒位置安排也是白搭。所以廠裡不是直接開除,而是不可能因你不去就停工停產等著你,他只有招別人代替你的位置。


汪典岡


錯誤的擔憂。

第一在返崗高峰,各交通部門,各級政府都在積極防控的同時創造條件保障交通的暢通,保證返崗高峰期的需要。目前鐵路、公路、飛機都在正常運行且乘客不到50%,票源充足,並沒有阻斷交通。

第二,通訊聯絡暢通,何時返崗具體要求各地國企、地方、私營企業領導都保持與本單位員工保持聯繫都有通知,如果確有不可解決的困難,及時和老闆協商老闆也一定會理解和支持的,老闆也不會因為你耽擱行程而開除員工。除非你平時表現都不盡人意老闆本就想找理由開你。

第三,老闆不是今天一句話明天就開除你。合同法也明確的程序規定。解除員工合同要在一個月之前提前通知並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據。在疫情的非常時期不可能以阻斷交通為理由開除員工的,如果通過勞動仲裁老闆一定敗訴,但你的證據和理由一定充分。

第四,除非你是新冠肺炎感染者或被隔離的接觸者,醫院和社區、地方村鎮不會讓你隨便流動的。這另當別論,你能治癒和能順利解除隔離就很幸運了,開不開除的事那就再說了。


嵐雲曉月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這樣做的話,公司已經違法。

這次的新冠病毒疫情,給我國的經濟造成嚴重的打擊,尤其對各種社會企業的打擊是非常致命的。在這種時候,有些企業表現出讓人感動的社會責任心,與員工齊心協力抵禦寒冬,但也有些企業落井下石,趁著疫情找尋各種理由來裁減員工。其中有一種比較多見的情況,就是員工因為政府封村封路、或者小區被隔離等等原因無法上班,企業便以此作為理由辭退員工。

為了嚴控這種情況發生,保護勞動者的利益,國家制定了相應的法規來明確約束。

人社廳發佈了〔2020〕5 號文,其中第一點是如下規定: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這條規定的意思非常清晰,期間疫情,無論是因為染病還是其他原因被隔離的企業職工,企業都不可以以此作為理由辭退員工。

為了確保此政策不被曲解或者不執行,國家後來又特意做了補充。人社部發〔2020〕8 號文,其中有一點補充規定:

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這樣,就更加明確了。用人單位以疫情影響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為!


假如這種情況發生在你身上,建議你收集好相關證據,待當地勞動部門復工的時候,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尋找幫助,或者直接去當地勞動仲裁委發起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要支付賠償金(雙倍經濟補償金)的,你可以依法拿回自己應得的利益。


我曾被企業違法辭退,經歷了勞動仲裁、一審、二審到強制執行的全過程,靠自己打贏了公司請的律師團隊,最終拿回我應得的雙倍賠償。大家如果需要深入瞭解勞動仲裁、勞動糾紛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關注我!我已經將自己的真實經歷寫成故事連載發佈了出來,大家可以在我的檔案裡找到這些文章,相信肯定能夠幫到你。


被辭退後打贏雙倍賠償


疫情期間國家明文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辭退員工。這是有法可依!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傳染病防治法》第39條規定:對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包括;

(1)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2)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3)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故用人單位不得因勞動者被隔離或被確診而辭退勞動者,如因其他問題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標準。

相關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什麼條件下可以辭退員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忽視國家法律,法規讓員工受到損失是負法律責任。


粥白通娛樂


好好的在家待著,心態調好點,遇到疫情這是誰也沒想到的啊,好好配合國家了,多和家裡人相處相處了!不會被公司開除的,這也是屬於合法的,除非你是真的不願意出來,現在連湖北都開通了,可以自由了!



仲夏之魚0828


一般的話,老闆是不可能這樣做的。我來給你分析下,你看有沒有道理:1.國家不允許,如果公司被舉報了,吃不了兜著走。企業老闆自己衡量,不會因小失大。2.這是全社會的現象,不是哪一個人的行為。企業也需要人幹活的,都不去,不能都開除了吧。特殊時期,你招工也找不到人啊3.最多有些單位,不按照國家規定發全額工作。這一般也是小企業。大企業也不會這樣。綜上所述:你放心吧,老鐵!



崔小號和她的古董爸爸


一、你是否和原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若簽過的話勞動合同有法律保護,沒簽過只有另尋工作。

二、企業如大多數員工都回企業上班了,少數人還在家裡休息,這就存在爭議了,你要舉證確實由於疫情關係無交通、村裡封路不準外出、不肯開健康證明等原因不能回企業上班之正當理由,否則自負。

三、企業開除你不會憑白無故,尤其在疫情特殊時期企業也不敢冒違疫情大勢而擅自主張會有礙企業形象。當然企業也會舉證開除你的理由。

四、確實你有充足的理由可以向企業上一級單位或者向勞動仲裁機關伸訴,但前提是你必須掌握企業違反勞動合同乘疫情時期隨意無正當理由開除職工而取得維權和保護,比如懷孕女職工被開除……。

綜上所述,我們維權職工必須合情合法,必須通過正當得投訴維權渠道,杜絕那些依靠激情、不分時間、不分場合、無理取鬧、純為亇人私益投訴舉報均是不可取得,當然對那些私營企業、亇體老闆的投訴維權另當別論。


daliu1009


在疫情期間因老家交通隔離不能敢去上班而被公司開除怎麼辦呢?

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是國家重大傳染疾病啟動一級響應,一級響應有很多的人不知道什麼叫一級響應?簡單的說,國家統一部署軍隊,警察,消防,醫院,交通等 所有部門停止休假,有國家調動。同時,所有生產單位在崗的人員,不準上班,宅家避險。

國家冠狀病毒一級響應,有很多的省市交通停止運轉,大多數的生產單位放假,學生放假,宅家隔離預防病毒感染。

在疫情期間,你的單位通知你上班,你的崗位很重要,你沒有上班,單位開除你,你應該和單位說清楚,不是你不上班,而是交通停運,你去不了單位,如果單位堅決要開除你,必須得上勞動部門去解決問題?

你可以去你當地的市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委員會,可以仲裁你的單位,首先說明不是你不上班,而是交通停運上不了班,如果單位就是缺我上班,單位應該出車去接我上班,單位損失能小點,所以你的單位也有過失,勞動仲裁能夠最終能給你一個最好的答案。


聖伯


目前,全國各地仍然有很多地方採取交通限行措施,鎮到縣城的客車停運了,鐵路、公路、水路客座率也控制在50%左右,因而無論是火車票還是汽車票均“一票難求”,客觀上會有一部分勞動者無法按時到崗。“在此情況下,企業可安排勞動者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對於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或崗位的特殊性決定了不適宜在家上班,比如:流水線的一線員工。可與勞動者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年休假用完後,允許勞動者請事假。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之規定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如果是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勞動者因上述原因不能提供勞動,用工單位不得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公司。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期間的工資待遇參照用工單位直接用工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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